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达州市政府2018-07-12 09:02:24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单位):
《达州市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1日
达州市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7〕1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行政管理、社会治理和市场自律体制机制,在全社会形成“诚实守信,一路畅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良好信用氛围。
(二)基本原则。
——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充分运用信用激励和约束手段,加大对诚信主体激励和对严重失信主体惩戒力度,让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形成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制度机制。
——部门联动,社会协同。通过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建立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联合激励与惩戒机制,形成政府部门协同联动、行业组织自律管理、信用服务机构积极参与、社会舆论广泛监督的共同治理格局。
——依法依规,保护权益。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科学界定守信和失信行为,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不断提升公共管理服务水平和社会治理能力,促进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建立健全信用修复、异议申诉等机制,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突出重点,统筹推进。不断加强和完善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和应用,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当前危害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重点领域失信问题,逐步将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广到经济社会各领域。
(三)工作目标。
到2018年底,基本建成市级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企业、自然人、社团组织、机关事业单位信用信息的查询、共享和管理,并与省级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到2019年底,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建立健全信用目录动态管理机制、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信用主体权益保护机制等工作机制,基本建成我市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体系。到2020年底,全面构建以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平台为基础、以法规机制为保障、以激励惩戒措施为核心的具有刚性约束力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体系。
二、工作重点
(一)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基础建设。
1.逐步健全信用体系制度。加快推进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守信行为联合激励、信用主体权益保护、信用修复、信用异议投诉处理、征信机构监督管理等方面制度建设,从制度建设上解决信用奖惩依据缺失、信用主体权利救济渠道不畅、信用记录覆盖不全和信用信息互联共享推进困难等问题。明晰各部门实施权责,对制度约束范围、执行主体、实施方式、监督保障等内容进行重点明确,确保制度执行和监督管理落到实处。市级各部门(单位)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开、使用和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的制度机制和操作规范。〔责任单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列首位的为牵头部门,下同〕
2.建立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加快建立全市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发挥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枢纽作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根据自身职能职责制定信用信息采集、存储、共享、公开、使用和信用评价、信用分类管理等标准,整理归集本单位管理领域失信和守信行为信息,实现市社会信用信息平台与有关职能部门、公共事业单位、行业服务机构等信息共享;依托市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建立联合奖惩的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发起响应、信息推送、执行反馈、信用修复、异议处理等动态协同功能。在法律法规框架范围内,各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许可、资质认定、荣誉授予时,要通过信用信息平台查询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将联合奖惩信息查询嵌入审批、监管等工作流程中,通过技术手段来辅助和倒逼联合奖惩工作的开展。市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后期建设中要归集各县(市、区)、金融机构、行业协会、征信评级机构等组织掌握的信用信息数据,实现政务信息与社会信息互联互通。(责任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席会议专项小组牵头部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3.建立联合奖惩目录清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依据本单位管理职能和权力清单,梳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明确的联合激励和惩戒事项,报送联席会议办公室整理汇总,形成联合奖惩目录清单(以下简称目录清单)。目录清单内容包括行政单位、处理措施、实施事由、奖励事由、法律依据、联合奖惩实施单位、措施内容和证据材料等。