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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樟树“中国药都”振兴工程实施方案

来源:樟树市人民政府2017-12-22 09:59:02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樟树“中国药都”振兴工程

实施方案的通知

赣府厅字〔2017〕123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江西樟树“中国药都”振兴工程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10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江西樟树“中国药都”振兴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医药强省战略以及《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医药发展的若干意见》(赣府发〔2016〕27号)精神,加快推进江西樟树“中国药都”振兴工程实施,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国家中医药发展战略,紧扣省委、省政府加快中医药产业发展决策部署,紧密对接中国(南昌)中医药科创城建设,以振兴“中国药都”为总目标,以创新升级为主线,以中药制造业为引领,全面提升中医药种植、加工、流通等行业水平,大力发展健康保健、文化旅游、医疗服务等新业态,推动总量做大、档次做高、品牌做响,促进中医药信息流、资金流、人才流、技术流的聚集和发展,努力探索一条中医药产业振兴发展的新路子。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采取“政府搭台、企业唱戏”模式,统筹政府资源,创新体制机制,着力打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加速培育一批大企业、引进一批好项目、做强一批大品种。

坚持规划引领、分步实施。以加快中药制造业转型升级、建设现代化中医药交易会展中心、办好现代中医药高端会展、筹办中医药职业学院等为重点,先急后缓,做大做强中药工业,做强做专中药材交易,做精做优中药文化。

坚持彰显特色、立足精品。立足药都资源、产业基础和政策优势等,突出道地药材种植、“樟帮”炮制技艺和中药养生保健等特色,强化产品质量和标准,加速一二三产业联动发展。

三、发展目标

紧扣“中国药都”振兴这个核心,布局精品“樟帮”药、千年文化都和健康美丽城三大主题建设,大力实施“三步走”战略,通过10—15年的努力,把樟树打造成中医药强省的先行先试区,形成中医药振兴发展的“樟树样板”,力争在中医药全产业链发展上走在全国前列,创建国内一流、世界知名的中医药传承发展中心。

到2020年,“中国药都”品牌形象得到提升,力争中医药大健康产业规模达到800亿元,中药材种植面积稳定在30万亩,成为江西道地药材主产区和全国道地药材规范化种养基地;到2025年,中医药一二三产业联动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力争产业规模达到1600亿元;到2030年,打造成国家级中医药产业集群,力争产业规模达到3000亿元,其中:工业主营业务收入1000亿元,商业销售收入1200亿元,中医药文化旅游、养生、医疗、培训、中药材种植等收入800亿元。一是龙头企业不断壮大。力争培育形成1家年销售收入超200亿元的中医药龙头企业,2家超100亿元的企业,10家超50亿元的企业,15家10亿元以上的企业;中药高新技术企业占比达到50%以上。二是产品结构优化升级。力争培育2个年销售额过50亿元的重大产品,10个年销售额过20亿元的重大产品,15个年销售额过10亿元的重大产品,20个年销售额过亿元的创新产品;中药大品种销售占比超过三分之一。三是创新能力显著提高。力争培育100家以上中医药领域创新型初创企业,开发200个新药、中药保健食品,产业创新能力居全省前列。

四、产业空间布局

在现有产业空间布局基础上,通过整合、改造和拓展,形成“一都五区”空间布局。

(一)中药材种植示范区。以樟树市吴城、中洲、阁山、昌傅、黄土岗、洲上等乡镇为核心,辐射带动全域,建设一批规模化中药材种植基地,依托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着力打造药都中药材科技示范园。

(二)中药工业引领区。以樟树市福城医药园及药都医药物流园为核心,培育壮大医药产业孵化创业园、城北工业园,在樟树市药都大桥连接线规划新园区,扩大中药工业园区版图,着力补齐中药产业链短板。

(三)商贸会展典范区。充分利用好樟树市区位交通、历史文化等资源,以培育中医药商贸综合体为目标,依托阁山中医药健康小镇建设现代化中医药交易会展中心、中医药博览馆等,发展新业态,着力打造高端中医药会展和品牌论坛。

(四)中医药健康旅游聚集区。依托“中国药都”品牌优势,充分挖掘中医药历史文化资源,围绕樟树市葛玄路沿线区域,以实施三皇宫历史文化街区、阁山中医药健康小镇、中国古海养生旅游及阁皂山旅游景区等项目为载体,打造集中医药养生、中医药文化为一体的中医药养生与文化旅游综合体,争创国家5A级旅游景区,建成全国中医药健康养生旅游目的地。

