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规模经营
农业规模经营是指根据耕地资源条件、社会经济条件、物质技术装备条件及政治历史条件的状况,确定一定的农业经营规模,以提高农业的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农产品商品率的一种农业经营形式。农业规模经营由土地、劳动力、资本、管理四大要素的配置进行,其主要目的是扩大生产规模,使单位产品的平均成本降低和收益增加,从而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农业规模经营的发展方向是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即在保证土地生产率有所提高的前提下,使每个务农劳动力承担的经营对象的数量(如耕地面积),与当时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科学技术发展水平相适应,以实现劳动效益、技术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效结合。
2017年德州市推进农村党支部领办土地合作社服务农业规模经营
8月25日,德州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推进农村党支部领办创办土地股份合作社服务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明确农民群众可用土地入股土地股份合作社,获取相应分红等有关政策。
在整合现有资源方面,《意见》提出,按照“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持股入社、到期分红”原则,鼓励农民群众以土地入股,实行土地统一管理,适度规模经营;整合现有资源,购置大型新型农机设备,实现农村科技、机械、信息等各类资源整合;利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和集体厂房、闲置校舍、土地等,作为土地股份合作社办公、议事、经营及人员培训场所;通过争取政府补贴、银行贷款、厂家让利等,解决土地合作社成立初期配套启动资金问题。
在规范运行方面,《意见》提出,土地股份合作社实行企业化运营,建立选举、决策、管理、监督等制度,明确会员责任。建立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履行监督职能。建立民主理财小组,负责合作社账目管理。土地股份合作社收益支出及时公开,并由监事会和社员对合作社财务、利益分配机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在健全服务体系方面,将以县乡供销社为主体,建立为农服务中心,原则上每乡镇(街道)建立1处,为土地规模经营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全程系列化服务。镇村两级将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和建立农业公共服务组织,为规模经营提供服务。还将引导合作社与科研院所联姻配对,推广各项农业新技术的应用。
中央财政2017年投入230亿元支持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财政部农业司近日透露:2017年中央财政共安排资金230亿元,继续支持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鼓励各地创新支持方式,采取贷款贴息、重大技术推广与服务等方式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同时,继续重点支持建立完善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并大力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机械化烘干等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
据悉,今年国家继续安排资金30亿元用于国家农业信贷担保联盟有限公司注资,安排部分资金对相关省份向国家农业信贷担保联盟注资予以补助。截至2017年4月,全国共有3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完成组建省级农业信贷担保公司,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已完成注资446.88亿元,进入向下延伸分支机构并进行实质性运营的阶段,一个多层次、广覆盖的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初见雏形。
此外,国家还通过引导规范流转土地、健全管理制度、应用先进技术、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标准化生产等,支持典型家庭农场发展。
江苏省大丰市农村土地流转态势及农业规模经营情况
江苏省大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土地规模经营工作,通过组织推动、宣传发动、典型带动、政策驱动“四动”措施,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有效地促进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高效农业发展,全市呈现出农村土地“动”起来,农业结构“活”起来,农民群众“富”起来的新格局。以下是大丰市农村土地流转态势及农业规模经营情况:
一、大丰市农村土地流转的基本情况
1、大丰市农村土地流转主要特点:
农业部关于调动农户流转土地积极性促进农业规模经营的建议
农业部关于调动农户流转土地积极性促进农业规模经营的建议
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4694号建议答复摘要
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有利于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和提高劳动生产率,有利于保障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供给,有利于促进农业技术推广应用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应从我国人多地少、农村情况千差万别的实际出发,积极稳妥地推进。目前部分农户流转土地积极性不高,确实有您所提到的社会保障机制不健全、种地越来越省事、种地收益较为稳定等方面的原因。按照中央要求,促进土地流转不能搞大跃进,不能搞强迫命令,不能搞行政瞎指挥,必须尊重农民意愿,坚持依法、自愿、有偿。
一、关于鼓励农民以土地入股合作社
2016洞口县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茶铺茶场管理区,县直副局以上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 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1号)、《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中办发〔2014〕61号)和《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市政办发〔2015〕12号)文件精神,为正确引导全县农村土地经营权健康有序流转,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目标、原则、重点
如何加快土地确权登记来推动农业规模经营?
