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互联网2015-07-03 15:13:15
宅基地是指农民用来作为居住的地皮,我国对于宅基地的使用有明确的法律规定,那么宅基地使用权在征收中存在的问题?
宅基地使用权征收中存在的问题
农村村民取得宅基地使用权需要履行一定的法律手续。《土地管理法》第62条第3款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44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具体说:
1、由本人向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用地申请;
2、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其成员会议或者村民委员召开其村民会议就村民提出用地申请进行讨论;
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者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4、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占用农用地的,依照土地管理法》第44条的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
宅基地使用权的特征
宅基地使用权范围一般包括居住生活用地;四旁绿化用地;其他生活服务设施用地。即一家一户的农户居住生活的庭院用地。
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如下特征:
(1)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只能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城镇居民不得购置宅基地,除非其依法将户口迁入该集体经济组织。
(2)宅基地使用权的用途仅限于村民建造个人住宅。个人住宅包括住房以及与村民居住生活有关的附属设施,如厨房、院墙等。
(3)宅基地使用权实行严格的“一户一宅”制。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但如果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依照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金堂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关于石狮市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
《汉中市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
当宅基地遇到拆迁:房屋征收后宅基地使...
2018宅基地确权结束,5类房屋领不...
农村土地确权中有哪些常见的土地承包合...
2024年浙江金华永康市农村宅基地使...
2017银川市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
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房...
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和宅基地房屋拆迁...
改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征收契税应...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错误怎样更改?关...
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问题汇总一览
复制成功
微信号: bieshu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