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仁寿县政府2018-07-19 10:53:03
仁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仁寿县“厕所革命”推进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仁府函〔2018〕110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
《仁寿县“厕所革命”推进方案(2018—2020年)》已经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42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仁寿县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4日
仁寿县“厕所革命”推进工作方案(2018—2020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开展“厕所革命”的决策部署,全面提升我县厕所建设管理水平,加快推进公共厕所建设进度,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厕所革命”的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导,遵循“统一标准、便利使用、全民动员、鼓励创新”的原则,集中解决厕所数量不足、卫生较差、布局不合理、管理缺失等问题,全面改善我县人居环境,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
(二)实施范围。本方案中厕所,包括全县公用部门管理及产权单位管理供公众使用的厕所,即城乡公共厕所(包括环卫公厕、公共场所配套公厕、社会对外开放公厕),景区厕所(包括A级旅游景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水利风景区、乡村旅游点、文化馆、博物馆及历史遗址),交通厕所(包括铁路客运站、汽车客运站、水运码头、高速公路及国省干道沿线)等范围内厕所。
(三)工作目标。结合市定目标任务,在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仁寿县“厕所革命”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仁府办函〔2018〕3号)基础上,对各年度目标任务进行适当调整,到2020年,共新建、改(扩建)299座(其中新建163座、改建136座)厕所(详见附件1),其中:2017年已完成新建公厕12座,完成改建厕所35座;计划2018年新建厕所87座,改建厕所66座;2019年新建厕所38座,改建厕所23座;2020年新建厕所26座,改建厕所12座(详见附件2)。
(四)实施方式。为保证年度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新改建公厕的建设由各牵头部门自行负责开展前期有关工作;项目施工能纳入目前在建的主要交通干线、公园绿地等既有招标政府性投资项目统筹的,可采用新增工程方式,配套建设对外公共厕所。需单独批准的独立公厕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统筹,负责项目进度考核、建设标准把关及建设资金拨付等工作,由公厕所在村、社区开展具体建设工作。2018年实施项目中,改建厕所需在2018年6月30日前开工建设,新建厕所需在7月30日前开工建设,确保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建设任务。
(五)建设标准。依照《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2016)《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12)、《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8973—2016)、《仁寿县“厕所革命”实施方案(2017—2020年)》等文件,结合我县实际,对新建、改建公厕建设标准进行明确,建设标准中未说明部分按照以上文件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详见附件3)。
二、责任分工
(一)公厕规划布点与设计。由县规划局牵头,完善上位规划要求,制定《仁寿县中心城区环卫设施专项规划》,明确环卫设施(垃圾收集点及公厕)规划布点及外观风貌,切实提高“厕所革命”可操作性。
(二)县城区公厕建设。仁寿县中心城区政府性投资新建公厕由县住建局负责组织实施;城区配套建设公厕由县规划局负责审核、验收;城区公厕改造由县城市行政执法局负责实施。
(三)乡镇公厕、旅游公厕、交通公厕、加油站及文化馆、博物馆及历史遗址公厕建设。按照《仁寿县“厕所革命”实施方案(2017—2020年)》规定,乡镇公厕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旅游公厕由县旅游局负责,交通公厕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加油站公厕由县经信局负责,文化馆、博物馆及历史遗址公厕由县文广新局负责,依据建设用地大小、周边环境,在县规划委员会审定的外形方案中选择自行组织实施建设。
(四)智能管理。由县旅游局负责,开发建立“一键找厕”手机软件系统(手机APP),在方便公众寻厕的同时,整合公众如厕体验评价,对公厕卫生条件、管理水平及设备运行情况等进行打分,提升公厕管理水平。
(五)日常维护。县城区新建、改建公厕竣工投用后,由县城市行政执法局负责,制定公厕管理办法,负责日常维护管理;乡镇公厕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日常维护管理。探索“以商养厕”模式,通过广告投放、自动售卖等方式增加收益,减轻财政投入;探索引进专业服务公司,将厕所管理服务进行外包。
(六)公厕验收。一是县城区政府性投资新建公厕由县住建局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工作;配建公厕由县规划局负责验收工作;改建公厕由县城市行政执法局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工作。二是乡镇公厕、旅游公厕、交通公厕、加油站及文化馆、博物馆及历史遗址公厕的新(改)建公厕项目由牵头单位自行负责组织初验,并由县住建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验收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构。成立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的仁寿县“厕所革命”协调推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县政府办公室、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规划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计生局、县城市行政执法局、县旅游局、县农牧局、县文广新局、县林业局、县商务局、县水务局、各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及仁发展集团,统筹推进我县“厕所革命”工作(详见附件4)。
(二)资金保障。县城区政府性投资新建(改建)公厕、乡镇新建公厕建设资金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交通运输、经信、旅游及文化馆公厕中属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乡镇改建公厕由县财政按5万元/座进行补助,不足5万元的按照实际建设费用补助。非政府性投资公厕新(改)建项目由企业自行出资按“建设标准”实施建设。
(三)部门协调。按照《仁寿县“厕所革命”实施方案(2017—2020年)》要求,县发改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商务局、县水务局、县农牧局、县林业局、县卫生计生局及仁发展集团等其他责任单位,在项目用地、项目立项及工程建设等方面积极配合,共同推动“厕所革命”快速实施。
(四)考核督查。仁寿县“厕所革命”考核工作由县住建局会同县政府督查室、县级有关部门组成考评组,实行月统计、季督查、年评价制度,按照《仁寿县2018年“厕所革命”工作考核办法》要求开展有关工作(详见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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