(五)人才培养创新区。实施人才战略,开展引智工程,强化政策支撑,依托樟树药都职业教育园,筹建江西樟树中医药职业学院,建立研发创新机构,打造产业人才培养创新基地。

五、重点任务

(一)实施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工程。

1.扩大中药材种植规模。大力推进中药材规范化、规模化种植,重点发展枳壳等道地药材,自2017年起,每年新增中药材种植面积5万亩,形成以“三子一壳”为主、其他药材(含动物类)品种为辅的规范化种养格局,到2020年,中药材种植面积稳定在30万亩,年产值达到7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宜春市政府,樟树市政府,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农业开发办、省工信委)。

2.新建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坚持因地制宜,主动对接市场,科学合理地开展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良种选育繁育,大力推广使用优良品种,从源头上保障优质中药材生产。坚持循序渐进,建设1000亩中药材规范化选育繁育基地,形成江西道地药材种质资源、良种繁育中心(责任单位:宜春市政府,樟树市政府,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农业开发办)。

3.建设药都中药材科技示范园。按照“高起点、现代化、多功能、科技型”标准,兼顾生态观光、农业休闲、科研教学、技术培训、中医药科普等功能,建设道地药材及优势药材品种规范化、科学化种植示范园(责任单位:宜春市政府,樟树市政府,省科技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旅发委)。

4.打造中药材初加工产业基地。积极培育大型中药材初加工企业,采取“企业+基地+药农”“基地+合作社+药农”等合作模式,强化种植技术、采收加工、仓储销售保障,实现中药材加工标准化、规范化、规模化、质量可追溯,打造江西中药材初加工产业基地(责任单位:宜春市政府,樟树市政府,省工信委、省商务厅、省农业厅、省农业开发办)。

5.建立中药材种植技术服务体系。加强专业人才队伍的培养和引进,成立中药材种植培训中心,充分发挥民间种植能手的传帮带作用,着力推广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建立健全市、乡、村三级技术推广服务人才队伍,构建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宜春市政府,樟树市政府,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人社厅)。

6.推进中药资源动态监测信息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依托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现代中药资源动态监测信息和技术服务中心项目,加强国家现代中药资源动态监测信息和技术服务中心樟树监测站建设,探索建设中药材销售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和中药材溯源大数据平台,更好地为药农、药商、药企提供信息和技术服务(责任单位:宜春市政府,樟树市政府,省卫生计生委、省工信委、省科技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二)实施中药制造业升级工程。

1.打造全国中药饮片生产基地。重点培育樟树市本土饮片企业,逐步实现由“小、散、全”向“大、集、精”过渡,引导企业向精深化、差异化、高档化、品牌化方向发展,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度,为中药材资源就地转化提供支撑。有针对性地对国内大型中药饮片企业进行重点招商,争取落户一批中药配方颗粒生产项目。力争到2030年,樟树市中药饮片生产企业达到100家,上市(含新三板挂牌)企业达到10家,年产值达到300亿元。研究整理并制定“樟帮”传统炮制技术,出台相关规范标准,争取获批第三方认证资质,进一步树立“樟帮”品牌和影响力(责任单位:宜春市政府,樟树市政府,省工信委、省发改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卫生计生委、省商务厅)。

2.打造全国中成药重点制造基地。积极推动企业上市,力争建成3-5家现代中药企业集团。鼓励支持本土优秀企业开展中药品种二次开发,把优势品种培育成大品种。紧密跟踪和对接国内中药大企业,积极上门洽谈合作,力争到2030年,引进中药大项目30个,累计投资额超过300亿元。对独家品种(剂型)、大品种、新药、基药等市场潜力大的产品,政府或产业基金采取多种模式先期介入扶持,后期引入樟树生产(责任单位:宜春市政府,樟树市政府,省工信委、省卫生计生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商务厅)。

3.打造全国中药保健品研发生产基地。鼓励中药与现代食品、保健品、美容化妆品等交叉融合创新,大力开发多样化的大健康产品。重点研发生产特殊医学用途的配方食品。依托枳壳、黄栀子、吴茱萸等道地药材,进行保健品、食品开发研制。借助医药销售网络、养生保健基地等,创新产品营销模式,扩大健康产品销售。重点培育樟树独家产品,着力打造行业龙头(责任单位:宜春市政府,樟树市政府,省工信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卫生计生委、省商务厅)。

