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以责任田作价入股形式成立的新型农业合作社,5月19日在我省长安区挂牌开始试水运营。农民将自家名下的土地委托给合作社经营,就可以 脱离传统农耕的本业,按照股份从土地经营收益中获得一定比例分配。这一新兴土地经营模式的出现颇有划时代意义,因此被誉为继大集体和联产承包后的“第三次 土地革命”。
合作社实行的公司化经营模式,可以解决当前各农户责任田分散管理中的劳动力短缺与资源浪费,还将实现科学种田普及和农业生产的规模化机械化,最终达到提高农田产量增加农民收入的目的。无论合作社还是它旗下的每一位成员,对这一新兴土地经营模式,无不寄予厚望。
然而尽管有全体合作社成员的民主监管机制在防止如大生产时期的体制弊端,但专家还是善意提醒这些农民“弄潮儿”,在探索中应当早期规避相应的风险。
本报记者独家深入西安市长安区斗门街办中丰店村,了解这块乡村土地上的第三次“变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