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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土地股份农业合作社成立 农民用土地入股

来源:互联网2009-06-24 00:43:26

  农民以责任田作价入股形式成立的新型农业合作社,5月19日在我省长安区挂牌开始试水运营。农民将自家名下的土地委托给合作社经营,就可以 脱离传统农耕的本业,按照股份从土地经营收益中获得一定比例分配。这一新兴土地经营模式的出现颇有划时代意义,因此被誉为继大集体和联产承包后的“第三次 土地革命”。

  合作社实行的公司化经营模式,可以解决当前各农户责任田分散管理中的劳动力短缺与资源浪费,还将实现科学种田普及和农业生产的规模化机械化,最终达到提高农田产量增加农民收入的目的。无论合作社还是它旗下的每一位成员,对这一新兴土地经营模式,无不寄予厚望。

  然而尽管有全体合作社成员的民主监管机制在防止如大生产时期的体制弊端,但专家还是善意提醒这些农民“弄潮儿”,在探索中应当早期规避相应的风险。

  本报记者独家深入西安市长安区斗门街办中丰店村,了解这块乡村土地上的第三次“变身”。

  田地入股 278户农民告别耕地做“股东”

   5月19日,西安市长安区斗门街办中丰店村的278户农民,以每亩500元作价入股的形式,将自家1174.3亩责任田入股陕西中丰农业合作社,从此他 们就可以脱离土地,不再从事自己和祖辈面朝黄土背朝天干农活,一心外出务工或搞养殖跑运输来发展二三产业,逍遥地等到庄稼收获后结算分红。

  当天省农业厅领导给合作社挂牌,称该新型农业合作社在我省尚属前家,有推广的可行性和价值意义。

  这一天在中丰店村村民眼里喜庆地如同过年,大家在街道上摆起宴席庆祝。

   65岁的农户马红信与合作社签订协议后,将红色的“成员证”交给老伴,叮嘱“千万保管好!”他感慨道,自己家里原来有七亩责任田,但两个儿子儿媳都在西 安打工,平时的田间管理几乎都是自己和老伴两人独自操劳。“农忙季节就得等孩子们从城里回来帮忙,这成了我们这些少劳力家庭最头疼的时候。”

  眼下又是夏收夏播时节,马红信笑称自己终于可以松口气了,因为自家的责任田全部作价入股到新成立的合作社中,他和老伴从此就可以再不为责任田的耕种犯愁了,只等到粮食收获后,按照产量和销售价格及合作社的经营情况,准备分红利拿现钱。

   村民们给记者算了一笔账说,实行合作社后,农民明显省心许多,也没有了家庭在农田里的人力财力投入,还有每年两次分红,实际收入比家庭种田收入还要多, 是件划算生意,所以得到村内大部分农户的拥护。目前中丰店村农户入社率达到了63%。也有部分农户在考虑这事能行得通吗?

  “第一桶金” 打消合作社成员的顾虑

   5月29日,雨后天晴,气温迅速上升到30℃。在中丰店村村外的一片小麦田里,马红信和老伴及外村的一群老乡一起拔除杂草和大麦麦穗。这是合作社成立后 接来的第一笔生意――负责管理这片小麦良种田。马红信和干活的老乡是被合作社雇来的临时工人,每天工作八个小时,下班时由合作社的理事验收质量合格后,能 现场结算17元的当日工资。合作社已和一家面粉厂签订了长期供应优质小麦的销售协议,此举已为合作社掘来成立后的“第一桶金”。

  在合作社成员的期盼中,第一笔生意的成交也在打消观望者的顾虑。马红信更是设想着合作社的美好前景。

   接受记者采访时,马红信手里的活却一点也不马虎,他说,有合作社的理事在一边检查进度和质量,所以自己还必须像在自家责任田干活一样认真,不会像以前在 生产队大集体混工分那样的“磨洋工”。成为“股东”后的他说,合作社和每个成员的利益都捆绑在一起,谁也没有不尽职尽责的理由。

  在将自家的责任田交出去后,合作社在平时的田间管理中,会给马红信这样的合作社成员优先安排拔草、灌溉,晾晒、销售等力所能及而且必须人工操作的农活,既减少了因合作社形成而产生的剩余劳动力,又能及时结算工资,让成员有现金收入。