4.打造中医药养生保健器械生产基地。依托樟树中医药资源,利用金属家具制造优势,引导、支持骨干企业与专业院校、科研机构建立战略联盟,研制中医药保健器材设备,推动樟树医疗器械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宜春市政府,樟树市政府,省工信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卫生计生委、省商务厅)。

(三)实施药品商贸流通中心升级工程。

1.做强药品批发龙头企业。推进药都医药物流园建设,做强福城医药园,力争引进国内一流企业进驻。鼓励支持药品流通企业通过收购、兼并、参股、控股等方式,向规模化、集约化和集团化方向发展(责任单位:宜春市政府,樟树市政府,省商务厅、省工信委、省卫生计生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2.建设药品物流配送中心。支持引导樟树本地药品流通骨干企业,通过自身发展或采取招商引资的方式,建设江西大型药品物流配送中心,实现药品仓储物流的集中化、大型化、专业化、现代化、快捷化,进一步完善市、县、乡、村药品配送网络(责任单位:宜春市政府,樟树市政府,省商务厅、省卫生计生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工信委)。

3.搭建中药材标准化仓储平台。探索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构建标准化的中药材标准化仓储平台,对大宗商品交易平台的交易对象进行统一存放,配套建立仓储管理系统,对信息、存货和分销运作进行实时监测和记录,满足有效产出和精确性的要求(责任单位:宜春市政府,樟树市政府,省商务厅、省工信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4.创建中药材期货交易机构。探索以江西道地药材交易为主,以名贵滋补类药材为辅,通过线下基地与线上平台的无缝结合,创建江西中药材期货交易机构(责任单位:宜春市政府,樟树市政府,省政府金融办、省商务厅、省工信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四)实施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工程。

1.保护挖掘“中国药都”资源。围绕樟树道教、药俗、药膳及“樟帮”等历史文化、古迹,深入挖掘整理,开展中医药典籍、偏方、文物征集认定,以及“樟帮”传人、中药材资源的调查摸底,并在此基础上加强保护和研究(责任单位:宜春市政府,樟树市政府,省文化厅、省人社厅、省民族宗教事务局、省地方志编纂委办、省卫生计生委、省工信委)。

2.打造中医药旅游品牌。依托樟树药、酒、盐、古、道、闲等特色资源,发展融中医疗养、康复、养生、文化传播、商务会展、中药材种植、中药传统炮制展示等于一体的中医药健康旅游,彰显“中国药都”旅游特色(责任单位:宜春市政府,樟树市政府,省旅发委、省工信委)。

3.开发精品线路。推进中国古海、三皇宫历史文化街区、“中国药都”阁山中医药健康小镇、“中国药都”本草小镇旅游度假区以及樟树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等项目建设,完善中医药交易会展中心旅游基础设施功能,创建中医药健康旅游精品线路,力争到2030年,年接待游客超千万人次,打造全国中医药文化与健康养生旅游目的地(责任单位:宜春市政府,樟树市政府,省旅发委)。

4.研发特色旅游商品。围绕地域文化及产业特色,结合樟树药膳、药方、道地药材及中药炮制技艺等资源,开发一批具有樟树中医药地域文化特色的旅游商品、中医药膳和养生食品等(责任单位:宜春市政府,樟树市政府,省旅发委、省科技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工信委)。

5.建设“中国药都”本草小镇旅游度假区。以樟树市葛玄路沿线自然水域丁仙湖为基点,建设药谷怡养健康旅游区、运动怡健山水运动区、静心颐养文化度假区、水上游憩湖泊休闲区、养生懿园健康管理区、时尚户外康体运动区、山体运动户外越野区等主体功能区,将药都养生与品质生活、休闲度假旅游有机结合,把樟树打造成一个以发展中医药文化与养生保健为主题的新兴旅游城市(责任单位:宜春市政府,樟树市政府,省旅发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五)实施“中国药都”形象提升工程。

