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2018-12-20 09:04:35
临近2019年,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发布《深圳市地价测算规则》(征求意见稿)。规则中新增了“地下轨道、地下市政场站、综合管廊和连接两宗地块的对外开放的公众地下通道”这一特殊类型的地价空间利用调节修正系数0.1;同时针对一般性的地下空间也将调节系数从0.5降低到0.3,加大对立体空间开发利用的支持,鼓励土地的集约节约利用。
此次《规则》修订中,新增了公共租赁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及人才住房的地价标准,并专门设置了“不得转让的公共租赁住房、安居型商品房、人才住房”产权调节系数,进一步降低保障性住房的地价水平。在地价管理层面,支持多渠道供应安居型商品房、人才住房的政策要求。
据悉,本次《规则》的修订将就落实产业用地类别化供应,深化土地有偿使用方面,从地价政策方面进行了充分的衔接,目的是通过有效的地价政策调节手段,促进土地资源的供给侧改革,实现土地资源,特别是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有效配置。
《规则》(修订稿)主要包括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通则,主要是针对地价测算和缴纳的基础性事项进行了统一的规定;第二部分是变更与补缴,主要归并不同供应方式,不同用途土地的规划建筑指标调整,竣工超面积的地价测算方式;第三部分是特殊情形,涵盖了各类特殊类型及历史遗留用地地价的测算。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表示,《规则》(修订稿)将土地出让、棚改项目、城市更新、土地整备等各类地价的管理及测算规则统一整合到土地市场价格这一共同的基础,体现了地价政策对存量土地利用的政策倾斜和支持,保证地价水平的基本平稳,实现新旧政策的顺畅过渡和有机衔接。
针对不同产权限制的用地,《规则》(修订稿)提出设置产权政策调节系数,能够大幅降低不得转让性质产业用地地价水平,充分体现对实体经济的政策支持。
附政策原文内容: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地价测算规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推动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我市实体经济、民营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保障民生项目用地;同时,为了统一我市地价管理体系,简化地价管理和测算规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我市实际,我委起草了《深圳市地价测算规则》(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现就《深圳市地价测算规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18年12月26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606室(邮编518034),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tdlyc@szpl.gov.cn。
附件:1. 《深圳市地价测算规则》(征求意见稿)
2. 关于《深圳市地价测算规则》(征求意见稿)的政策解读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2018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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