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钟了解土流网是干什么的?
点击播放

土地流转专业平台

正在收听关于牡丹江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牡丹江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牡丹江市政府2018-04-24 09:55:29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牡政办规〔2018〕7号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牡丹江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7日

牡丹江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农业部关于印发<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行动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农牧发〔2017〕11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政办规〔2017〕77号)等文件要求,扎实推进我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黑龙江省委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以五大发展理念为统领,以绿色生态为导向,坚持保供给与保环境并重,坚持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方针,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径,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畜禽养殖专业户和散养密集区为重点单元,加强技术指导,强化执法监督,提高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水平,构建畜禽养殖污染处理设施及资源化综合利用长效运行机制,积极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环境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1.预防为主,综合利用。坚持源头预防,规范畜禽养殖业的准入门槛,对现有项目以实施循环化改造为主,合理规划建设一批畜禽粪污集中处理中心和有机肥加工厂,积极推广适合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艺和养殖技术,优先推广农牧结合、种养循环模式,切实提高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和资源化利用水平。

2.因地制宜,分类管控。按照"种养结合、畜地平衡"的原则,统筹考虑生产现状、环境承载能力、消费需求、农民增收和污染治理要求,科学划定全市禁养区范围,宜养则养,宜减则减,宜养的决不污染环境,污染的坚决予以关停,对全市畜禽养殖布局进行精细化调整。

3.堵疏结合,两手发力。在区域上,确定适宜发展养殖的地区,鼓励规模化养殖、生态化改造和循环化废物利用。在方法上,以信贷、税收、补贴等经济激励措施为主,辅助以必要的行政手段,引导畜禽养殖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污染防治,推动生产方式生态化转型。

4.多方联动,形成合力。充分发挥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有关部门的信息、资源优势,建立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共同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投入力度。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全市畜禽养殖规模平稳,布局进一步优化,规模化水平不断提升,生态保护水平持续增强,养殖污染得到有效控制。2017-2020年,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65%、68%、72%和7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分别达到65%、70%、80%和95%以上,其中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2019年达到100%。

二、主要路径

(一)优化调整种养产业布局。严格执行各县(市)、区政府划定的畜禽养殖禁养区,禁养区内禁止有排放污染物的规模养殖场,禁止新建养殖场。各县级政府要以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为重点,统筹畜禽养殖规模和环境保护的关系,编制本地《种养循环发展规划》,实行以地定畜(一般情况下,50-75头猪或3-5头奶牛配套1公顷土地,每公顷土地施用有机肥45吨),促进种养业布局优化协调。同时,通过建立粪污集中处理中心,搭建和利用粪肥交易平台,与"三品一标"认证工作相结合,探索创设有机肥施肥卡制度,保证粪肥来源和去向可追溯。(责任单位:市畜牧兽医局、市环保局、市农委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参与)

(二)分类推广循环综合利用模式。发挥现有典型的示范作用,按照就近就地利用原则,主要推广以下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模式。一是在具备一定规模和实力的大型养殖企业,推广以红星现代牧场、笨笨乐农牧科技有限公司为代表的沼气热电联产发电模式。二是推广以阿妈牧场、双丰牧业为代表的生物发酵床养殖零排放模式。三是推广以大榆树养鸡场、为民养牛场为代表的商品化有机肥生产模式。四是推广以红星现代牧场和东宁庆财牧业有配套农田的规模养殖场为代表的循环种养模式。五是对于养殖密集区或大型规模养殖场,依托大型规模养殖场或第三方专业治理企业,将畜禽粪污集中全量收集,并通过氧化塘、常温发酵囊、发酵罐或集装箱等贮存处理设施对粪污进行无害化处理,在作物收获后或播种前利用专业化施肥机械施用到农田模式。同时,推广在养殖环节微生物制剂、酶制剂等饲料添加剂和低氮低磷低矿物质饲料配方,使用堆肥发酵菌剂、粪水处理菌剂和臭气控制菌剂等,减少粪污和氮磷及臭气排放量。(责任单位:市畜牧兽医局、市农委牵头,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电业局参与)

(三)发挥绿色有机种植比重大优势。立足我市生态优势和绿色有机食品产业基础,目前,全市绿色有机食品认证面积达480万亩,占全市农作物播种面积的49.1%,高于全省平均值15.5个百分点。通过树立畜禽养殖废弃物是宝贵资源的理念,以粪污肥料化利用为主要途径,采取农牧对接、种养结合、调整结构、培育品牌,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拓展利润空间等手段,推行"控稳增补"平衡施肥技术,减少化肥施用量,引导农民和经营主体积造和足量施用有机肥,扩大有机粮食、有机蔬菜、有机饲料的种植面积,走出一条养殖废弃物变有机肥、好肥出优质农产品、优质农产品卖高价的良性发展之路。(责任单位:市农委牵头,市畜牧兽医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参与)

