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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南郊区精准脱贫“回头看”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实施意见

来源:南郊区人民政府2018-09-07 09:36:23

为了确保到2018年巩固好脱贫成果,不让一个贫困户返贫,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郊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2018年全区精准脱贫“回头看”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实施意见。

大同市南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全区精准脱贫“回头看”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136”和区委“123”发展战略,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精神和省、市脱贫攻坚大会精神,确保到2018年巩固好脱贫成果,不让一个贫困户返贫,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全区脱贫攻坚的成绩

南郊区2014年下半年开始进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识别,现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178户,2571人,主要分布在5个乡(镇)10个贫困村和12个非贫困村,到2017年底按照上级要求全部实现脱贫,顺利完成上级安排的任务。

在打赢脱贫攻坚的工作中,我区积累了一些宝贵经验。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强化组织保证,落实脱贫攻坚一把手负责制,区乡村三级书记一起抓,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政治保证。二是坚持精准方略、提高脱贫实效,解决好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问题,扶贫扶到点上扶到根上。三是坚持加大投入、强化资金支持,发挥政府投入主体和主导作用,吸引社会资金广泛参与脱贫攻坚。四是坚持社会动员、凝聚各方力量,充分发挥政府和社会两方面力量作用,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脱贫攻坚格局。五是坚持从严要求、促进真抓实干,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脱贫攻坚工作全过程和各环节,确保帮扶工作扎实、脱贫结果真实,使脱贫攻坚成效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六是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充分调动贫困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用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内生动力支撑脱贫攻坚。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和省、市部署,精准施策,狠抓落实,统筹推进,以扶贫领域作风专项治理为抓手,持续打赢我区脱贫攻坚战,从注重减贫进度向更加注重脱贫质量转变,从注重完成脱贫目标向更加注重增强贫困群众获得感转变,从注重找准帮扶对象向更加注重精准帮扶稳定脱贫转变,从开发式扶贫为主向开发式与保障性扶贫并重转变,加大工作力度,强化监督考核,按照“五个一批”脱贫路径,以“十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任务”为抓手,着力做好产业扶贫、教育培训、健康扶贫和农村整治等重点工作,精准发力、精准施策,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巩固好脱贫攻坚成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充分发挥区、乡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严格执行脱贫攻坚“一把手”负责制,区、乡、村三级书记抓脱贫。强化乡镇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使其成为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坚强战斗堡垒。

坚持统筹协调、各司其职。发挥党的政治优势,集中力量办大事,创新脱贫攻坚工作机制,引导各种扶贫资源向贫困村倾斜,各方扶贫力量向贫困村汇聚,调动行业、部门和社会力量打好脱贫攻坚“组合拳”,全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坚持精准方略、分类施策。以科学治贫、精准扶贫、稳定脱贫为基本导向,把“五个一批”“六个精准”真正落实到村、到户、到人,拉出“扶贫菜单”,抓好“需求侧脱贫”,突出“照单配菜”,抓好“供给侧扶贫”,帮到点子上,扶到关键处,确保做到扶真贫、真扶贫、真脱贫。

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力。扶贫先扶志,治穷先治愚。处理好国家支持、社会帮扶和自身努力的关系,最大限度激发贫困村干部群众内生动力,把农民组织起来,把资产经营起来,让企业参与起来,让收入多元起来,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中不让一个贫困户出现返贫,增强贫困群众的获得感。

坚持整体扶贫,形成互助。注重弱势群体的整合效应,在发挥个体自主脱贫能动性的前提下,通过强势联动、项目带动、个体互动形成贫困群体优势互补、整体发力的扶贫脱贫工作格局,确保贫困户及贫困个人获得多方位、多渠道的脱贫支持。

(三)总体目标

围绕实现全面小康这一目标,2018年在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退出后,没有一个贫困户返贫,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贫困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区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区平均水平,增强脱贫获得感、幸福感,确保贫困群众和全区人民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四)工作要求

