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关于对<关于规范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网签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对网签事项进行了全新规范。明确表示我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的存量房买卖,均应通过北京市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进行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买卖双方无论是通过中介公司居间代理还是自行成交,都要按照提交材料-草拟-打印合同-完成签约-打印其他表格的流程办理网上签约。
实际上,本市现有的二手房买卖均已执行网签流程。记者注意到,和过去不同的是,针对网上签约完成后、办理过户前合同中的房屋买受人或资金划转方式变化因此需办理合同注销手续的,新规范中首次明确,经纪机构代为办理注销时,必须持有双方授权委托书。
《征求意见稿》同时提出,中介机构和经纪人存在发布虚假或未公示的房源信息、不进行网上签约、隐瞒房地产经纪人员身份代理并收取费用、隐瞒交易价格、欺骗买卖双方赚取差价、不告知买卖双方查询密码及存在其它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消费者可通过网上举报投诉,或向各区建委(房管局)投诉,经查实的可对该机构和人员的网上签约行为进行限制,将其违规行为记入该机构和人员的信用档案、进行公示曝光,并通报工商部门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