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虞城县人民政府2017-11-14 11:08:30
虞政办〔2017〕64号
虞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虞城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发展规划(2017-2019)及分年度实施方案的
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虞城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发展规划(2017—2019)及分年度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5月25日
虞城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发展规划(2017-2019)及分年度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我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优化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提升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水平,扩大就业创业渠道,推进农村电商扶贫,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行政人事司《关于开展2017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7〕30号)和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商务厅、河南省扶贫办《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虞政〔2016〕56号),县政府研究决定,从今年起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试点创建工作,计划用三年时间,建成省内具有典型带动作用的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为做好示范试点工作,根据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总体要求,结合我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实际,以农村流通现代化为目标,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为抓手,以开展农村电商扶贫为切入点,拓宽农村工业产品和特色农副产品网络销售渠道为目标,坚持企业主体、政府引导、市场导向,搭建农村流通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农村电子商务支撑保障体系建设,强化农村电子商务宣传教育和培训,促进农村电子商务普及应用,培育和壮大农村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建设完善农村电子商务配送及综合服务网络体系,不断优化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提升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水平。
二、实施目标
(一)综合目标。
三年内,实现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创建目标。到2019年,建成1个县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1个县级仓储物流中心、1个电子商务产业园,1个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2个电商创业孵化园,2个物流园区,25个乡镇服务站,601个村级服务点,全县培育3家省级示范企业,6家市级电子示范企业,30家县级农村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培养农村电子商务创业人员队伍20000人,培训电子商务应用技术人才10000人(次),实现农村电子商务年销售额超30亿元,基本实现电子商务应用更加广泛、保障体系更加健全、配套服务更加完善、产业发展更加集聚的农村电子商务新格局。
(二)具体目标。
1.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政策、机制完善。制定有利于我县电子商务行业发展的标准和规则,出台有利于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金融、土地、收费等政策;落实示范项目建设、运营状况等调查统计工作,定期上报动态信息。
2.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健全。有效整合各种资源并建立区域农村电子商务平台、运营服务中心、仓储配送中心(商品中转集散中心)、乡镇服务站和村级服务点,形成由县域服务中心、乡镇服务站、村级服务点组成的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为农村消费者提供信息发布、网络购销、线下体验、质量追溯、售后服务等功能。具体而言:
(1)2017年,建成县级运营中心、仓储中心,建成1个电子商务产业园,25个乡镇服务站,146个贫困村级服务点,1个电商创业孵化园,重点培育1家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10家农村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成立虞城县物流快递业协会,供货联盟等行业协会。与阿里巴巴、京东、苏宁等知名电商开展合作。
(2)2018年,支持建设村级服务点(中心村)455个。全面建成并完善电商物流配送体系。
