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土资源厅、农业厅日前联合下发了《关于合理界定和规范管理设施农用地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发展的补充通知》(粤国土资利用发〔2016〕50号,以下简称《通知》),对合理界定和规范管理设施农用地作了相关补充,以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
广东地处热带亚热带地区,种植农作物以水果、蔬菜、花卉等园艺作物和热带水果为主,园艺作物产值占种植业比重近70%以上。而且设施栽培种植的园艺作物越来越多,需要在耕地上搭建设施大棚或配套设施。
加上广东省基本农田保护系数高,大多数耕地已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如需要建设生产设施大棚或配套设施,势必在现有耕地或基本农田上搭建或临时占用。
此外,广东省粮食生产规模化、机械化、产业化进程加快,亟需帮助农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解决农机具存放、维修和粮食烘干设施的临时用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