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汾西县人民政府2017-11-28 11:01:35
汾西县“十三五”光伏扶贫计划
根据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十三五”光伏扶贫计划编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7]39号)和省发改委、省扶贫办《关于编制“十三五”光伏扶贫计划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推进汾西县光伏扶贫工程建设,保障光伏扶贫项目有效实施,加快推进我县光伏扶贫试点工程,有效促进全县贫困群众增收脱贫,特制定本计划:
一、县情概况
(一)自然地理概况。汾西县位于山西省中南部、吕梁山东麓,国土总面积880平方公里,属典型的黄土丘陵残垣沟壑区,是以旱作农业为主的山区农业县,处于东径 111°3'一 111°41',北纬 36°27'一 36°48',气候东南温和,西北干燥多风,海拔900—1100米,年平均气温10.1℃,年均降水量482.5毫米,无霜期160天左右。现有耕地面积39.6万亩,其中基本农田面积39.6亩、一般耕地面积3.6万亩、林地(宜林、宜草地)规划面积12.2万亩,预计占补平衡的未利用地面积25%。农作物播种面积37.8921万亩,有效灌溉面积0.441万亩,以种植玉米、小麦、小杂粮和核桃经济林为主。
(二)贫困现状分析。汾西县是革命老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也是吕梁山特困连片区扶贫攻坚县。尽管近年来汾西县域经济社会有了较大发展,但由于受自然、历史、经济、社会等多重因素的影响,扶贫开发任务依然十分艰巨。一是贫困覆盖面广,贫困人数多。全县总人口14.97人,其中农业人口13.0031万人,2016年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10522户31208人,贫困发生率24.1%。二是贫困程度深,脱贫难度大。全县三无贫困户数3206户7305人,其中已享受低保人口2609户5306人,农村低保人均每月134元。低收入人口大多散居在交通、饮水、上学、就医、住房等条件落后的山区农村,生产生活水平还很低,没有稳定的经济收来源,因灾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十分严重,脱贫难度较大。三是贫困人口素质低,农村劳动力日益减少。贫困人口教育水平低,全县在校学生总人数20811人,其中小学生9679人,占在校生总数46.5%,初中生4312人,占20.7%,高中2483人,占11.9%,幼儿园4109人,占19.7%,其他228人,占1.2%,小学、初中、高中入学率分别为99. 8%、98.7%、90%。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步伐的加快,贫困农村年轻子女外出务工、父母留家务农的家庭占到了90%以上,80后基本不愿回乡务农,以致农业生产需要的劳动力明显不足,农村空心化、农民老龄化、农业弱质化现象越来越严重。同时,农业劳动力文化水平低、观念陈旧,对先进生产技术和科学知识学习不够,掌握不到位,难以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自我发展能力不强。
(三)经济产业状况。近年来,汾西县委、县政府围绕建设和谐、富强、美丽新汾西的总体目标,坚持不懈地发展新型工业、特色农业和文化旅游产业,取得了良好成效。工业方面,引进了四川其亚铝业集团化工氢氧化铝重大工业项目,积极发展煤电铝材一体化工业园区。农业方面,坚定不移地发展肉鸡、核桃两大产业,培育了洪昌养殖、晋西核桃、龙荞生物、麒麟小米、晋发兔业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全县发展核桃经济林16.5万亩,年出栏肉鸡2300万只,被省政府列为“全省一县一业肉鸡养殖重点县”和“核桃产业重点县”。文化旅游方面,实施了姑射山真武祠景点修缮、师家沟清代民居维修保护、刘家庄红色教育基地建设等项目,积极打造特色旅游产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与此同时,发展玉露香梨5000亩、扁桃2万亩、栽桑养蚕2000亩、优质小杂粮5万亩、双孢菇6万平方米、香菇20万棒。2016年,全县生产总值209154万元,比上年增长5.9%;公共财政预算收入6593万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582元,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74元,粮食总产量77685吨。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分别为29227万元、63111万元、115316万元。
二、项目建设背景