“东方是海南传统农业大市,有全省面积最大的连片田地。近年来,通过深化农村土地改革,推动确权、流转,让土地变成‘活资产’,既增加了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又扩大了农业经营规模。”全国人大代表、东方市委书记吉明江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说,东方开展的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完全契合了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工作要求。
吉明江告诉记者,东方作为全国第一批试点市县,早在2012年就开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今年底,东方将完成全市78万亩耕地的确权登记,依据一村一策、尊重历史和农民意愿的原则,把95%以上的集体耕地确权登记到全市34.4万农户手中,做到确实权、颁“铁证”。
“3月的东方,阳光明媚,一片农忙景象,沿海沙地上连片的瓜菜硕果累累。而3年前,东方不少村庄还因土地碎片化问题,抛荒严重。”吉明江邀请记者会后去东方看看。他说,农村土地确权是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基础,东方建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破解了土地小而散问题,建成了海南最大的甜玉米种植基地、火龙果种植基地和绿萝种植基地。
吉明江坦言,农业适度规模化经营是大趋势,不可逆转。因此,东方将大力培育和发展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鼓励创新农业经营方式,向产业化、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的现代农业转型。让更多的农民从土地中解放出来,投身到二三产业发展中,为农村的繁荣发展注入新活力。
甘肃临洮县土地流转助推农业规模经营
来源:临洮县人民政府网
农村土地流转是促进农业规模经营的有力手段,是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形式。临洮县在严格遵循“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原则的前提下,采取加强土地流转管理、规范土地流转程序,强化土地流转检查,完善土地流转制度,化解土地流转矛盾等措施,进一步提高了土地流转工作的服务质量、管理水平,有效加快了农村土地流转。
截止目前,全县家庭承包耕地流转总面积15.25万亩,比上年6.6万亩净增8.65万亩,净增率131.06%,其中:转包7.44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48.8%,;转让0.15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1%;互换2.05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13.46%;出租5.15万亩,占流转总面积33.75%;股份合作0.17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1.12%;其他形式0.29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1.9%。目前,临洮县农村土地流转中流转入合作社面积1.86万亩,流转入企业的面积2.53万亩,流转入种植大户的面积1.08 万亩。2013年,全县新建了一批以种植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适度规模经营主体为典型的农村土地流转示范点,如虎子马铃薯种植专业合作社流转辛店镇桑南家村朱家坪、南家洼土地2000亩种植青薯168、庄薯3号、尤金885马铃薯原原种,当年收获原种1000吨;爱兰公司租赁新添大坪村农户土地1200亩进行种薯扩繁;绿洲蔬菜有限公司租赁洮阳镇王家咀村土地550亩发展日光温室种植蔬菜、苗木;经纬公司租赁八里铺孙家大庄村土地2490亩种植苗木;跃雅森种植专业合作社租赁太石镇三益村土地5500亩种植树苗、饲草;宏福核桃种植专业合作社租赁新添黄家坪村土地2400亩种植核桃;钰源绿化有限公司租赁太石镇水泉村土地2200亩土地进行苗木种植。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兴起,加快了马铃薯、蔬菜、苗木等地方特色产业基地的提升与壮大。
龙岩武平农业规模经营广辟增收路
来源:闽西新闻网
逍林土地流转催热农业规模经营
81%的耕地实现规模化经营,百亩以上规模经营率超过全镇土地的一半
如何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促进农业“双增”,是各地思考的问题。近年来,逍林镇通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创新土地流转模式等举措,全镇81%的耕地实现了规模化集约化经营,走在了全市前列。
三年前,逍林镇农业综合园区还是杂草丛生、一片荒芜,经过当地政府的农业综合改造,如今这里已经成为宁波市的二十大农业园区之一。据介绍,近几年,该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产业化等项目6个,总投入达3000多万元,共改造土地面积近3万亩次,开挖疏浚渠道14500多米,新修农用桥梁37座,修建3-5米宽机耕路33000米。土地质量和农业区域环境的改善,大大提高了土地综合生产能力,也为推进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打下了基础,做到项目推进到那里,土地流转到那里,现代农业发展到那里。
慈溪市引飞果业有限公司是三年前落户逍林农业综合园区的一家农业企业,该公司负责人胡引飞告诉记者,公司的发展得益于当地出台的土地流转政策。目前公司的农场经营面积已发展到3000亩,按照“公司+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这几年,公司的经济效益逐年攀升,预计今年10只规模农场可创产值1.2亿元。
同时,围绕“有地种、种好地、卖得好”这一目标,近年来,该镇在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力度的同时,积极创新土地流转模式,率先成立了全省首家镇级承包土地流转储备交易中心,三年流转土地1.9万余亩。截至目前,该镇土地流转率已达89%,规模经营率达到81%,百亩以上的规模经营率超过全镇土地的一半。另外,农业基础设施的改善也使得昔日无人愿种的荒芜地成了农民争相承包的“香饽饽”。目前,已有45家农场落户逍林。
此外,逍林镇还加快推进专业合作社组织建设和农超对接,目前全镇共建成各类合作组织45家,新组建惠农果蔬专业合作社,目前已发展社员53户,200亩以上规模型农场10家,直属基地3000亩,去年销售超过2000万元。
丽水出台优惠政策 促进市区农业规模经营
日前,丽水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农业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包括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土地流转的政策扶持力度、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服务组织、加强土地流转管理等六部分内容。其中明确规定,2010~2012年,市、区财政局按1:1配套比例安排扶持资金,用于推进丽水市区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该项工作具体由莲都区人民政府负责实施和管理。
――鼓励农户流转土地。引导农民对土地实行集中连片流转、季节性流转和长期稳定流转,鼓励农户积极主动、长期稳定地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对新增集中连片流转土地面积50亩以上、流转期限5年以上(含50亩、5年,下同)和新增集中连片流转土地面积100亩以上、流转期限10年以上,用于粮食、蔬菜生产,流转手续齐全的,按实际流转土地面积和流转期限等不同,一次性给予农户每亩100元或150元的奖励。
――支持农业规模经营主体发展。市财政支农资金和项目优先向农业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等规模经营主体倾斜,鼓励其流入土地,扩大生产规模。对流入集中连片土地面积在50亩以上、流转期限在5年以上的,并用于粮食、蔬菜生产的规模经营主体,一次性按实际流转面积每亩补助200元;对流入新开发集中连片土地面积在100亩以上、流转期限在10年以上的,符合农业园区发展规划,用于发展农业产业或是高效生态农业基地的规模经营主体,一次性按实际流转面积每亩补助100元。
――引导和鼓励农户优先将土地流转用于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对在现代农业综合区、主导产业示范区、特色农业精品园内,集中土地在100亩以上、流转期限在10年以上的经营主体,按实际流转面积,一次性分别给予每亩水田400元、旱地100元的资金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