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规范
土地以宗地为单位进行登记,宗地应当依据合法的土地权属来源材料,结合实际使用情况,按照地籍调查程序划定。宗地的地号应当依据宗地代码编制规则编写。宗地一经确定,不得随意调整。宗地确需分割、合并或调整边界的,应经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同意。因此,我国不断规范土地抵押贷款登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取得《金融许可证》的金融机构、经省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等可以作为放贷人申请土地抵押登记。以部分宗地申请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不予受理。规划用于社会公益设施的储备土地,不得办理抵押登记。为第三方提供担保的储备土地不得办理抵押登记。另外,在农村和城市土地流转和土地征收方面,也在通过法律和政策不断完善和规范相关流程。
最新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条例公布!针对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怎样规范的?
3月29日,《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获批准通过。该《条例》是全国首个专门针对城中村改造的地方性法规条例。那最新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条例,针对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怎样规范的?
一、最新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条例公布
1、城中村界定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规范土地估价管理!对规范土地估价管理有哪些要求?
为加强地价管理,规范土地评估市场正常秩序,3月19日,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规范土地估价管理工作的通知》。下面带来安徽省自然资源厅规范土地估价管理,对规范土地估价管理有哪些要求?
一是常态化做好政府公示地价体系建设
各地更新、调整基准地价时要科学决策,结合土地实际取得成本,制定和更新当地工业用地基准地价,及时上报地价监测成果。要积极探索集体建设用地地价监测,加快构建城乡统一的地价监测体系。
确权颁证是第一步,关键要让土地规范流转!
初秋的宜春大地,处处绿意盎然。8月12日上午7时,江西绿万佳种养专业合作社负责人黄晓峰来到富硒水稻种植基地察看庄稼长势。黄晓峰告诉记者:“土地确权前,田地四至不清、权属模糊,合作社一年流转土地只有500亩左右。确权后,今年前7个月就流转土地4000亩,这进一步扩大了富硒水稻、富硒紫皮大蒜、富硒白肉姜等农作物的种植面积,合作社也获得了更加可观的经济效益。”该社社员冯诚说,通过抵押土地承包经营权,他和另一名社员从信用社获得了100万元贷款,有了充裕资金发展农业生产。这是近年来上高县推进土地确权流转,盘活农村土地和资产给合作社带来实在好处的真实写照。
2014年3月,我市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率先在全省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目前,全市有确权颁证任务的178个乡镇、2248个行政村、26155个村民小组,承包合同、登记薄、证书和档案的完成率达到99%以上,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100.15万份;土地流转面积达到201万亩,占承包总面积的36.28%。
在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我市精心谋划、高位推进,注重搞好顶层设计。我市先后出台了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方案和实施意见,建立“市县指导、乡镇主导、村组实施”机制,实行县领导包乡、乡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组的三级包干工作制,始终把牢政策底线,坚决做到集体所有权不变、承包经营权不变、农用地性质不变,严禁借机打乱原承包关系重新调整、严禁非法收回农民的承包地、严禁加重农民负担,紧紧扭住村民小组这个基本单位,始终坚持“因组实施、解剖麻雀、精准操作”,确保群众作为主体参与到位。2014年5月11日,铜鼓县带溪镇西村村颁发了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第一证”。土地确权,让农民拿到了土地“身份证”。
【2014】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土地规范流转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
【2014】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土地规范流转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以及省、市有关深化农业农村改革的部署和要求,规范有序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以下简称“土地流转”),促进农村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和现代农业发展,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就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土地(耕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持土地流转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自愿、有偿。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流转必须严格遵守农村土地承包相关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规定;尊重农民的土地流转主体地位,引导鼓励承包土地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流转,也不能妨碍自主流转;遵循市场规律,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永宁县:引导农村土地规范流转 积极推进适度规模经营
进入新世纪以来,中央连续出台7个关于农村的“一号文件”,从充分肯定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到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健全流转市场,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中央对农村土地流转的重视程度在逐年增加。近年来,永宁县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本政策不变和保障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前提下,积极创新土地流转模式,探索建立土地流转有形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合理有序流转,不断提高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取得了一定成效。