(3)2019年,建成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实现跨境农村电子商务服务全覆盖。
3.村服务点能够实现多种网络联接,全县贫困村覆盖率达到100%,行政村网点覆盖率达到100%,具备网上代收代卖、代销代购、代收代发、缴费支付、小额取现、电商信息推送、OTO体验店等服务功能;全县行政村宽带、移动、无线等多种网络接入方式全覆盖。
4.有网络购物行为的农村地区居民占农村地区总人口的比例同比提升年均达到40%以上;通过示范网点发生的年平均网络消费额4万元以上;2017—2019年,农村电子商务年销售额分别实现超过10亿元、20亿元和30亿元,全县电子商务交易额同比增长率在60%以上。
5.主要农副产品、农村地区加工品、农村旅游服务网络销售额(含电商平台采购额)同比增长40%以上。
6.培育出一批电商人才、企业和平台。培训政府工作人员、涉农企业人员、合作社社员、农民10000人以上。具体而言:
(1)2017年,培养农村电子商务创业人员队伍6000人,培训应用技术人才3000人(次)。
(2)2018年,培养农村电子商务创业人员队伍8000人,培训电子商务应用技术人才4000人(次)以上。
(3)2019年,培养农村电子商务创业人员队伍6000人,培训电子商务应用技术人才3000人(次)。
三、实施内容
(一)建立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2017.6—2017.12)
1.建立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
依托河南商丘保税物流中心、虞城电子商务产业园、虞城县跨境电商产业园,成立虞城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下设农副产品上行中心、互联网产品开发中心、物流服务中心、品牌培育中心、数据管控和产品安全中心及人才培育中心,配置独立的服务前台、线上体验区和孵化区,在技术支持、培训孵化、产品对接、品牌建设、网络推广等方面为电商、创业群体提供免费基础服务及特色增值服务。通过“服务中心+服务平台+企业+基地”的模式,实现优势资源的对接与整合,打通农村电商产业链上的各个环节,营造健康的电子商务发展生态环境。
(1)建立农副产品上行中心。
依托我县涉农企业、电商企业、联合县内外农产品研究机构,建立农副产品上行中心和品牌运营中心,目标是让我县的农特产品的上行要有品牌的力量,使我县农副产品在市场中有竞争力。农副产品上行中心,还将重点针对我县特色农业选择优势产业、特色产品将进行互联网产品开发,根据农副产品特色及消费市场定位,开发互联网产品品种,丰富且能满足不同消费层次需求的产品组合和包装组合,与品牌培育中心一起开展设计、美工、包装、品牌塑造等一体化开发,并渐次开发相关上下游关联产品,形成知名产品系列,逐步带动农特产品及其他小商品,加速发展。
农副产品上行中心将开展品牌营销。以县政府为依托、电子商务公共运营中心为主体,加快与阿里巴巴、苏宁等知名电商平台开展深度合作,积极打造线上的“虞城特色馆”,借助平台流量扩大本地农特产品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利用国内外专业展会、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全渠道推介宣传我县农产品区域品牌及整体形象;引导企业利用微信、微博、行业营销平台等方式,扩大企业品牌知名度,设立集展示、销售、电商和品牌宣传为一体的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进一步拓展产品销售渠道。依托河南商丘保税物流中心,推进跨境电商产业园建设,开展跨境电商营销,积极引进跨境电商平台、企业、服务商入驻,让本县农副特色产品为突破口进行跨境电商产品孵化,为农产品出口提供物流与仓储、跨境贸易、跨境金融、货源组织与渠道等一站式营销服务。
农副产品上行中心将利用有效的营销方式,对其有特色的农副产品进行帮助其进行专业化合作社应用,包括B2B、B2C、C2C等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实行线上营销,优先推动“知名品牌”“名特优新”、“三品一标”、“一村一品”等优质品牌农产品上网营销;引导企业、农村合作社、种植基地与本地电商企业、生鲜超市、社区便利店建立直供关系,共同设立产品体验店、自提点和提货柜;引导整合有实力的企业或联盟组织自建产品电销平台,拓宽采购、销售渠道,加快产品开发和升级步伐,变革营销模式和经营管理方式,实现线上线下交易融合、提升生产、流通组织化与标准化水平。
(2)建立数据管控和产品安全中心。
虞城县电子商务公共运营中心将设立数据管控和产品安全中心,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包含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系统、农业主体信息管理系统、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公开系统和数据交换中心,实现生产记录可存储、产品流向可追踪、储运信息可查询的农特产品质量溯源。以虞城可溯源产品推广及产品认证为契机,以二维码、物联网等技术为核心,统一产品认证标识和二维码,赋予产品身份证明,推进农特产品换代升级,提升网销产品信誉度和品牌价值。争取2-3年内,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示范合作社及“三品一标”农产品全面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
(3)建立品牌培育中心。
根据我县的农副产品情况,品牌运营中心将我县的农副产品的特色进行消费市场定位,开发电子商务进农村的上行农副产品品种,丰富并能满足不同消费层次需求的产品组合和包装组合,品牌培育将对产品进行各类认证,包括QS认证体系,开展设计、美工、包装、品牌塑造等一体化开发,并渐次开发相关上下游关联产品,形成知名产品系列,逐步带动农特产品及其他小商品,加速发展。