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机构和职能调整等情况,及时调整更新。相关单位不得对目录清单之外的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责任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4.完善信用记录体系。在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工商、税务、交通运输、电子商务、医药卫生和计划生育、社会保障、教育、文化、旅游、知识产权、产品质量、环境保护等领域建立信用记录,各有关部门(单位)应加大在依法履行公共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基础信息和信用记录工作力度,对社会成员在行业领域信用状况加强记录,并形成信用信息记录,实现信用记录的电子化存储,通过整合行业内的信用信息资源,建立完善行业信用信息数据库,为信用管理提供依据。健全信用信息归集机制,各行业(领域)相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双公示”“双随机”和“双告知”等相关工作要求将信用信息及时推送到市信用信息平台,并报送联席会议办公室。完善全面覆盖、公开透明信用信息记录体系,建立起全面覆盖经济社会各领域、各环节的信用记录。(责任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5.加快推进“互联网+信用监管”管理模式。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使用机制,加强县(市、区)和部门(单位)之间信用信息记录和共享。建立“信用中国(四川·达州)”网站、“信用达州”微信公众号,设置向社会开放的“达州市信用信息综合查询”专栏,依法向社会提供企业、个人等各类社会主体信用信息查询服务,形成“以查询促使用、以使用促奖惩、以奖惩促建设”的新格局,打造“互联网+信用监管”的新型管理方式。(责任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席会议专项小组牵头部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二)健全褒扬和激励诚信行为机制。
1.积极选树推介诚信典型。依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支持推动工商、税务、质检、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监管、交通运输、环保、邮政管理等部门实施信用分类分级监管,建立完善各类主体的信用记录,完善诚信“红名单”制度,探索开展市级诚信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向社会推介无不良信用记录者和有关诚信典型,联合其他部门和社会组织实施守信激励,在业务办理、政策扶持、项目立项和资金支持方面实行诚信激励机制。鼓励房地产、建筑、医药卫生、律师等行业协会商会完善会员单位信用评价机制,引导会员单位主动发布综合信用承诺或产品服务质量等专项承诺,开展产品服务标准等自我声明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形成会员单位争做诚信模范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
2.建立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机制。研究制定诚信示范企业“绿色通道”制度,对诚信典型和连续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行政相对人,在公共服务过程中,同等条件下优先办理。诚信示范企业在办理行政许可过程中实行“容缺受理”机制,除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材料外,部分申报材料不齐备的,如其书面承诺在规定期限内提供,可先行受理,并加快办理进度。(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优先提供公共服务便利。在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招投标过程中,鼓励查询市场主体信用记录以及查询法人代表、高管人员、股东的信用记录或提供由具备资质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依法依规优先选择信用状况较好的市场主体。在实施财政性资金项目安排、招商引资配套优惠政策等各类政府优惠政策时,优先考虑诚信市场主体,并加大扶持力度。在有关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提倡依法依约对诚信市场主体采取信用加分等措施。在教育、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领域对诚信个人给予重点支持和优先便利。〔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工商局、人行达州市中心支行、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经信委、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
4.优化行政监管。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根据监管对象的信用记录和信用评价分类,注重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的服务和监管,为市场主体提供便利化服务。对符合条件的诚信示范企业,在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中优化检查频次。(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市安全监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旅游局)
5.降低市场交易成本。鼓励税务和金融部门合作开发“税易贷”“税信贷”等“银税互动”守信激励产品。拓展银税合作新方式,为纳税信用好的纳税人提供便利的多样性金融服务。探索推进金融机构共享公共信用信息,并与公共信用管理部门合作开发信用产品,使诚信市场主体享受融资优惠。支持金融机构和商业销售机构等市场服务机构参考使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和信用评价结果,对诚信市场主体给予优惠和便利,使守信者在市场中获得更多机会和实惠。(责任单位: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金融办、人行达州市中心支行、市工商局、达州银监分局)
6.大力推介诚信市场主体。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应将诚信市场主体优良信用信息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和“信用中国(四川·达州)”等平台上进行公示,在会展、“金政企”对接等活动中重点推介诚信企业,让信用成为市场配置资源的重要考量因素。引导征信机构加强对市场主体正面信息的采集,在诚信问题反映较为集中的行业领域,对守信者加大激励性评分比重。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加强诚信建设和行业自律,表扬市级诚信个体工商户、市级诚信私营企业,讲好行业“诚信故事”。〔责任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
