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互联网2014-10-17 14:28:30
今年以来,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按照人总行、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湖南省现代农业发展实际,将现代农业金融服务纳入全年货币信贷工作重点,切实加强与省直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制定下发多项现代农业金融服务政策,引导全省银行机构创新金融服务,积极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取得了阶段性进展。
一是出台金融支持现代农业的综合性文件。联合七个省直单位制定下发《关于实施湖南省现代农业金融服务工程的意见》,对未来3-5年全省现代农业金融服务工作进行了系统规划,提出以金融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示范县(市)创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办行制度实施三项重点工作为核心的工作思路,明确了现代农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是将来一段时期指导湖南现代农业金融服务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二是开展金融支持现代农业示范县创建工作。联合七个省直部门下发《金融支持湖南省现代农业发展示范县(市)创建方案》,明确在全省14个市(州)分别选择1-2个县(市)参与创建,对参与创建的县(市)围绕7个方面、23项指标,以基准值为基础进行打分,对综合得分居前的县(市)授予“金融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示范县(市)”称号,并对示范县(市)实施货币信贷政策、金融监管政策、财政扶持政策以及相关政府配套政策“四个优先”的倾斜政策。
三是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主办行制度。制定《关于实施湖南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主办行制度的通知》,要求省内4家主要的涉农金融机构按照“平等、自愿、互惠”的原则,在每个县(市)至少支持2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并作为主办行为其提供“一对一”的定制性服务。截至目前,省内4家主要涉农金融机构在全省86个县(市)与879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了主办行关系,支持种养殖大户288户、家庭农场91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72个、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28个。
四是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联合省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制定下发《湖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方案》,明确在全省选择10个县(市)开展试点,力争通过1年左右的试点,创新推出一批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为核心抵押物的涉农信贷产品,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管理机制,健全涵盖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抵押登记、评估流转、风险处置等环节的融资配套政策与服务体系。截至7月末,全省有15个县(市)开展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累计发放贷款83笔、1.4亿元,贷款余额1亿元,同比增长3.1倍。
通过全省金融系统的共同努力,全省涉农贷款实现了快速增长。截至9月末,全省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6432.3亿元,同比增长15.3%,高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2.1个百分点;前三季度,新增涉农贷款594.4亿元,占同期全部新增贷款的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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