培育虞城县境内的公用品牌。在我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设立品牌培育中心,研发设计包括产品识别、防伪识别、渠道识别、认证识别等统一识别的区域公共品牌标识,实施品牌产权保护,逐步覆盖区域性、系列化的本地特色农副产品,培育打造区域产品与区域形象共同发展的农产品品牌;我们做强企业自主品牌。鼓励农业企业创牌经营和农产品商标注册、认证,加强优势特色农产品品牌整合和农业新产品开发,积极申报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鼓励“三品一标”、著名商标和特色农产品经营主体开拓网络营销渠道,支持电商企业参与以“三品一标”为基础的农产品品牌和生产基地创建;鼓励本地企业开展满足网络营销的品牌包装、产品设计、质量检测、品牌推广等业务,培育打造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竞争力强的电商品牌企业和品牌产品,提升产品、企业及虞城地域的整体形象和美誉度。
2.建立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
在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主导下,依托“天迎淘客、阿拉丁电子商务”电商平台,进一步联合打造虞城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电商资讯、人才培训、企业及商品展示、创业孵化、信用管理、质量追溯、小微企业综合服务等功能模块,并在网络交易数据、企业管理、行业监管等方面提供有效支撑。同时对接物流信息公共发展平台,链接相关政府部门网站,接入第三方电商运营商、服务商等端口链接,成为集企业展示、产品展示、技术培训、人才孵化、信息咨询、应用推广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电商综合交流平台和资源共享平台。
3.完善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体系。
虞城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各乡镇政府联合协作,统筹规划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结合我县农村淘宝、邮政等大型平台的系统资源,在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的运营下,根据每个行政村重点建设1个站点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服务站点按照相关建设标准进行设施改造和功能提升。每个站点需提供30㎡—100㎡的场地,包含综合服务和物流仓储等功能,建立标识统一、平台互通、功能集约、服务规范的虞城县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体系,完善信息报送、日常网络安全管理、考勤管理、货物配送等规章制度,使其能够承担创业指导、网上代买代卖、物流代收代发、缴费支付、小额取现、电商信息推送、O2O体验店等多项服务功能,实现资源高效利用,形成上下联动、广泛覆盖、高效便捷的农村电商综合服务网络。
4.建立电子商务进农村服务点。
2018年12月底建设完成601个村级服务点,服务点将运营公共服务基础服务,包括代收代缴、代买代卖、小额信贷、生活服务等功能,增强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可持续发展能力。
5.设立精准扶贫特色电子商务服务点。
虞城县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有贫困村146个。2017年12月底建设完成146个贫困村级电商服务点,着力打造我县电子商务扶贫新亮点,将贫困村中的有特色的农副产业进行深度挖掘,利用电子商务中心进行统一运营、统一管理、根据每村实际情况,将分批分次的实行重点化运营。
6.招募合伙人,营造农村电商氛围。
整合政府公共媒体资源,通过电视台、报纸、政府网站、广播电台、户外广告牌、墙体广告等多种方式宣传招募农村电商合伙人,通过微信公众号、宣传画册,发布招募村点合伙人的广告,收集相关资料,对村点合伙人进行选拨,由合伙人为突破口,掀起农村电商发展热潮;刷墙拉幅,开展农村电商宣传。由各乡镇负责,在全县601个行政村主要街、路涂写标语宣传墙,先期试点贫困村每个村3—5面墙;在试点村主要街、路及集市点悬挂条幅,每个乡镇不少于10条,试点村不少于2条;在试点村主要街、路张贴村点合伙人招募海报,每个乡镇不少于50张,试点村不少于10张,营造发展农村电商的浓厚氛围。
(二)建立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2017.6—2018.12)
1.建立公益性电子商务培训基地。
依托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电子商务进农村培训基地,主要负责我县电子商务产业的上行,包括培训如何进行农副产品的认证,包括产品包装和预包装,产品上行的必要条件、渠道、运营方式和方法,着力打造专业的培训团队,负责制定培训计划,包括讲师的学习和管理、考核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和实施、接单、档案管理、跟踪辅导等具体工作,开展面向我县政府、企业、农民、返乡大学生、退伍军人、残疾人等公益性与市场化相结合的基础知识培训、技能方法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训等不同层次培训。
2.建立社会化电子商务、电脑软件培训基地。
利用虞城县电子商务公共运营中心下属的培训中心,通过教师交流讲学、定向培养等形式,解决我县电商急需人才开展专业理论课程和平台类实操课程,建设成专业化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基地。通过系统学习和实践训练,培养服务我县电商发展的理论素养高、实战技能强的电商人才;建立电商培训、软件培训基地,并与本地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定向培训符合企业实际需求的电商专业人才。
3.拟建立多元化电子商务培训机制。
按照公益性、市场性建立多元化培训机制。公益性培训由县政府统一组织,县商务局、县人社局主管,团县委、县妇联等多家单位协作,由县电子商务运营中心挑选中心内的企业,通过竞标的方式进行承办,政府按照培训标准给予补贴;市场性培训由产业园区、培训学校、孵化基地,电商学院、职业学校及社会专业培训机构在政府政策引导和组织带动下开展实施,政府对组织流程、培训方案、培训效果等方面进行评估,按照培训效果,县电子商务运营服务中心将予以补贴。