1.新建中医药交易会展中心。通过市场化运作,引进国内外知名专业团队进行规划、建设、管理,高标准建设一个集中药材交易、现代会展、电子商务、仓储物流、商务配套等为一体的现代化中医药交易会展中心。探索“以会带展、以展促销、以销助研”的会展经济新模式,加快建设符合现代会展需求的硬件设施(责任单位:宜春市政府,樟树市政府,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工信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2.建设中医药博览馆。建设科学规范、门类齐全的中医药博览馆,重点展示各炮制流派的炮制技术,包括“樟帮”炮制的起源、形成、发展以及现代创新研究等,打造集中医药文化展示、中医药知识普及和文化旅游于一体的大型开放式综合馆(责任单位:宜春市政府,樟树市政府,省文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民族宗教事务局、省卫生计生委)。

3.营造城市中医药文化氛围。在樟树城市规划建设及改造过程中植入中医药文化元素,城市绿化以药花、药草、药树为主,在主要交通干线增设中医药文化雕塑,道路命名兼顾中医药元素,园区规划建设尽量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提升樟树“中国药都”城市形象(责任单位:宜春市政府,樟树市政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厅)。

4.推进中医药文化普及。围绕樟树养生特色、药膳和精品药材,开展中医药知识的宣传普及,将中医药文化与义务教育相结合,组织编制中小学中医药文化科普图册,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开设中草药和道地药材文化课程(责任单位:宜春市政府,樟树市政府,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文化厅、省工信委)。

5.制作中医药题材影视作品。聘请专家团队与专业摄制组,以“樟帮”精神传承为主线,以“葛玄-葛洪-屠呦呦”中医药历史传承为题材,制作拍摄樟树中医药电视连续剧、文化纪录片和宣传片,扩大樟树中医药文化在国内外的影响力(责任单位:宜春市政府,樟树市政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文化厅、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

6.建设“中国药都”樟树岐黄健康小镇。大力实施招大引强,以现代化中医药交易会展中心为核心,加快建设“中国药都”樟树岐黄健康小镇,打造美丽宜居、富有活力的休闲旅游特色小镇(责任单位:宜春市政府,樟树市政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改委、省卫生计生委、省民政厅、省工信委、省旅发委)。

7.建设三皇宫历史文化街区。以三皇宫区域为核心,引入有实力的战略投资者,规划设计仿古药墟一条街,打造集樟树药文化、酒文化和古文化为一体的历史文化街区(责任单位:宜春市政府,樟树市政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旅发委、省民族宗教事务局)。

(六)实施现代会展及“互联网+药交会”促进工程。

1.提升药交会知名度和影响力。加强与国内一流医药会展企业合作,不断提升樟树药交会的会展档次和规模。结合推进“互联网+”,把樟树药交会打造成传统交易与线上交易相结合,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现代中医药高端会展,力争跻身国家级展会(责任单位:宜春市政府,樟树市政府,省商务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卫生计生委、省贸促会)。

2.建设药品互联网线上交易系统。与知名医药类电子商务公司开展合作,积极引入药品互联网第三方交易平台(责任单位:宜春市政府,樟树市政府,省商务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3.构建樟树中医药产业信息管理系统。支持企业利用互联网、物联网技术,引入保险、物流等第三方服务机构,提供网上药店、药品配送等延伸服务(责任单位:宜春市政府,樟树市政府,省商务厅、省工信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卫生计生委、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4.筹划“中国药都”论坛。以樟树“中国药都”千年中医药历史文化为依托,以推动国内外中医药健康产业发展为目标,筹划在樟树定期举办“中国药都”中医药健康发展高端论坛(责任单位:宜春市政府,樟树市政府,省工信委、省卫生计生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七)实施中医药科技创新引领工程。

1.强化政产学研合作。加强与国内外高等院校的合作,积极对接中国中医科学院、浙江中医药大学等科研院所,签订相关合作协议,以项目、研究成果为依托,推进新产品研发、新成果转化和项目落户(责任单位:宜春市政府,樟树市政府,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工信委)。

2.搭建中医药创新平台。以樟树药检所为基础,加快建设中药材、中药、中药保健品质量检测中心,打造企业公共服务平台。鼓励国内一流企业到樟树建设第三方中药检验检测中心。以江西中医药产业联盟为依托,推动中医药协同创新发展,提升现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的创新能力(责任单位:宜春市政府,樟树市政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工信委、省科技厅)。