(三)健全约束和惩戒失信行为机制。
1.明确联合惩戒重点领域。根据目录清单,通过信息共享,推动其他部门和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对重点领域(行业)中重点失信行为采取联合惩戒措施。一是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行为,包括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工程质量、医疗卫生、安全生产、产品质量、服务质量、消防安全、强制性产品认证等领域的严重失信行为;二是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社会秩序的行为,包括非法集资、乱收费、逃税骗税、恶意逃废债务、贿赂、恶意拖欠货款或服务费、恶意欠薪、重大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合同欺诈、传销、无证照经营、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和故意侵犯知识产权、出借和借用资质投标、围标串标、虚假广告、侵害消费者或证券期货投资者合法权益、严重破坏网络空间传播秩序、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严重失信行为;三是拒不履行法定义务,严重影响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公信力的行为,包括当事人在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作出判决或决定后,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逃避执行等严重失信行为;四是违反有关法律法规,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受到行政处罚的严重失信行为。〔责任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
2.对企业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在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以及其他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公共服务项目中,涉及信贷、担保、融资等金融活动的,申请办理资质评定、项目审批、用地审批、申报、免检(审)、出口货物退(免)税等事项中,以及授予荣誉称号、给予政策优惠和资金扶持等,应当依法对失信企业采取限制措施。各级企业公共信用信息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将严重失信企业列入“黑名单”进行管理。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对企业失信行为采取的惩戒措施,应在规定期限内告知企业。〔责任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
(四)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协同机制。
1.联合奖惩触发机制。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根据法律法规授权的管理职能,负责确定本单位管理领域内的激励和惩戒行为对象。对属于目录清单的守信行为、失信行为,根据奖惩对象类型,将守信信息、失信信息报送对应的联席会议专项小组(以下简称“专项小组”),提出联合奖惩申请。对涉及多个失信主体和专项小组的守信信息、失信信息,由专项小组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并提出联合奖惩申请。(责任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席会议专项小组牵头部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2.联合奖惩认定机制。专项小组组织召开联合奖惩会议,召集奖惩信息涉及的成员单位、非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及达州经开区相关部门,共同审查认定是否实施联合奖惩。联合奖惩认定会议决定由专项小组牵头单位印发各相关单位,同时送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重大违法失信行为涉及多个专项小组的,由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召开联合奖惩认定专项会议,会议决定印发专项小组各牵头部门及相关单位。引入专家团队构建科学评判机制,建立各相关行业及法律等领域专家数据库,从数据库随机抽取专家参与会议。(责任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席会议专项小组牵头部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3.联合奖惩实施机制。每项守信和失信行为涉及的实施部门,依据法律法规、目录清单、专项小组或联席会议决定等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共同对有关主体采取相应的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措施。各单位实施联合惩戒期限不一致的,按照目录清单以及会议纪要等相关文件,统一各实施部门实施期限。各部门应定期将联合奖惩实施情况汇总提交给各专项小组,专项小组负责汇总整理。(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质监局、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4.联合奖惩信用修复机制。建立有利于失信主体自我纠错的信用修复机制,制定完善相关制度、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明确各类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期限,到期后移出联合惩戒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在规定期限内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的,可向处理其失信行为的行政机关提出信用修复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行政机关收到申请后开展核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已整改到位、符合相关要求的,可允许信用修复,同时对外公示。信用修复结果发布生效后,不再对该主体采取惩戒措施。(责任单位:联席会议专项小组牵头部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5.联合奖惩异议处理机制。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异议、投诉制度。惩戒对象对失信行为联合惩戒认定有异议的,应当先向做出惩戒认定的部门提出书面异议,按照“谁决定、谁负责”的原则,相关认定部门应当自收到异议处理申请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回复并说明理由。若惩戒对象认为异议处理回复不充分、依据不客观、认定事实有误的,可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投诉,联席会议办公室应当召集相关部门,必要时可邀请专家共同对投诉事项进行研究处理。异议投诉处理阶段联合惩戒措施暂停执行,异议投诉被驳回的,其联合惩戒时限从异议投诉被驳回之日起继续计算。(责任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五)加快全市信用行业发展。
