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莒县人民政府2017-11-30 10:14:08
刘政发〔2017〕62号
刘官庄镇人民政府
关于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2018年度我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按照“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要求,根据全县2018年度居民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18年度我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为2017年11月13日至12月25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同步征缴。
2017年11月13日至25日为宣传发动阶段,11月25日至12月20为集中登记缴费阶段。
医疗保险费集中登记报盘时间为2017年12月21日至25日,养老保险同时上报。
二、目标任务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1)参保范围:16周岁以上我镇未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不含在校生)。各社区自然村按照应保尽保原则,扩大覆盖面,认真完成镇政府分配的任务目标。
(2)缴费标准:参保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缴费档次自主选择缴费档次缴纳,缴费档次共12档:100元、3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其中100元档次只适用于重度残疾等缴费困难人员。
(3)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于适当补贴,多缴多补,缴费即补。符合100元缴费标准和选择300元缴费档次的,每人每年补贴40元;500—1500元档次的,每人每年补贴60元;2000—5000元档次的,每人每年补贴100元。
(4)缴费方式:由各社区自然村集中做好参保登记缴费,其他单位参保人员可直接到镇人社所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1)参保范围:我镇城乡户籍人员及居住我镇的非本市户籍人员,按照“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要求各村必须做到100%全覆盖。
(2)缴费标准:2018年度集中缴费期内缴费的个人缴纳180元(含非本市户籍人员),政府补贴480元/人.年。其中随学校按年度收费的在校中小学生(含在托儿童)每人90元。在集中缴费期内新参保人员无需补缴上年度欠缴医保费,只需缴纳2018年度医保费180元即可,且不影响待遇享受时间。凡不在集中缴费期缴费的必须补缴2018年度前的年度个人缴费及政府补贴部分,且需要延长1—3个月才能享受报销待遇。
(3)缴费方式:由各社区自然村及学校、煤矿集中收取并做参保缴费登记,其他单位参保人员携身份证复印件直接到镇人社所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强化部门联动。镇政府成立刘官庄镇居民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两项保险征缴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推进和督导检查。镇人社所负责部门协调、信息数据上报、征缴进度汇总督导。各社区包片领导靠上抓,社区书记负总责,村包联人具体负责本自然村工作任务落实;镇卫生院负责组织所辖卫生室协助驻在社区医疗保险的征缴工作;镇中心幼儿园、中心小学、中心初中做好所辖范围内学生的参保工作;派出所提供参保人员有关的基础数据;组织办、民政办、扶贫办等部门负责做好60周岁以上农村老党员、农村优抚对象、五保户、重度残疾人、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孤儿等七类人群的养老和医疗保险工作。
2、明确分工,广泛宣传。各社区自然村、卫生院及所辖卫生室要高度重视研究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法,明确分工包户到人,严格完成镇政府分配的任务。镇中心小学、中心初中要通过学生发放明白纸对其家长进行居民养老和医疗保险的宣传发动。要注重宣传发动工作不留死角,做到政策宣传到位,宣传材料必须张贴到户,确保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3、严明纪律要求。必须要向参保人员出具统一的养老、医疗保险缴费单据。为保证保费资金安全,各单位必须将当日保费及时上交到镇人社所指定的社保专用帐户,对不及时到账的单位将追究村主要负责人责任。各单位会计要严格按照镇政府规定的时间及时上报参保报盘登记,做到款到表清。
附件:1、刘官庄镇居民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各社区自然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征缴
任务明细
刘官庄镇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13日
附件1:
刘官庄镇居民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单伟杰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赵文录 纪委书记
郑 凯 组统委员
成 员: 庞维勤 党政办副主任、党委秘书
董星荣 社会稳定办副主任、财政所所长
苏丽丽 社会事务办副主任、纪委副书记
徐文志 安监办副主任、大官庄社区书记
王济东 刘官庄社区书记
赵 福 于庄社区书记
段波涛 泉头社区书记
冯春花 李楼社区书记
庄建林 竹园社区书记
李开功 沙岭社区书记
陈英杰 营墩社区书记
贾涛仟 公婆山社区书记
张庆莲 砚疃社区书记
盛乃金 人社所所长
丁相国 扶贫办主任
汉 峒 组织办干事
来永恒 民政办主任
郑学民 派出所所长
邵青竹 幼儿园园长
孔令贞 中心小学校长
于月福 中心初中校长
朱会群 卫生院院长
白纪明 煤矿退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人社所,盛乃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各社区自然村居民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征缴
任务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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