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是我国东部发达省份,从某种意义上说,浙江农村在土地流转上所经历的过程,也许是其他欠发达地区农村今后将要面对的和需要抉择的。因此,对浙江农村土地流转模式的分析评价无疑具有重要借鉴意义。以下是浙江省农村土地流转发展态势及相关政策:
一、浙江省农村土地流转发展态势
浙江省是1998年开始实行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到2000年基本完成,由于城市化的推进和农村税费改革的实行,第二轮承包时存在的一些问题逐步暴露了出来。一些原来不要承包地的农户纷纷要求承包土地,一些承包当中由于程序或其他一些问题导致延包工作不规范的地方也要求重新进行延包。这些问题,一方面导致土地承包纠纷大量增加,另一方面也影响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我们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从2003年开始,用了一年多时间,对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进行了全面完善。浙江全省新签订土地承包合同104.4万份,实行第二轮土地承包的村数比完善前提高了13.5个百分点。全省新领发权证154.44万本,收回、注销权证83.7万本,变更、换发权证137.2万本,改变了“有证无地”、“有地无证”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