来源:互联网2015-08-04 09:18:16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等部门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调整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启动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调整修订工作,决定上调被征地农民土地增值收益。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上调幅度原则上控制在10%~50%范围内,调整后的辖区内最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原则上参考当地征地过程中所要求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占用税、耕地开垦费三项税费之和,突出低价区片被征地农民权益保障,最低征地区片价标准提高到5万元/亩以上。此次调整区片级别应保持合理数量,县(市)、设区市非驻地区原则上控制在2~3级,设区市统筹的驻地区原则上控制在3~5级。
深圳探路农民分享土地增值收益
习近平: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
2015山东征地补偿标准最低5万元/...
山东签下土地流转信托“第一单”农民定...
征地制度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由“痛”变...
山东省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指...
山东日照:被征地农民将与市民同城同待...
沈阳土地增值税预征率10月起上调
重庆上调土地增值税预征率
2017年国土资源部完善扶贫用地政策...
农村集体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按20%-...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调...
两部委发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调...
陕西省关于商洛市加强移民搬迁土地增值...
复制成功
微信号: bieshu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