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安全管理涉及多行业、多领域、多环节,各个国家都从自己的国情出发建立适合自己国家的安全管理模式,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管理。我国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建设上起步较晚,目前仍在根据社会和农业发展进行不断完善。
2006 年 4 月 29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农产品产地、农产品生产、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等各个方面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建立一个相对完善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体系。
2009 年 2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食品安全法》。农产品作为食品最主要的上层来源,成为食品安全法的调整对象,是对农产品进入深加工、市场流通领域后进行监督管理,保障后续流通和加工后的农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