(三)建立电子商务进农村上行物流配送体系(2017.6—2018年12月)
1.建立电子商务进农村物流配送中心。
依托商丘保税物流中心、虞城县电商产业园、跨境电商产业园,联合菜鸟物流、中通、圆通、韵达等快递物流运营中心,与其合作,联手打造服务全县的县级物流配送集散中心,为电子商务货物集散及农特产品提供仓储、分拣、初加工、配送及金融、结算、咨询等配套增值服务。
2.建立乡、村两级上行物流配送服务体系。
建立本地乡村两级物流体系,开展农村物流配送网络体系建设。依托物流承办企业,整合我县现有的民营快递公司,农村流通网络资源,开展“一乡一站、一村一点”的农村物流配送站点建设,并与乡、村两级电子商务进农村服务站点同步建设。乡镇(园区)级服务站建设规模不少于30㎡,具备中转仓储、分拨配送、物流服务等功能,村级服务点建设规模不少于10㎡,具备快件信息发布、代收代发、代销代购等便民服务功能。各站点配置物流信息系统,并对接县物流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整合农村物流需求信息,连接供应链、物流链上下游企业,实现统一仓储、统一分拣、统一车辆、统一标识、统一配送。有效解决农村“最初一公里”与“最后一公里”的物流问题,实现城乡物流互联互通,促进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快速发展。
3.建立物流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由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将重点建设我县物流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平台将接入县内各大物流仓储中心、电商运营中心、农产品仓储配送基地等枢纽节点的信息数据,建立物流企业信息数据库和农产品信息数据库;使用自动识别、电子数据交换、货物跟踪、智能交通、物联网等先进技术,具备供需对接、快递跟踪、身份认证、信用查询等功能模块,实现全县物流资源共享、信息互联互通、业务协同共进。
四、时间进度安排
(一)启动阶段(2017年5月1日—2017年7月31日)
1.基本情况摸底。2017年5月开始,组织开展全县基本情况大摸底。一是全县经济发展情况,主要包括2016年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农民人均纯收入等基本情况。二是全县产业基础情况,包括当地特色农产品、手工艺品、工业品、旅游等产业发展规模及特色产业市场覆盖面、市场占有率等情况。三是全县电商基础情况,即当前电子商务发展现状,包括从事电商的企业、人员、重点网销产品、交易额以及本地网购金额等。四是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物流快递情况,调研第三方物流公司在我县的网点铺设情况等。五是全县特色产业和特色产品情况。
2.制定实施方案。制定《虞城县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成立虞城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修订完善工作方案,报省商务厅、财政厅、扶贫办备案。
3.会议发动。召开“电子商务进农村工程”动员大会。继县举办启动仪式后,由各乡镇(街道)组织召开动员会。
4.宣传带动。在我县政府网站、电视台、新媒体上大力宣传“电子商务进农村工程”的具体政策、业务流程以及推进情况等,充分发挥多种媒体的宣传、鼓动作用。承办企业务求做到早准备、早宣传、早落实。
(二)实施阶段(2017年8月1日2018年12月31日)
1.项目组织。
为确保电子商务进农村工程顺利实施,按时完成目标任务,由县政府指定县商务局会同财政局、扶贫办等对县内企业公开遴选符合条件的承办企业,成立电子商务进农村工程项目运营管理中心,统筹项目的规划和实施,指导各乡镇、街道、村(居)项目推广宣传、招商、培训以及运营服务中心、仓储配送中心、乡镇服务站和村服务点的建设,分组到各执行团队,各司其职,分工落实。项目执行团队具体分为:
(1)设施筹建组:组织开展县域网络综合服务平台、运营服务中心、仓储配送中心、乡镇服务站、村级服务点的自建或外包工作,承担网购网销、代收代发、代换代退、缴费、充值、订票、引导宣传等服务。
(2)物流协调组:与第三方物流企业开展合作,利用本县现有资源,构建畅通的县、乡、村三级物流服务体系。
(3)市场推广组:负责该区域内项目开展的调研,培训对象的组织、宣传、需求沟通确定及推广工作。
(4)培训组:负责与电商培训机构对接,协助课程的开发、师资安排、授课以及项目对象后续的培训服务。
(5)实施组:负责供应链系统对接、产品陈列、现场实施协调等工作。
(6)综合服务组:负责区域内项目总体宣传方案的制定以及相关活动的宣传推进工作;负责项目的日常指导工作。
2.布设站点。
包括“电子商务进农村工程”中的四个重要内容:运营服务中心、仓储配送中心、乡镇服务站和村级服务点的筹建工作。
(1)运营服务中心、仓储配送中心和乡镇服务站的建设:
①在县内挑选具备承办资格的企业建立运营服务中心和仓储配送中心,统一核算,统筹管理。
②承办企业总部注册地在虞城县境内,注册资金在200万元以上;
③承办企业必须有1年以上电子商务实际运营经验,对全国电子商务现状、发展趋势和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充分了解,并具有商品组织、仓储管理和网络销售等相应供应链业务经验。
④承办企业有能力整合利用区域内闲置的厂房、办公楼宇、大型超市等,确保运营服务中心占地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仓储配送中心占地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乡镇服务站占地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村级服务点占地面积不低于40平方米。
⑤有良好的商业诚信,没有发生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相关的违法违规行为。
(2)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网点的选择:
①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及村级连锁便利店
②村邮政服务点和供销合作社
③其它电商企业服务网点
3.资格审核(村级服务点)。
(1)申请:在广泛开展宣传的基础上,结合企业与县商务局等的一些走访活动,先由申请人向当地村委或直接向县运营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当场登记。
(2)评审:当地村委或县运营管理中心受理后,在三个工作日组织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告知当事人。
(3)签约:经审核确定合格对象后,由运营管理中心与准服务点负责人签订“电子商务进农村工程”项目协议书。
4.组织培训。
由县运营管理中心负责联系电商培训机构组织培训工作,各乡镇(街道)要积极配合,帮助落实培训所需的场地、设备、仪器以及培训人员召集等,为培训工作创造便利条件。培训结束后,由培训机构组织对学员进行考核,考核通过者当场发放合格证书。
5.日常管理。
为及时掌握终端服务网点运营情况,以乡镇(街道)为区域单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规范服务网点的运营体系,切实提高运营管理水平。
6.开展项目实施中期评估。
县政府对项目实施及时开展中期评估,切实调整建设项目,完善推进措施,确保规划目标如期实现。
7.加强项目实施情况督促检查。
分层级加强检查调研,督促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适时开展参观交流,推广先进经验,促进平衡有序推进。
(三)总结阶段(2019年1月1日-2019年6月30日)
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全部实施完成后,县组织开展全面检查和验收,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整改完成后申报验收,接受省财政厅、商务厅、扶贫办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验收,发现问题并进一步进行整改。
(四)全面推广(2019年7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全面总结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创建经验,结合我县实际,全面推进实施方案,电子商务向全县农村各行各业有序推进,要达到全企入网、全民触网的目的,形成电子商务进入千家万户的浓厚氛围。
五、财政资金安排和扶持政策
(一)资金安排情况。
创建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累计需投资3000万元。县政府设立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创建工作专项资金,由县财政在年度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每年安排农村电子商务引导资金(2017年300万元、2018年400万元、2019年300万元)用于电子商务产业的扶持补助、培训、融资以及服务平台支撑体系建设。资金使用根据每年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的重点,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分别报县政府审批,由虞城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支持对象。
本方案的扶持对象适用于虞城县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在县域内经工商注册登记的电商经营主体;示范乡镇(街道),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等。
(三)支持重点。
1.支持建立县域网络综合服务平台,开展特色农产品网络营销和网上促销推广活动。支持供销合作社、邮政、农产品现代流通企业、“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龙头企业、专业物流快递企业等实体企业,建设改造农村电子商务配送及综合服务网络。
2.支持建立县域运营服务中心,采取对口指导孵化,为从事电商创业和服务人员提供技术支持、信息服务、营销推广、管理咨询及其他增值业务等全面服务。建设线下特色产品示范馆,不断挖掘本地特色优势产品。
3.支持建立县域仓储配送中心(商品中转集散中心),主要负责网销商品的品控分拣、打包配送;实现集采统储、互采分销、统配统送及协调售后服务等相关工作。
4.支持建立乡镇区域综合服务站。支持物流、快递企业到乡镇设立网点,延伸服务到乡村。
5.支持建立村级服务点,在每个行政村建设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点(点内配电脑、多功能触摸屏、宣传栏、储物柜、wifi信号及专业辅导操作人员),为村民提供网购网销(代购代销)、缴费、充值、订票、代收代发、代换代退、小额取现、电商信息推送、引导宣传等服务。
6.支持开展电子商务培训。组织开展面向基层政府、涉农企业、专业合作社、大学生村官、贫困人员、农村消费者和创业青年开展的电子商务基础知识、网上开店及技巧、网购操作等技能培训。
7.支持行业协会、电商服务企业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服务发展项目,为农村电商提供全方面、一条龙服务等。
8.支持提高行政村宽带网络通达率,保证行政村宽带、移动、无线等多种网络接入方式全覆盖。
9.扶持电子商务集聚发展。引导和鼓励电子商务上下游企业(网店),包括供应商、服务商等集聚发展,重点支持全县电商、网商相对集中的,能够为电子商务发展提供引导和产业配套服务的产业园区、示范乡镇(街道)、电子商务服务站等。
10.扶持电子商务企业发展。扶持经营状况良好,在全县同类电子商务企业中名列前茅、成长性较好、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的电商企业。重点扶持销售虞城本地主导产业产品、农特产品、旅游产品的电商企业。