综合考虑贫困程度、贫困发生率、自然禀赋等因素,按照区委统一部署,2017年南郊区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后,2018年巩固脱贫成果“回头看”,要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急躁和厌战情绪,既对以前的脱贫攻坚拾遗补缺,又对今后巩固脱贫成果持续发力,必须再接再厉,发扬连续作战作风,做好应对和战胜各种困难挑战的准备。

2018年巩固脱贫成果,实现脱贫三不脱:

一是脱贫不脱帮扶。抓好10个贫困村、1178户脱贫户的后续帮扶工作,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帮扶干部继续留守扶贫前线,巩固脱贫成果,为脱贫村建立脱贫致富的长效机制。

二是脱贫不脱政策。在巩固脱贫期间,继续享受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政策,包括教育扶贫、产业扶贫、社会扶贫、就业支持、健康扶贫等项扶贫内容,确保脱贫不返贫。

三是脱贫不脱项目。继续实施整村推进奶牛养殖项目、生猪养殖脱贫项目、非贫困村产业扶贫项目,增强贫困群体的造血功能,同时继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用于脱贫村的基础设施、产业发展、乡村旅游等方面的后续建设。

三、精准脱贫“回头看”工作任务

为进一步巩固扶贫脱贫成果,从2018年4月到7月底,历时三个半月的时间,开展精准脱贫“回头看”活动,涉及全区5个有扶贫任务的乡镇10个贫困村、2571名脱贫贫困户。

此次开展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回头看”,全区主要围绕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六个精准”开展“回头看”。同时,对扶贫政策、扶贫项目、精准到户到人帮扶措施及脱贫成果巩固等情况进行“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扶贫成果。活动中,狠抓产业扶贫、创业就业扶贫、健康扶贫、教育扶贫、一对一帮扶扶贫等具体工作,全力推进扶贫政策到村到户,同时,坚持问题导向、实事求是,举一反三、查漏补缺,立行立改,进一步巩固来之不易的扶贫成果。

具体需要“回头看”的内容:

1.在扶贫对象精准上,通过多次整改基本上达到了精准识别的要求,但不能放松,继续查看精准识别所欠缺的内容。

2.在项目安排精准上,扶贫项目精准到村到户,按程序操作,没有在网上公示,需要补齐和整改,同时要求乡、村运行扶贫项目的,必须在相应的乡、村公示栏上公示,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

3、在资金使用精准上,扶贫资金监管不严,导致使用偏差,要进一步强化监管,整治使用不规范、不严格、不到位的问题。

4、在措施到户精准上,整治各项扶贫政策在执行中不公开、不精准、不到位的问题。

5、在因村派人精准上,干部下乡工作队,要补齐驻村扶贫工作台账。干部三下乡工作开展缓慢,下乡工作队、第一书记、帮扶责任人没有开展干部三下乡工作的尽快展开工作,组织好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扶贫政策、文化下乡为内容的干部三下乡。

6、在脱贫成效精准上,通过政策落实、项目运行、帮扶措施,我区脱贫实现了到村到户的精准,在住房安全上,缺乏相应的资料印证,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检测,形成相应资料。

7、在产业扶贫上,要求高山镇和西韩岭乡谢店村建立产业扶贫档案资料,形成资料汇编。

8、在二维码问题上,贫困户二维码标牌悬挂问题,2017年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上级要求在住房内或外悬挂贫困户二维码标牌,要求鸦儿崖乡、古店镇、西韩岭乡、高山镇尽快完成此项工作,完成后建档立卡贫困户所在的帮扶责任人需要扫码签到。

9、在信贷贴息上,建档立卡贫困户小额信贷贴息,已贴息了部分贫困户,还有一些贫困户没有上报贴息资料,涉及贫困的乡镇尽快组织贫困户上报相应资料,以便开展贴息。

10.在春风行动中,人社局、扶贫办、工会、妇联联合组织为贫困户和其他农户开展创业就业找工作专项服务,但工作开展不理想,参加人数少、效果不明显,要求各乡镇大力宣传,动员有打工需求和创业需求的农户和贫困户积极参加。

