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龙海市人民政府2018-03-20 11:19:08
龙政办〔2018〕20号
龙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提高我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标准和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农林场,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我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漳政办〔2018〕16号)和《龙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龙政综〔2016〕337号)文件精神,按照党的十九大“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要求,大力推行城乡低保一体化,切实保障群众基本民生,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提高我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补助标准。我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家庭年人均收入4050元提高到7560元,人均补助标准从300元/月提高到350元/月,补助标准分四档执行,分别为:320元/月、350元/月、400元/月、585元/月(对长期丧失劳动力或基本丧失劳动力,主要依靠政府救助和社会捐助维持生活的农村低保对象中的特别困难群众,按585元/月这一档给予补助)。从2018年1月起发放。
二、提高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根据农村低保标准同步提高,从439元/月提高到819元/月。从2018年1月起发放。
龙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市直有关单位:市民政局、财政局、扶贫办。
龙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6日印发
关于泰安宁阳县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
关于提高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城乡居民最低...
2017年郑州市关于提高城乡最低生活...
辽宁省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
我国最低生活保障覆盖和临时救助范围是...
衡水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及特困人员救助...
驻马店市关于提高2017年最低生活保...
华安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多少...
我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多少?...
井陉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供养...
晋州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供养...
辽宁低保标准、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2...
杭州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最新调整!...
淄博张店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意见:...
2019年龙海市城乡特困人员供养金标...
复制成功
微信号: bieshu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