(四)加快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要在全市现有11家农业部标准化示范规模养殖场的基础上,到2020年增加到20家以上。推广智慧牧场,生态养殖,建设自动喂料、自动饮水、环境控制等现代化装备,推广节水、节料等清洁养殖工艺和干清粪、微生物发酵等实用技术,实现源头减量。加强规模养殖场精细化管理,推广散装饲料和精准配方,提高饲料转化效率。加快畜禽品种遗传改良进程,提升母畜繁殖性能,提高综合生产能力。落实畜禽疫病综合防控措施,降低发病率和死亡率。到2020年全市标准化规模养殖比重要达到70%以上。(责任单位:市畜牧兽医局牵头,市农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质监局参与)

三、强化监管

(一)严格落实畜禽规模养殖环评制度。各县(市)、区新(改、扩)建畜禽规模养殖场在审批过程中应当依法依规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在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方面要配套与养殖规模和处理工艺相适应的粪污收集、贮存、处理、运输、利用设施,做到全覆盖、无死角,要配套与养殖规模和处理工艺相适应的粪污消纳用地。对原有规模养殖场也要限期进行改造,确保在2020年底前,规模养殖场废弃物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95%以上。严格落实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有关规定,年出栏生猪5000头(其他畜禽种类折合成猪的养殖规模)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畜禽养殖项目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其他的填报登记表。对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环保部门依法予以处罚。(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畜牧兽医局牵头)

(二)建立养殖污染监管制度。积极配合省级畜禽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做好场户平台对接,构建统一管理、分级使用、共享直联的管理机制,力争到2020年全市规模养殖场实现直报全覆盖。强化有机肥产品的监督,加强有机肥产品及原料的认证。对设有固定排污口的畜禽规模养殖场,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依法严格监管。重点监管大型规模养殖场(小区)周边地下水质量,不定期检查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等排污许可证管理执行情况。对畜禽粪污全部还田利用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将畜禽粪污无害化还田利用量作为统计污染物消减量的重要依据。县(市)、区畜牧部门和环保部门要编制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模式名录,制定畜禽规模养殖场废弃物治理清单,明确年度任务,实施分类指导,按照"一场一策、限期完成、验收销账"的监管方式,确保所有在册畜禽规模养殖场按期按质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环境常态化专项执法检查,结合落实河长制,采取部门联合、条块结合等形式,建立县、乡、村三级畜禽养殖污染网格化防控巡查网络。(责任单位:市畜牧兽医局、市环保局牵头,市农委、市质监局参与)

(三)落实规模养殖场主体责任制度。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强化畜禽规模养殖场主体责任。畜禽规模养殖场要完善污染防治配套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行,或者委托第三方进行粪污处理、实施种养结合消纳粪污模式等,确保粪污资源化利用。各县(市)、区要组织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确保所辖区域内规模养殖场2019年底前完成设施化建设和资源化利用任务。(责任单位市畜牧兽医局、市环保局牵头)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强化组织领导。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各县(市)、区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乡(镇)政府负责本区域内规模以下养殖场(户)废弃物治理和利用管理工作。县、乡两级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依法明确部门职责,细化任务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强化日常监管,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统筹畜产品供给和畜禽粪污治理,落实"菜篮子"首长负责制。各县(市)、区政府按要求制定并公布《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细化年度重点任务和工作清单,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报市级畜牧兽医局备察。市政府建立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联席会议制度,由分管副市长任总召集人,畜牧、农委、环保、财政、发改、科技、国土、质监、住建、税务、电力部门为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组织协调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各县(市)、区政府也要相应建立领导小组或协调机制,积极开展工作,于每年12月底前形成工作报告报市级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席会议办公室将组织相关部门对本方案落实情况进行定期督导检查,并向市政府报告。(责任单位:市畜牧兽医局、市农委牵头,市环保局参与)

(二)加强财税等政策支持。落实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政策。积极争取中央、省财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专项资金,谋划和争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加快提升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大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投入和资金整合力度,支持规模养殖场、第三方处理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粪污处理设施。将以畜禽养殖废弃物为主要原料的规模化有机肥厂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年度用地计划中优先安排。畜禽规模养殖场养殖生产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电价。县(市)、区政府利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装备实行敞开补贴。落实沼气发电上网标杆电价和上网电量全额保障性收购政策,降低单机发电功率门槛。生物天然气符合城市燃气管网入网技术标准的,经营燃气管网的企业应当接收其入网。落实沼气和生物天然气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支持生物天然气和沼气工程开展碳交易项目。(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发改委、市物价局、市电业局、市科技局、市税务局)

(三)健全绩效评价考核制度。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是实现水污染防治目标的举措之一。各县(市)、区要制定绩效考评办法,以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有机肥还田利用等指标为重点,建立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绩效评价考核制度,纳入县区政府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市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开展考核,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建立激励和责任追究机制。(责任单位:市畜牧兽医局、市农委、市环保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参与)

显示全文
点击右上角分享
使用土流网APP,查看更多精彩资讯

优质土地推荐
耕地 林地 园地 商服用地 养殖用地
查看更多土地  >

土流网APP全新升级

政策补贴免费查,掌握农业最新动态!

立即下载
你可能感兴趣
加载中...
前往土流App查看全文,体验更佳
取消确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