四、十项巩固脱贫成果工作任务

(一)加快产业培育,强化产业扶贫硬支撑

结合我区特色资源禀赋、产业现状、市场空间、环境容量、新型经营主体带动能力以及产业覆盖面,深入推进特色农业产业扶贫,强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创新利益联结机制,构建产业带动能力强,脱贫成效显著的产业扶贫新格局,做好整村推进养猪、养牛项目,小杂粮种植、果树种植,确保特色农业产业巩固脱贫目标如期实现。(牵头单位:区农委)

通过建设好白塘扶贫光伏电站,积极发展光伏产业。精确瞄准贫困村贫困户,建立完善光伏扶贫收益分配机制,帮助深度贫困人口脱贫。发展壮大一批贫困村集体经济,所有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超过5万元,力争一半以上的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突破10万元。(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扶贫办、各有关乡镇)

建立扶贫农业保险再担保机制,确保参保贫困户“旱涝保收”。完成小额贷款240万元。(牵头单位:区金融办)

加快贫困村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利用电商平台培育农村电商环境,整合农村优势特色产品,在贫困村建立服务网点,培训、指导贫困户发展电子商务。(牵头单位:区经信局)

通过供销社创办和领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吸纳贫困户入社,以产业扶贫的方式,帮助农民脱贫致富;利用山西省供销社“农芯乐”电商平台,培训指导贫困户通过互联网销售当地特色农产品,拓宽增收渠道;对有意开设网店且缺乏启动资金的,积极引导办理小额货款;通过网站宣传,帮助贫困户推销本地特色农产品。(牵头单位:区供销社)

(二)抓好教育培训扶贫,拓宽就业扶贫路径

大力举办公办和公建民营的普惠性幼儿园。健全学前教育资助制度,保障农村贫困家庭幼儿接受学前教育。科学布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和农村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新建、改扩建一批寄宿制学校。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家庭困难寄宿生生活补贴政策。加快普及贫困村高中阶段教育。对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落实职业教育免学杂费政策。对考入高等院校的贫困户大学生做到应助尽助。适龄儿童学前入园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贫困村九年义务教育阶段无因贫辍学的学生,探索建立从学前教育到小学、中学、大学直至就业的“一条龙”帮困包扶机制。(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继续实施教育扶贫、雨露计划,完成向贫困人口考住二本以上大学生和大、中专、职高的学生发放补助,切断贫困代际传播渠道。(牵头单位:区扶贫办)

全面落实培训政策,加大对贫困劳动力职业培训的支持力度,努力帮助缺乏技能的贫困群众掌握一项初级以上技能、已有技能的人员提升一个技能等级、转换职业的人员增加一项新的技能。全面落实就业政策,通过开展“春风行动”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帮助符合岗位条件并有意愿就业的贫困劳动力与用人单位取得联系,促进其上岗就业,注重公益岗位优先安排贫困户,重点突破零就业家庭,对有创业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创业技能、项目开发、风险规避、经营管理、跟踪服务等“一条龙”服务,帮助他们自主创业,打造具有南郊特色的“高山大婶”劳务品牌。采取有效措施带动乡土人才回流干事创业,充分发挥乡土人才在脱贫攻坚中的“领头雁”作用,带动农民发展多元富民产业,为脱贫攻坚注入新鲜活力。(牵头单位:区人社局)