汾西县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形成一个天然的大阳坡,多旱少雨,光照时间充足,具有发展光伏产业得天独厚的条件;境内有大量的荒山荒坡和空闲地长期闲置,为项目实施提供了丰富的可利用土地;县域内农民乐于安居建房,传统窑洞式或瓦房式建筑,屋顶均为平面基础,十分有利于安装户用光伏设备。同时汾西县是国家光伏扶贫试点县,县乡村各级各部门大力扶持发展光伏产业,农民群众建设光伏电站的积极性高涨,地面光伏、村级光伏、户用光伏同步发展,形成了良好的光伏产业基础,走在了全省前列。2015年-2017年全县共建成80个村级光伏电站,每村建成1座100千瓦光伏发电站,村级光伏总装机达到8兆瓦,目前已全部并网发电。依托汾西县太阳山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汾西县阳光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汾西县泽宇发电有限公司和江苏协鑫科技有限公司建设了160兆瓦地面光伏电站,目前并网20兆瓦,剩余140兆瓦预计6月30日并网。在11个村建成5-20千瓦的户用电站381户,总装机容量达到2443千瓦。
三、项目建设条件
(一)光照条件。汾西县属太阳能利用三类地区,光照资源丰富,少雨雾天气,远离工业污染区域,年均日照2600小时。根据省气象局统计资料,汾西县多年平均太阳辐射总量为3187MJ/m2,辐射条件比较良好,天然适合分布式光伏发电。其中6、7、8三个月最多,分别为356、340、326MJ/m2;以12月、1月为最少,仅189、210MJ/m2。
(二)土地资源条件。汾西县属黄土高原残垣沟壑地貌,境内荒山荒坡土地资源充裕,共有荒山荒坡面积19万亩,各村闲置荒地和撂荒地面积均较大,地势相对平坦开阔,地质结构稳定,无断裂层和有价文物压覆,不属于生态保护区和军事用地区,建电站条件非常适宜。村民乐于安居建房,传统窑洞式或瓦房式建筑,屋顶均为平面基础,十分有利于安装户用光伏设备;由于项目地选择在贫困山村,有大量的荒山荒坡和空闲地可利用建设光伏电站,为项目实施提供了基础条件。
(三)电力发展现状。全县无火力发电、水力发电等,用电电源全部为国家电网输电。县境内有110千伏变电站1座,主变容量80兆伏安,110千伏线路2条;35千伏变电站5座,总容量65.5兆伏安,全部为公用;35千伏输电线7条。全县建有10千伏配电线路27条;配电变压器630台,容量60525千伏安;低压配电台区523个,低压线路总长738.82千米;年售电量0.835万千瓦时。我县紧邻灵石、霍州、洪洞、交口距离大型变电站距离在30千米内,为大型变电站提供了有利的并网条件。
四、建设目标及资金筹措
2017年-2018年,在全县规划新建总装机容量为20兆瓦的村级光伏电站,实现我县126个行政村(6个居委会)村均200KW光伏发电站目标;通过建设村级电站,带动我县5600户15680人。
项目主体为县扶贫局。2017年--2018年,全县规划新建(扩建)总装机容量20兆瓦的村级光伏发电站,项目概算总投资1.5亿元。每千瓦光伏电站投资0.75万元,包括土地平整、围栏、参观通道、支架、组件、逆变器、汇流柜等),资金来源为利用上级财政扶贫资金及县级统筹整合资金,由县扶贫局与建设企业合同约定三年支付到位。
2017年规划建设60个100-500千瓦村级电站,其中37个贫困村新建规模为200千瓦,5个贫困村新建规模为500千瓦,3个贫困村新建规模为400千瓦,6个居委会新建规模为100千瓦,总建设装机容量达到11.7兆瓦。(见附表1)
2018年规划在57个贫困村(贫困户在40户以上的贫困村)扩建57座100千瓦的村级电站,13个深度贫困村(贫困户、脱贫户在80户以上的贫困村)扩建规模为200千瓦,规划总装机容量达到8.3兆瓦。(见附表1)
项目建设完成后,我县装机容量600千瓦的贫困村3个,500千瓦的贫困村5个,300千瓦的贫困村13个。200千瓦的贫困村95个,100千瓦的贫困村包括(6个居委会)8个。村级光伏总装机容量28兆瓦,可帮扶我县126个贫困村(居委会)5600户贫困户实现长期稳定增收。
五、实施办法
(一)项目办理流程
1. 贫困村提出项目建设申请;
2. 县扶贫局、汾西县供电公司、光伏发电项目专家等有关人员联合勘查论证;
3. 得出项目建设可行性结论;
4. 提出项目建设方案;
5. 项目建设申请及相关手续办理;
6. 项目组织实施;
7. 项目验收;
8. 并网运营;
9. 后续管理及维护。
(二)资金管理办法
村级光伏项目所使用光伏扶贫工程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财政扶贫资金报帐制管理办法(试行)》以及相关会计管理条例,纳入县财政国库单一账户,实行分帐核算和报帐制管理。本项目整合的部门资金,遵循《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各行业部门相关财务管理办法执行。
(三)严格项目管理和施工
村级光伏发电项目全部采取公开招投标程序,选择资质优良、技术过硬、经验丰富的施工单位,在招投标程序完成后,各项目村在施工单位的指导下,按照项目建设需求选择最优地点,施工单位按照招标合同有关规定组织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各项工程,做好并网发电等工程建设,并完成并网发电试验运营。
(四)项目验收
村级光伏电站建成后,由施工单位提出验收申请,县扶贫局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验收。
六、设备选用和维护办法
(一)项目技术标准。光伏扶贫项目严格执行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监测认证机构关于光伏产品的准入标准要求,采用达到“领跑者”技术标准的产品。质量技术标准依据山西省光伏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山西省光伏扶贫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中项目技术标准执行。
