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农村土地流转最新进展情况怎么样呢?改革开放以来,土地承包经营权被赋予农民,这对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解决温饱等问题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深入推进,大量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广种薄收、分散经营的农业形态已难以适应发展需求。把土地集中到以家庭农场、农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手中,形成适度规模化经营的新型农业经营机制,已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大势所趋。
在“依法、自愿、有偿”原则下,陕西省通过实施“十百千万”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工程,到2016年底,全省农村土地流转面积达1218万亩,全省农业部门认定家庭农场9237家,农民合作社4.42万家,各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680家。其中,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流转土地几乎占总流转面积半壁江山,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已成为带动农村土地流转、发展现代农业、带领农民增收的重要载体。
全省70%以上的流转土地,用于收益较高的设施农业、特色种植、规模养殖和休闲观光农业等。在土地流转价格上,60%采取双方协商办法,40%由村组介入共同协商定价,流转价格完全由市场需求状况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