11.扶持中小电商加快发展。通过组织不同层次的培训,提供更多的平台服务、更多的产品选择、更全的数据支持等措施,激励和扶持电商快速发展。
12.扶持网上创业专项工作开展。支持推动全县电子商务培训、课题研究、重大活动和赛事、学习考察、评比表彰等工作的开展。
(四)扶持政策。
1.支持电商创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对推动电子商务供货平台(主要以供应虞城县工业产品、本地农特及旅游产品为主)、青年电商创业服务中心、专业网站建设及发展的项目给予补助。上述平台经县有关部门认定后,按申报年度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实际投入、平台推广费用的5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10万元。电子商务平台项目投入,主要指项目研发(不含员工薪津)和电子商务平台硬件设施购置费、软件外包费等。电子商务平台推广费用,主要指为推广平台而开展的广告、展会参展、宣传活动等方面的支出。
2.着力推进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点建设,充分利用村便民服务中心、农村商店等现有资源,鼓励每个村和社区建设1个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为当地村民提供网络代购和各类产品销售及其它服务,每年评选10家村级示范服务点进行授牌表彰,并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元。
3.培育农村电子商务重点示范企业。鼓励中小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创业青年、大学生村官、退伍军人、返乡大学生等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建设。对年销售额首次达到5000万元的网商企业,当年一次性奖励10万元。每年评选2家优秀龙头电商企业(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评选5个优秀发展型电商(年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评选10名对产业带动强、成长性好的初创型网商(年销售额500万元以上),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
4.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应用。鼓励中小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创业青年、退伍军人的农村电子商务应用,通过绩效考核,挑选产业带动强、成长性好的网店,每年对前10名予以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县商务局会同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制定。
5.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培训。每年在农村电子商务引导资金中安排培训经费,引入专业电商培训机构,组织电子商务专业论坛、开展农村电子商务技能和法规培训。
6.加大农村电子商务金融支持力度。各金融机构要大力扶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根据电商群体不同阶段的不同需求,开展不同层次和类别的小额信贷产品,努力解决创业资金问题,并在利率、办理手续等方面给予优惠和方便。将各类电商统一纳入到虞城县农村青年创业扶持贷款范畴,每年安排30万元用于贷款贴息。
7.支持网上创业就业认定办法。鼓励农村电子商务企业或网店进行工商注册登记,登记失业人员和残疾人、大学毕业生、退伍军人创办网店并进行工商注册登记的,县工商、税务等部门按规定予以免收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8.支持农村信息化基础建设。根据农村电子商务建设的需要加快推进全县的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实现网络村村通。同时各运营商要积极支持农村电子商务企业的发展,在提供优质服务的同时,在基本网络建设、资费等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
9.在土地等资源要素和税费政策服务方面提供扶持。对于年销售额在5000万以上,且以销售虞城本地产品为主的电子商务企业,在土地等资源要素保障方面给予适度倾斜。对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的项目建设实行“一事一议”政策,确保项目落地。严格执行有关电子商务产业税费的优惠政策,相关部门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消除顾虑,创造有利于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10.支持电商专业人才引进。引进电子商务领域优秀技术人才和管理专家人才,把农村电子商务创业者纳入到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给予扶持。对为我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高级人才予以奖励。
11.支持本地职业技术学校开设电子商务课程,加强电子商务职业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
12.每年安排资金,用于电子商务产业的重大事项、网络营销及电子商务培训等活动的开展。打造一批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规范化管理的原生态精品网销品牌,在营销我县农产品的电商中大力宣传“原生态精品”概念,通过市场化运作,对产品进行深度包装,提升农特产品附加值,逐渐打响虞城原生态精品农业知名度。