3.争创国家级“樟帮”炮制技术工程研究中心。以“樟帮”炮制技术为重点,开展“樟帮”炮制技术的理论基础、生产工艺、标准制定以及临床应用等研究,促进研究成果的快速转化应用。加强与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国医学科学院、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等国家级研究机构和国内外知名企业的合作,重点开展道地药材炮制工艺及标准制定工作,在此基础上争创国家级中药炮制技术研究中心(责任单位:宜春市政府,樟树市政府,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工信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4.鼓励企业自主研发。支持企业建立研发中心,研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药品和健康产品,培育一批中药大品种。鼓励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组建中医药国家和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支持企业申报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国家火炬计划项目、国家星火计划项目(责任单位:宜春市政府,樟树市政府,省卫生计生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委)。

5.深入实施品牌战略。强化中医药品牌意识,通过申请商标注册,引导创建自主品牌,鼓励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医药企业“走出去”,申请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与保护。鼓励支持樟树市中医药行业协会注册集体商标、地理标志商标,打造中医药产业区域公共品牌。开展创建中医药产业商标品牌建设示范(园)区活动。加强商标品牌运用和推广,促进中医药产业集群化发展(责任单位:宜春市政府,樟树市政府,省工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科技厅、省工信委)。

6.开展中医药标准体系建设。深入实施中医药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推进中医药标准化建设,积极开展中药材种植和加工、制药装备、制药服务、制药专利、炮制工艺、热敏灸技术、中医药保健业态、中医药医疗机构等中医药重点领域标准研究,积极筹建全国中医药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占领国内中医药标准制定话语权,力争用标准引领“中国药都”振兴(责任单位:宜春市政府,樟树市政府,省卫生计生委、省科技厅、省工信委、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八)实施中医药人才智力支撑工程。

1.支持新建江西樟树中医药职业学院。与省内外知名中医药大学合作,积极筹办以热敏灸、中药炮制、中药材种植等专业为主的大专层次的中医药职业学院,着力打造全国中医药职业教育品牌学校(责任单位:宜春市政府,樟树市政府,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工信委)。

2.创建热敏灸联盟和建设热敏灸实体店。以办学为载体,探索连锁经营模式,采取统一品牌、统一经营、统一管理、统一培训、统一门面、统一风格的形式,加快推进热敏灸联盟连锁经营、集团化发展(责任单位:宜春市政府,樟树市政府,省卫生计生委、省工信委)。

3.开展引智工程。鼓励各类用人单位以岗位聘用、项目合作等方式,引进国家级中医药人才、省级“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才,以及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中医药人才。大力培养名中医高级人才,每年定期在樟树选拔一批优秀中医人才外出学习、拜师跟诊(责任单位:宜春市政府,樟树市政府,省人社厅、省卫生计生委、省科技厅)。

4.支持“樟帮”传统炮制技艺师承教育。支持樟树中药炮制后继人才培养,统筹安排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用于补贴“樟帮”技艺传承人、老药工及学徒工。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中药炮制大师工作室,积极申办国家级、省级中药炮制技能大赛(责任单位:宜春市政府,樟树市政府,省卫生计生委、省人社厅、省财政厅)。

5.组建中医药产业发展专家顾问委员会。聘请一批在中医药产、学、研、医等方面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国内外知名院士、专家、学者,以及大型药企高管等,组建樟树中医药产业发展专家库,成立专家顾问委员会,为中医药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责任单位:宜春市政府,樟树市政府,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工信委)。

6.建设中药特色技术传承人才培训基地。以国家中医药优势特色教育培训基地项目为抓手,大力普及发展中医药文化,传承“樟帮”中药炮制技艺,建设一个集中药栽培、鉴定、炮制、制剂、资源保护利用等于一体的国家中医药优势特色教育培训基地(中医),传承推广中药优势特色,开展中药人才培养,提高中药人才队伍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宜春市政府,樟树市政府,省人社厅、省卫生计生委、省科技厅)。

7.筹建葛玄中医药研究院。依托“中国药都”“葛玄”等品牌和资源,筹建葛玄中医药研究院,引进中医药研发中高级人才,购置仪器设备,开展古方、民方、偏方、院内制剂等收集整理,以及研究、开发和产业化推广应用。同时,增挂葛玄灵宝思想研究中心、“樟帮”中药饮片炮制技艺传承研究中心、“樟帮”非遗研究中心、道地药材种植研究所等牌子(责任单位:宜春市政府,樟树市政府,省科技厅、省工商局、省卫生计生委)。

