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避免土地“沉睡”、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昨天,《杭州市闲置土地处置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在市政府网站上公布,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征求意见稿截止时间为9月9日,市民有任何意见或建议,都可登录“中国杭州”的网上听证板块留下意见或建议。
什么是“闲置土地”?据了解,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将被认定为闲置的国有建设用地。
征求意见稿提出,土地使用权人在收到《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应按要求如实提供土地开发利用情况、相关审批和抵押材料等。如果认为所调查宗地不属于闲置土地或者造成闲置的原因非土地使用权人引起,还应说明理由并提供必要证据。
如果土地闲置确实是由土地使用权人原因造成的,根据超时情况有两种处置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