(三)落实民生政策,做好兜底保障

充分发挥各专项扶贫工作领导组作用,按照市里的要求,研究制定全区专项扶贫工作实施方案,落实专项扶贫政策。提高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确保2018年底前,全区农村低保标准达到或超过国家扶贫标准,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贫困人口做到应保尽保。全面落实“三保险、三救助”政策,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保参保率达到100%。通过基本医疗、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136”(在县域内、市级、省级住院,个人年度自付封顶额分别为0.1万元、0.3万元、0.6万元)和医疗救助等措施坐实医保政策兜底保障。属省定24类重特大疾病晚期患者,给予大病关怀救助。提高贫困患者门诊慢性病待遇水平,对患有35种特殊慢性病的农村贫困人口,门诊医保目录内的费用按病种支付限额100%报销,对未纳入35种特殊慢性病的其他门诊慢性病,按不低于60%的比例给予报销。设立“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帮扶服务平台”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的‘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平台”,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全面便捷的服务。充分发挥健康扶贫“双签约”队伍组织作用,全面推行使用贫困户健康扶贫服务手册,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考核。继续深化县乡一体化改革、医联体结对帮扶、城乡对口支援成果,采取定期巡回医疗、邻村卫生室代管等方式,进一步筑牢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构建起健康、低保兜底等多重防线,织密保障网络,保障无业可扶、无力脱贫人口的基本生活。(牵头单位:区卫计局)

对建档立卡贫困医疗保障实行“三保险三救助”的基础上,按照省扶贫办与中国人寿山西省分公司的要求,对贫困户进行意外伤害保险,保期2018年全年,解决贫困户意外伤害、意外身故、意外伤残的问题。(牵头单位:区扶贫办)

(四)推进文化扶贫,解决好扶贫扶志扶智问题

大力推进贫困村图书馆和文化馆、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和农家书屋建设,健全基层公共文化活动网络,配备服务管理人员,解决基层文化设施“空心化”的问题,支持贫困村互联网络村村通。(牵头单位:区文化局)

(五)加强宣传引导,激发脱贫内生动力

总结宣传近年来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面的创新举措和成功经验,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组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深入宣传中央、省和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决策部署和重大举措,大力宣传脱贫攻坚取得的显著成效、典型做法、成功经验,宣传社会各界关心支持脱贫攻坚的先进事迹,弘扬扶贫济困传统美德,凝聚合力攻坚正能量。(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六)强化帮扶引领,发挥基层作用。

以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年为契机,对不合格的驻村干部进行召回,比例不低于1%。同时,通过“大同市精准扶贫扶信通”手机APP软件,强化驻村工作队管理,充分发挥包村领导、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三支力量”作用,帮助贫困村完成“六大任务”,帮助贫困户落实“八大措施”,使国家扶贫政策与贫困户精准对接,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牵头单位:区扶贫办)

实施“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行动,动员全区民营企业、工商联会员,帮助贫困村和贫困户巩固脱贫成果。(牵头单位:区工商联)

组织无党派人士和党外知识分子献计献策。通过倡议、鼓励等形式号召非公经济人士开展扶危济困、捐资助学等光彩慈善事业。引导和鼓励在外成功人士参与脱贫攻坚。(牵头单位:区委统战部)

引导贫困妇女坚定脱贫志向,开展技能培训,帮助贫困妇女提高脱贫能力。搭建贫困妇女脱贫致富平台,帮助解决资金难题,助力贫困妇女创业脱贫。解决贫困妇女因病致贫困扰,发动社会力量,为贫困妇女儿童奉献爱心。(牵头单位:区妇联)

(七)完善基础信息,核准数据资料。做好脱贫攻坚区级基础数据与建档立卡、大数据平台的有效衔接,作为全市数据平台的一部分,我们要不断完善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和精准帮扶、精准施策信息,确保各项基础数据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准确性,强化统计分析,定期形成分析报告,为脱贫攻坚搭建起数据、信息、办公、考核和交流平台。建立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和数据比对机制,及时剔除不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人口,及时开展信息采集和数据更新,做到线上数据与线 下情况准确、可靠、统一。(牵头单位:区扶贫办)

(八)推进乡村提升,改善村容村貌。

紧紧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大力开展乡村提升工程,按全市要求,南郊区10个村,为此要大力实施村容村貌和户容户貌提升工程,配合好于7月初召开的全市现场观摩会。通过提升工程集中解决行路难、污水流、院落破、垃圾乱等突出问题,建立长效机制,实现村内巷道硬化、入户道路硬化、农户庭院硬化,实现村容村貌、户容户貌的明显改善和明显提升,达到“五洁净”和“六要六有”。要抓重点、扫盲点,推进水、电、路、网、垃圾填埋处理等基础设施和日间照料中心、文化场所建设,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九)提升群众满意度,增强群众获得感

