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宿州市埇桥区房屋征收办公室2018-03-15 13:39:48
为加快旧城改造,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提升城市品味,根据宿州市人民政府城乡建设指挥部要求,区政府拟对宿州市北关黄庄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内房屋进行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东至汇源大道、南至沱河北岸、西至西昌北路、北至梁怀荣经验南围墙(具体征收区域详见征收界限图)
三、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宿州市埇桥区北关街道办事处
四、自本公告公式之日起,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是是新建、扩建、改建房屋或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五、对房屋征收部门和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法开展的房屋征收和补偿工作,被征收人应予以配合。
特此公告
宿州市埇桥区房屋征收办公室
2018年3月8日
征收范围(以政府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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