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市国土局2015-01-14 15:04:06
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具备权利清晰、安置补偿落实到位、规划条件明确等条件后的土地可入市交易。
根据《北京市土地储备和一级开发暂行办法》(京国土市〔2005〕540号),土地储备和一级开发是指政府依法通过收购、收回、征收等方式储备国有建设用地,并组织实施拆迁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达到土地供应条件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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