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通市国土资源局2017-09-04 15:09:08
秦灶街道秦灶村及有关农户:
因建设需要,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秦灶街道秦灶村范围内集体土地约6.0136公顷。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拟征土地用途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拟征土地位置
四至范围见附图。
三、拟定补偿标准
(一)根据《南通市政府关于调整市区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通政发〔2011〕54号)文件规定,此次征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拟按下列标准执行:
1、土地补偿费:农用地、建设用地26000元/亩;未利用地13000元/亩。
2、安置补助费:24000元/人。
(二)青苗补偿费按“通政发〔2011〕54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由所在区政府按“通政发〔2011〕54号”及“港闸政〔2015〕163号”等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并负责补偿。
四、拟定安置途径
拟被征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口安置途径依据《市政府关于修改<南通市市区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的决定》(通政规[2017]4号)纳入城乡社会保障体系。
五、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的规定,需要听证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听证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
六、本告知书下发后,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的青苗,抢建或突击装修的地上附着物,征地实施时一律不予补偿。
七、本告知书下发后,将组织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规格和数量等进行调查,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以及地上附着物所有人予以配合,并在《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上签字或盖章予以确认。《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作为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依据,不作为被征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农户或地上附着物产权人是否同意征地的凭证。
南通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8月28日
2017年江苏南通市永兴街道这些地方...
2017年南通市陈桥街道五里树社区即...
2017年温州市洞头区灵昆街道九村即...
2017年南通市狼山镇军山、同心社区...
2017年厦门市湖里区禾山街道房屋即...
2017年阜阳市颍州区颍西街道这几个...
2017年厦门市湖里区金山街道五通社...
2017年安徽阜阳市颍泉区中市街道办...
2017年宁波市高塘二村12弄危旧房...
2017年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洪光村房...
2017年南通市观音山街道明星社区即...
2017年广东兴宁市宁新街道洋里等村...
2017年厦门市同安区莲花镇云洋村等...
2017年江苏宜兴市周铁镇分水村土地...
2017年武汉市阳逻街青松村土地即将...
复制成功
微信号: bieshu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