  经营之路 现代农民的新农业模式

   陕西中丰农业合作社首任理事长薛拓是一位在西北大学生物科学专业进修学习过的本土农民。“目前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小户经营模式,制约着很多像我这样会种 田、爱种田,还能从农田中取得较高收益的现代农民”。薛拓曾依靠自家责任田起家,发展小麦和玉米育种,直到承包数千亩土地,发展良种基地。经过两年考察, 他在今年年初提出了在自己所在的中丰店村要走新型农业合作化的农田耕种管理经营之路。“现代农业再也不能走高投入低收益的老路子。否则让农民种田积极性高 涨只能是空话”。对此薛拓认为先让乡亲们尝到合作社的甜头,换脑筋下决心跟着自己走一条新的农业模式之路。

  农户将自家责任田交给合作社 后成为合作社成员,他们推选会管理懂经营的成员组成处理日常事务的理事会和理事长,让这些村里的能人集中智慧,给粮食增产土地增收出主意、想办法。为避免 理事会和理事长出现不作为或者乱作为的情况,成员们还推举产生了监事会,监促理事会和理事长真心实意地为成员们谋福利。成员们的想法单纯又复杂,就是不能 赔本,更不能穷了大家肥了个别人。

  薛拓述说自己的打算:合作社将成员们以前的责任田核查评估后按等级作价入股集中后,将全面开展机械化 大生产,提高农业作物务效率,同时聘请有专业农技人员作为顾问,指导各个环节推行科学种田,从而提高粮食的产量品质和价位。为了保障田间日常管理所需的资 金,薛拓拉来和自己合作多年的陕西长丰种业公司用现金入股,以保证合作社的资金运转和良种供应。以前合作社成员家里的农业机械也被折价入股到合作社内,保 障合作社的正常生产,又可以增加成员收入。

  当家后的合作社理事们也在想办法为以后的日子做打算,分别和多家经销商洽谈合作意向。

   陕西中丰农业合作社成立当天,咸阳一家良种公司送来的祝贺牌匾将其誉为“现代农业要求的第三次土地革命”。“成员们入社自由,要退出谁也不能阻拦。合作 社实行公司化经营,就为产好粮食多赚钱”。薛拓告诉记者:“我这理事长可不像以前的生产队长那样好当,和理事们干不出成绩,会被成员们轰下台的”。

  专家声音 鼓励探索但要规避风险

   西安工业大学郑升旭教授首先对中丰店村农民自发成立的合作社予以认可,他说这一现象完全符合“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土地流转的规定,是非常值得提倡和总结 的。但前一段时间苦于缺少这一典型事例,所以推行的并不广泛。中丰合作社的做法是符合中央关于土地流转使用权相关规定的,关键强调了农民自愿这一点。合作 社的好处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已经明确提出:它有利于土地集中经营,实现规模效益,也符合当前农民进城务工所造成的农业劳动力不均衡现象,可以防止土地撂 荒,进一步发掘土地潜力,保障我国粮食安全,并实现农民增收。这是农业生产模式转型中一个显著的亮点,但是在没有成功经验和效益体现之前,还应当注意以下 几点:

  土地使用权入股后的公司化一定要注意可操作性。首先当然是公司治理机制。第二,农民对公司化还很陌生,更要防止像我国前一段时期 公司制中的普遍风险,这就是土地使用权的收益被管理层侵吞,变成土地使用权实质上被管理层占有的管理层化。那么在农业领域,更容易发生,还需要一套有效的 制约机制。私有财产是一切的保障,否则农民既失去了土地使用权的直接支配权,变成了事实上的失地农民,又没有相应的收益竹篮子打水一场空,带来社会的不安 定。应当在开始的时候就力求避免这一现象发生。

  陕西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张宝通认为,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农村土地可有多种经营模式,其中 农民以土地入股搞公司化经营就是一种。长安区农民自发所搞成的农业合作社实现了土地规模化经营,产业化发展。这是现行责任田模式所不能完成的。对于这样富 有生命力的新生事物,应当给予鼓励和支持,让农民大胆探索,及时矫正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风险行为,总结经验,为大面积推广做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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