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河镇因势利导促进农村土地流转
来源:互联网2011-11-22 13:30:58
来源:罗河镇
新明粮油公司是罗河镇一家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据该公司负责人张孝明介绍说,他们公司今年在墩子村流转土地近800亩用于连片成规模开发新品种水稻,实现了农民、企业双赢局面。据悉,该镇通过出租、互换、转让、转包等方式流转土地近7000亩,签订流转
合同2000余份,几近土地总量的七分之一;土地在流转中得到升值,也给农民带来了明显的实惠。
近年来,随着外出务工经商农民不断增多,大量农村劳动力向城镇二、三产业转移,不少农民开始自发地对土地经营权进行流转。为了规范流转秩序,提高土地产出效益,增加农民收入,罗河镇针对
农业生产实际因势利导,不断引进和培育特色优势农业产业,鼓励农民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把土地向种养专业大户、优势产业集中,以提高产业经营的规模。成立由镇长任组长,经济办、司法、土地、农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指导
土地流转工作,统一印制了《土地
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5000多份,按照“政府引导、农户流转、规范合同、依法鉴证”的流转办法,把重点放在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明确流转双方责权利上。对单个农户之间零散土地的流转,尊重双方意愿,当好中介,做好参谋。对大面积土地的集中流转,坚持以农民自愿为首要原则,按照涉及农户的多少,分别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形成决议后再逐步实施。对积极性不高的农户,采取以优换劣的办法,先以其他农户的土地与之置换,然后再参加流转,确保所有农户均达到满意。组织农技人员组成专门工作组,对流转土地进行等级测定,按常产和市场价格为农户与受让方或承租方提供流转参考价格,并坚持由农户直接与土地承租、承包人签订流转合同,流转所得直接归于农户。为保证土地合法流转,坚持对土地流转过程逐一审核,定期检查,凡发现违反
农村土地承包法规的,一律予以制止,责令恢复原承包经营关系。为更好服务和规范土地流转,建立镇
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制定土地流转规划,收集各村(社区)传来的土地流转信息并对外发布,规范土地流转程序,开展土地流转中介服务。为更好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设立土地纠纷调解庭,对农村土地纠纷及时介入调解,维护了农村稳定,有力推进了土地
规模经营和农业产业化发展。
(作者:许诚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