(二)并网监控装置。监控装置包括监控主机、监控软件和显示设备。本系统采用高性能工业控制PC机作为系统的监控主机,配置光伏并网系统多机版监控软件,采用RS485通讯方式,可以实时获取所有并网逆变器的运行参数和工作数据。
(三)运行维护主体。村级光伏电站由扶贫局村级光伏电站由县扶贫局成立的运维公司负责;电站运行后,运行维护及技术服务、运维发生的人工、材料等硬件费用从项目售电收益中支付。
(四)严格的网络维护制度。对于光伏并网发电的逆流区域,重点监控。当需要停电检修时,后台系统将发送系统信息给相关的工作人员,提醒安全操作。在线路检修时,要远程关闭低压侧的万能断路器,在系统上明确显示逆变器退出工作后,方可进行线路操作。在线路操作后,系统上显示变压器的高低压侧都没有电的情况下,才能进行线路维修、设备维护。当线路维护完结后,需人工手动合上低压侧万能开关,并网系统方可再继续运行。
七、设备选用和维护办法
村级光伏电站收益40%作为村集体公益资金使用,60%用于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且每年至少保障增加5万元以上村集体经济收入,保障建档立卡无劳动能力深度贫困户每年每户增收3000元。
八、设备选用和维护办法
为切实做好我县光伏扶贫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汾西县光伏扶贫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博君 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王红林 政府副县长
成 员:宿顺平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师俊斌 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局长
柴武贵 县财政局局长
王建国 县农业委员会主任
顾黎波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曹兴林 县林业局局长
任贵平 县扶贫局局长
蔡雪峰 县招商局局长
刘军峰 国家电网汾西分公司经理
张红兵 县扶贫局副局长
郭瑞军 县国际资金管理办公室主任
陈毅峰 县扶贫局项目科科长
县领导组主要负责协调部门配合、资金整合、落实经费和人员等工作。项目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扶贫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扶贫局任贵平同志担任,主要负责项目申报书的编制、项目实施管理、检查验收和总结宣传等工作。扶贫部门积极配合财政部门进行资金监管,确保光伏发电项目的顺利实施。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要发挥好监管作用,建立健全“事前、事中、事后”项目及资金的监管机制。财政局、审计局、发改、国土、国家电网汾西分公司及项目乡镇等部门要积极配合扶贫部门做好项目勘探、设计、规划、宣传发动、公示公告等工作。
九、保障措施
(一)资金保障。村级(乡镇)光伏电站资金来源由县扶贫局利用上级财政扶贫资金及县级统筹整合资金,按与建设企业合同约定分三年支付到位。
(二)监督机制。光伏扶贫领导小组适时对光伏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监督,由各乡镇(社区)定期向光伏扶贫领导组汇报辖区内光伏项目推进情况。各级项目监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光伏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专项检查,规范和加强光伏扶贫项目财政补贴资金的使用管理。
(三)协同机制。各相关部门和各乡镇(社区)各司其责、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合力推进,共同做好项目申请、资金争取、设备购置、电网改造、并网调试、扶贫贷款、收益分配、监督管理、运行维护等工作,保障光伏扶贫项目顺利实施。
(四)工作考核。村级光伏电站要在项目指标下达后全部开工实施,当年内建成并网发电。各乡镇(社区)、县直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握政策、精心组织,推进落实,共同努力将这项惠及民生的工程切实做好做实做大,把光伏扶贫工程作为每年扶贫到户的重要内容,纳入帮扶工作的考评内容。
附件:
1、 汾西县第二批光伏扶贫任务汇总表
2、汾西县“十三五”光伏扶贫工程任务统计表
3、汾西县2017年度村级光伏电站建设计划表
4、汾西县2018年度村级光伏电站建设计划表
5、汾西县脱贫攻坚领导组关于汾西县“十三五”光伏扶贫计划资金来源及筹措方式的声明
6、汾西县脱贫攻坚领导组关于汾西县“十三五”光伏扶贫计划资本金出资承诺函
7、汾西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汾西县“十三五”光伏扶贫计划光伏扶贫电站项目生态和环境保护初审意见的涵
8、汾西县国土资源局关于汾西县“十三五”光伏扶贫计划光伏扶贫电站项目用地初审意见
9、汾西县林业局关于汾西县“十三五”光伏扶贫计划光伏扶贫电站项目林业用地意见的函
10、汾西县供电公司关于汾西县“十三五”光伏扶贫计划光伏扶贫电站项目接入电网意见的函
11、各项目村光伏扶贫电站勘察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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