1.促进信用服务行业发展。征信评级机构在对市场主体信用状况的考核过程中,应公平公正提供客观真实的信用评价,通过信用评级等方式,为行政机关对市场主体激励或约束提供准确参考依据。积极引导各行业扩大信用需求、发展信用交易,扩大信用经济规模,逐步扩大信用评级、信用报告等信用信息的使用范围。培育本土非金融类信用服务机构,通过向信用服务机构开放企业公共信用信息,由政府部门示范使用信用产品等方式,鼓励和支持信用服务机构创新信用产品,按照市场化要求提供信用信息的基础服务和增值服务。〔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人行达州市中心支行、市工商局、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
2.加强信用机构管理。根据信用服务市场、机构业务特点,依法实施分类管理,明确监管责任,维护市场秩序。依法查处提供虚假信息、侵犯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行为,促进信用服务机构健康发展。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征信机构管理办法》要求,加强信用从业人员管理。联合高校、专业组织等机构,结合信用行业从业资格认证工作,定期开展信用人员专业培训,提升业务水平。(责任单位:人行达州市中心支行、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3.增强信用行业自律。建立健全征信评级及其他信用服务行业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形成行业性约束和惩戒,强化行业守信自律。引导行业自律组织完善内部信用信息采集、共享机制,将严重失信行为记入会员信用档案。支持行业自律组织按照行业标准、行规、行约等,视情节轻重对失信会员实行警告、行业内通报批评、纳入黑名单、公开谴责、不予接纳、劝退等惩戒措施。(责任单位:人行达州市中心支行、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六)加强诚信宣传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
1.深入推进“双公示”工作。加快推进达州市本级一体化政务服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设,建成符合国家数据标准的“双公示”信息报送公示系统,建立完善达州市本级一体化政务服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与市社会信用信息平台数据交换共享机制。加快推进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认真履行公示市场主体信息的法定职责,督促市场主体履行信息公示义务。各地各部门应依法将涉企信息通过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归集于企业名下,对外公示。按照合法、客观、及时、规范和“谁产生、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分工,强化责任,确保公示工作有序开展、公示信息准确完整。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需在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市本级一体化政务服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公示相关事项,并同步将公示内容推送至信用中国(四川·达州)和政府门户网站(中央直属部门、中央驻达单位按其上级部门相关规定执行)。办理机构和审核机构把好定性关、法律适用关、奖惩裁量关,及时传送至市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再报送至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实现全部案件信息在网上公开,确保案件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责任单位: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
2.加强诚信宣传教育。通过传统媒体及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引导全社会认识、支持信用信息公示工作,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引导广大市场主体树立“诚信兴商”理念,依法诚信经营。加大对失信主体舆论监督力度,依法曝光社会影响恶劣、情节严重的失信案件,开展群众评议、讨论、批评等活动,形成对严重失信行为的舆论压力和道德约束。通过学校、单位、社区、家庭等,加强对失信个人的教育和帮助,引导其及时纠正失信行为。加大对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宣传报道和案例剖析力度,弘扬“诚实守信”的价值观。〔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发展改革委、人行达州市中心支行、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抓好联合奖惩工作的组织实施,不断拓展信用激励和信用约束范围,使“守信者一路绿灯,失信者处处受限”。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对全市联合奖惩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综合管理。专项小组要及时研究制定个人、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联合奖惩措施。
(二)密切协作。各地各部门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依托市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建立健全信息沟通机制,实现跨县(市、区)、跨部门信息的实时传递和对接,建立健全奖惩联动机制,确保各项联合激励、惩戒措施落实到位。
(三)强化督查。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建立通报、督查机制,及时跟踪掌握工作动态,定期检查联合奖惩情况,分析查找存在问题,对工作滞后的县(市、区)和部门(单位),及时通报、约谈,督促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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