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聚焦关键领域,解决突出问题,切实把各项扶贫政策落实到位,提升群众满意度。在精准识别上下功夫,通过增强认可度提升满意度;在政策兑现上下功夫,通过加大执行力提升满意度;在产业发展上下功夫,通过扩大受益面提升满意度;在驻村帮扶上下功夫,通过提高亲和力提升满意度。(牵头单位:区扶贫办)

(十)帮扶天镇深度贫困县,达到双赢的目标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南郊区帮扶天镇深度贫困县,主要在新平堡镇五里墩村帮扶,在特色产业扶贫上、旅游扶贫上、企业帮扶上、打工就业扶贫上展开互帮互助,实现双赢。(牵头单位:区扶贫办)

五、保障措施

为了进一步围绕上述十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保障,制定八点具体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脱贫攻坚工作的全面领导,党政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必须以高度的历史使命感亲力亲为抓脱贫攻坚。党委和政府对脱贫攻坚负主体责任,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亲自研究部署、督查推进、协调落实。区已经成立脱贫攻坚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又成立27个扶贫专项领导组,实现双组长责任制,统筹、协调、指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中的具体工作,确保工作件件有落实、样样争优先。继续实行区、乡镇进行“责任双签”活动,建立行业部门定期述职和考核监督机制。

(二)强化体制机制。落实好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县区抓落实,就是要从当地实际出发,推动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建档立卡要继续完善,精准施策要深入推进,扎实做好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生态扶贫等重点工作。

(三)完善资金管理。强化监管,做到阳光扶贫、廉洁扶贫。要增加投入,确保扶贫投入同巩固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相适应。要加强防止资金闲置和损失浪费,沉淀资金坚决收回,形成提高扶贫成效的正确导向。要健全公告公示制度,乡、村两级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告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对扶贫资金和项目实行最严格的监管,对违规违纪行为坚决做到“零容忍”,发现一起严肃查处问责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四)强化作风保障。扎实抓好脱贫攻坚作风年建设,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坚决防止“数字脱贫”和“虚假脱贫”。在2017年贫困村、贫困户脱贫的基础上,完成好2018年全区精准脱贫“回头看”,紧盯关键环节,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扶贫资金财物等突出问题,坚决杜绝侵占扶贫资金搞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对扶贫工作不务实、脱贫过程不扎实、发现问题不整改的进行严肃问责。

(五)注重激发内生动力。贫困群众既是脱贫攻坚的对象,更是脱贫致富的主体。要加强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激发贫困群众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励和引导他们靠自己的努力改变命运。改进帮扶方式,提倡多劳多得,营造勤劳致富、光荣脱贫氛围。

(六)组织干部轮训。打好脱贫攻坚战,关键在人,在人的观念、能力、干劲。要突出抓好各级扶贫干部学习培训。对区级领导干部,重点是提高思想认识,引导树立正确政绩观,掌握精准脱贫方法论,培养研究攻坚问题、解决攻坚难题能力。对基层干部,重点是提高实际能力,培育懂扶贫、会帮扶、作风硬的扶贫干部队伍。要吸引各类人才参与脱贫攻坚和农村发展。要关心爱护基层一线扶贫干部,激励他们为打好脱贫攻坚战努力。

(七)加强督查巡查。按照督查巡查办法,对乡镇党委、政府和区直有关单位脱贫攻坚工作情况进行综合督查。根据需要对脱贫攻坚重点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对干部在落实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方面存在失职渎职问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贪占挪用扶贫资金,违规干预和插手扶贫项目建设问题,贫困识别、退出严重失实,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问题,发生禁止行为事项等问题进行巡察。

(八)严格考核问责。把各涉贫乡镇和区直部门脱贫攻坚工作作为区委区政府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重点考核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强化干部驻村帮扶和第一书记工作考核。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包村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限期整改;对未完成年度任务的进行诫勉谈话;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启动问责程序,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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