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利用土地流转实施诈骗
来源:互联网2012-02-20 16:26:46
来源:燕赵都市网
2007年底,庞某某看中了本村村西的12亩坑地,找到村支书庞某,利用竞拍的方式取得了该地块的“永久使用权”,后将该地块流转给了李某,在与李某签订流转协议时,村支书庞某在协议上加盖了村委会的公章。后来,李某到当地土管部门办理
土地使用权证,并准备在该地块上建设高效农业生态园。
2011年,庞某某为了归还外欠款,再次想到了该地块,在未经李某同意的情况下,隐瞒该地块使用权已转让给李某的实情,对张某谎称该地块使用权归自己,并带张某进行了现场查看,使张信以为真。庞某某将该地块以59万元的价格再次流转给了张某。双方签订协议时,村支书庞某再次在协议上加盖了村委会的公章。次日,张某将59万元转入庞某某的银行卡内,当日,庞某某取出27万元归还了个人欠款。张某发现被骗后找庞追要租金,庞某某只归还了32万元,余款27万元至今未归还。
检察官通过对该案的审查及走访发现,庞某某利用土地流转实施诈骗的行为,暴露出了
农村土地流转中的许多问题:对土地流转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土地流转程序不规范,
合同签订不科学、不规范,许多内容与法律、法规、政策相违背;缺乏透明度。
为减少土地流转中的纠纷乃至犯罪发生,维护土地流转的有序进行,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针对以上问题,检察官提出以下建议:建立农村土地流转审批程序,规范农村土地流转行为;在农村基层组织中成立“农村土地流转委员会”,落实专人负责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加大对以土地流转名义进行诈骗活动的打击力度,对利用土地流转坑农、害农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
(记者:李志荣 冯大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