永宁县辖5镇1乡,70个村民委员会,699个村民小组,现有农户48696户,农业人口193287人,全县共有耕地面积48.4万亩。2013年,实现农民人均纯收入8706元。永宁县围绕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这根主线,加快农业转型升级步伐,强力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推进农业规模经营,探索建立了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方式。截至2013年底,全县农村累计流转土地面积15.1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31.2%。土地流转规模经营面积在100亩以上的经营户142家7.7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15.8%。
辽宁盘锦市实现土地规范流转70万亩
截至目前,盘锦市实现土地规范流转面积70万亩,占家庭承包耕地总面积的43%,远超全省18%的平均线。
完善制度,规范流转。为进一步推动盘锦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2014年初,市农委制定了《盘锦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化流转管理办法》,对土地流转的主要环节做出明确规定,以确保土地流转规范有序进行。同时,加强土地流转管理与服务,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市场服务体系,2014年要在有条件的乡镇全面建立土地流转有形市场。该办法目前已经通过市农委法制办审核,近期即可实施。
落实政策,推进流转。盘锦市全面落实省财政厅和省农委联合下发《辽宁省种粮大户补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确保政策宣传到位,各级财政和农业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安排好试点工作,加快土地流转步伐,推进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积极培育各类经营主体。盘锦市各县区高度重视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的发展。各级工商部门和农业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开展家庭农场和合作社注册登记工作。积极开展示范社创建活动,对优秀的合作社加大扶持力度。
玉林:推动农村土地规范有序流转
来源: 玉林日报
5月23日,玉林市召开全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推进会,传达了自治区党委彭清华书记等自治区领导的批示精神,总结交流前一阶段工作经验,研究部署当前及今后工作。市委副书记李常官、副市长邓长球参加会议。
据了解,随着玉林市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的成立,加上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玉林市土地流转服务组织形成了“两个中心”模式。这标志着玉林市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又迈出了坚实的一大步,也将进一步助推农村土地确权颁证成果的运用。
李常官强调,“六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当前玉林市农村综合改革的重中之重。各级各部门要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按时按质推进今年506个村(社区)的改革工作。要以市级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的成立为契机,加快建设市县乡村四级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站),搭建信息服务平台,完善服务网络体系,确保农村土地规范、有序流转。要探索培育多种形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推进土地股份合作公司、土地股份合作社、家庭农场、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的建设,完善提升龙头企业和农业大户,探索土地信托和土地银行,促进农村土地规模化专业化经营。要加快农村金融改革,努力在政策、机制上有所突破。要整合现有教育资源,培育一支现代职业农民队伍。
宜春力促土地规范流转
来源:经济日报
隆冬时节,在江西宜春市万载县三兴镇闹坪村的蔬菜大棚里,万载有机芦笋合作社农民老刘笑得合不拢嘴:“现在家家发展有机农业,户户加入合作社,每天守守菜园子,一年下来都能赚10万元左右。”
这是宜春市促进农村土地规范流转在农户结出的“丰收果”。作为全国28个粮食主产区之一,近年来宜春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增强了农业农村发展活力,逐步形成了“一村一品、一方一业”的专业化生产格局。目前,全市农民合作社达2000余家,农合社成员达5.78万户,去年社员户均纯收入2.78万元,收入比一般农户多30%。
“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土地流转是关键,要确保规范有序。”宜春市农业局局长甘本新告诉记者,过去,农村土地流转无序,不少企业打着发展现代农业的幌子,四处收地倒卖;土地流转合同也很不规范,企业往往跟乡镇一级签完合同就算数,更有不少口头协议,农民毫无知情权和参与权;土地流转的价格评估机制也不完善,导致纠纷不断。
宜春力促土地规范流转
来源:经济日报
隆冬时节,在江西宜春市万载县三兴镇闹坪村的蔬菜大棚里,万载有机芦笋合作社农民老刘笑得合不拢嘴:“现在家家发展有机农业,户户加入合作社,每天守守菜园子,一年下来都能赚10万元左右。”
这是宜春市促进农村土地规范流转在农户结出的“丰收果”。作为全国28个粮食主产区之一,近年来宜春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增强了农业农村发展活力,逐步形成了“一村一品、一方一业”的专业化生产格局。目前,全市农民合作社达2000余家,农合社成员达5.78万户,去年社员户均纯收入2.78万元,收入比一般农户多30%。
“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土地流转是关键,要确保规范有序。”宜春市农业局局长甘本新告诉记者,过去,农村土地流转无序,不少企业打着发展现代农业的幌子,四处收地倒卖;土地流转合同也很不规范,企业往往跟乡镇一级签完合同就算数,更有不少口头协议,农民毫无知情权和参与权;土地流转的价格评估机制也不完善,导致纠纷不断。
一条建议助推万亩土地规范流转
来源:人大信息网
日前,在彭泽县东湖生态农业示范园了解到,园区共流转土地总面积1.05万亩,涉及经营主体17个,流转农户2315户,土地流转中,农民与大户(企业、合作社)相互协商价格,其中水面租金200元/亩,土地租金为300—400元/亩,并实行价格逐年递增,每年上调20%,土地流转工作快速、高效、有序而规范,“园区土地流转进展的这么顺利,这么规范,得益于一条代表建议,得益与建议的落实。”一位种植大户由衷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