六、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委、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县商务局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领导小组定期主持召开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会议,不定期主持召开电子商务企业、行业协会和运营商座谈会,研究电子商务发展模式,解决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县有关部门单位和各乡镇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工作开展。县两办室负责工作督导。将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纳入县政府工作目标考核体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二)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各级干部的宣传、教育、培训,提升他们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等网络媒体和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大力宣传电子商务进农村的各项举措,增强企业投资和应用电子商务的信心。组织举办形式多样的研讨会、座谈会、电商讲座等活动,营造政府、企业以及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明确职责分工。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明确职责分工,实行“属地推进,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办法。县乡两级政府是责任主体,分级承担工作任务,负责引导和支持电商企业、电商服务企业等进农村,打造电子商务网络平台,推进农村流通设施建设。
(四)加大政策配套和支持力度。从2016年起,每年县财政设立农村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用于农村电子商务的扶持、奖励、培训以及相关服务支撑体系建设。研究制定促进通信、金融与农村流通信息化、电子商务互相支持、协同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适应农村流通信息化、电子商务发展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融资机制。支持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的建设改造。充分利用县域内现有各类产业园区、闲置厂房与第三方电商平台,最大限度利用社会化资源,避免盲目建设电商产业园区和资源浪费。
(五)加强农村电子商务培训。实施农村电子商务万人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通过对乡镇干部、大学生村官、城乡青年等开展电子商务操作技能和创业技能培训,培养一支能够熟练掌握运用网络技术促销农产品的电子商务创业人才队伍。积极利用移动互联网拓宽电子商务渠道,提升农民使用智能手机的能力。建立专业的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基地和师资队伍,努力培养一批既懂理论又懂业务、会经营网店、能带头致富的复合型人才。引导具有实践经验的电子商务从业者返乡创业,鼓励电子商务职业经理人到农村发展。
(六)加强农村电子商务行业监管。加强网络市场监管,强化安全和质量要求,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守法诚信经营。督促第三方平台加强内部管理,规范主体准入,遏制“刷信用”等欺诈行为。发挥公安、商务、工商、税务等部门在电子商务活动中的监管职能,促进网络交易主体守法经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推进农村电子商务诚信建设。
商务部发布2016年度电子商务进农村...
涉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实施方案的通知
《尚义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
青冈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
汤原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实...
岚皋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
关于印发《桂东县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
《旬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
关于印发《祁阳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
新邵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
关于临沂蒙阴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
关于贵州贵定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
咸丰县创建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
《汝阳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
关于开展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
复制成功
微信号: bieshu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