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护耕地,有效防范和遏制农村建房违法用地行为,9月12日,九江市国土资源局印发《关于建立和坚持农村建房用地巡查工作机制的通知》,加强全市农村建房用地管理。
《通知》要求,要建立和坚持市、县、乡三级巡查工作机制,乡(镇)国土资源所为一级巡查监控责任主体,要及时受理申报、做好台账管理、实行每周巡查、抓好全程监控、坚持月报制度;县(市、区)国土资源局为二级巡查监控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及时通报情况、实行每月巡查、主动协调执法、严肃责任追究;市国土资源局为三级巡查监控责任主体,要督促落实责任,实行每季度巡查、适时督导,严肃考核问责。
《通知》指出,各地国土资源部门特别是执法监察工作人员要切实转变观念,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切实把开展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辩证统一起来,与保护基层干部辩证统一起来,全力当好“保护神”——保护国土资源,保护群众权益,保护基层干部。要坚持以宣传引导开路,以日常执法巡查为主,以打击典型违法用地案件为震慑,促进全社会依法依规用地。对农村建房申报用地,要做到早介入、早指导、早服务;对农村建房违法用地行为,要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上报,决不能熟视无睹,决不能等到违法问题成堆之后再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