(九)实施中医药产业金融扶持工程。

1.建立中医药产业投融资体系。以服务中医药产业发展为目标,建立起以股权投资、风险投资、创业投资、融资担保与融资租赁、中介服务与上市培育等业务为核心的产业投融资体系(责任单位:宜春市政府,樟树市政府,省政府金融办、省财政厅)。

2.设立中医药产业发展基金。采取政府、银行、基金及社会化配资形式,按照分期分批模式,组建100亿元的中医药产业发展基金(首期30亿元),实行市场化运作、专业团队管理,服务樟树中医药全产业链发展(责任单位:宜春市政府,樟树市政府,省财政厅、省政府金融办、省工信委)。

3.加强银企合作。完善政府、银行、企业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召开中药饮片生产企业、中药材种植大户银企对接会,满足企业及农户信贷需求,支持中医药产业重点项目发展。充分利用“财园信贷通”“财政惠农信贷通”等融资模式,重点支持中药企业、种植大户做大做强(责任单位:宜春市政府,樟树市政府,省政府金融办、省财政厅、省工信委)。

4.建设中药材现货交易平台。依托中药材现货交易平台,定期发布交易信息和中药价格指数,及时反映市场供需情况,着力打造国家中药材现货交易平台(责任单位:宜春市政府,樟树市政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卫生计生委、省工信委)。

(十)实施特色中医诊疗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1.提升中医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依托樟树市中医院、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等医疗服务机构,建立中医专科专病防治体系。推进樟树市中医院治未病中心建设,进一步完善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网络,促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向规范化、专业化、规模化方向发展。推进中医师多点执业,推动中医药优质技术和人才资源下沉,整体推进和带动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责任单位:宜春市政府,樟树市政府,省卫生计生委、省人社厅)。

2.开展民间中医普查保护。积极寻访名老中医,实行登记造册,进一步挖掘、整理和保护民间中医人员、草医及老药工的独特疗法和一技之长,支持中医秘方、验方的知识产权保护和产业化开发(责任单位:宜春市政府,樟树市政府,省卫生计生委、省人社厅、省文化厅)。

3.推进中医服务集约化发展。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建设一批省级、市级国医堂和基层中医药综合服务区,组建国医院(馆、堂、区)医疗联合体,形成“镇镇有医馆、处处可把脉”的药都特色中医服务体系。挖掘收集民间奇方验方,开发具有樟树特色的中医诊疗方法,打造全省乃至全国一流的中医药特色诊疗国医院(责任单位:宜春市政府,樟树市政府,省卫生计生委、省发改委)。

4.放宽中医药服务准入。对开办中医诊所的,依法实施备案制管理;允许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具有中医药一技之长的人员在乡镇和村里开办中医诊所;鼓励社会力量开办连锁中医医疗机构、中医门诊部、诊所;支持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门诊部、诊所,鼓励药品经营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责任单位:宜春市政府,樟树市政府,省卫生计生委)。

5.发展中医健康养老服务。推动中医药与养老融合发展,开创医养结合新模式,促进中医医疗资源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居民家庭。鼓励创办医养一体的中医康复医院,支持中医医院与养老机构紧密合作,建立快速就诊绿色通道。支持社会资本新建以中医药健康养老为主的护理院、疗养院,探索设立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机构,力争建设3—5个医养结合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宜春市政府,樟树市政府,省民政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旅发委)。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设立“中国药都”振兴工程推进协调小组,由省工信委牵头负责,宜春市政府、省直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共同推进“中国药都”振兴工程实施。

(二)规划保障。聘请国内一流专业规划编制团队,结合樟树实际,高起点、高标准制定樟树“中国药都”振兴工程中医药产业发展规划(2017—2030年),征求国内权威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科学论证。

(三)政策保障。争取国家层面政策扶持,形成政策支持合力,支持“中国药都”振兴工程实施。加大中医药产业扶持力度,集中支持优势企业、高新品种、著名品牌和中药材基地建设,将中药材种植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樟树市相关支农政策支持范围。鼓励开展中药材种植保险,构建市场化的中药材生产风险分散和损失补偿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统筹发改、扶贫、科技、工业、商务等部门专项资金,整合涉农、扶贫项目资金,从项目、资金上引导实施主体加快技术研发、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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