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2017-10-27 13:58:26
湖里区政府发布关于厦门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公告
因厦门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项目(五缘湾停车场增补)建设需要,根据《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50203201605014)、《厦门市规划委员会翔安规划分局关于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延期的批复》(厦规翔[2017]28号)等文件精神,需征收禾山街道占地面积26212.25平方米内的集体土地上房屋及附属物。现依照《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的通知》(厦府办[2016]220号)等法律法规,将上述用地范围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厦门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项目(五缘湾停车场增补)
二、征收范围:厦门市湖里区禾山街道范围内的部分房屋及附属物,具体以《湖里区人民政府关于厦门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项目(五缘湾停车场增补)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厦湖府[2017]135号)文件公告的征收范围为准。
三、房屋征收管理部门:厦门市湖里区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南路161号
联系电话:0592-5722241
四、房屋征收组织协调单位: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禾山街道办事处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北二路889号
联系电话:0592-5794010
五、房屋征收具体实施单位:厦门天地房屋征迁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台湾街298号嘉宝大厦8层
联系电话:0592-5382870
六、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厦门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项目(五缘湾停车场增补)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实施方案》已在被征收范围内及市国土局网站公布并征求意见,该方案正式稿已上报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备案。
七、签约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止,具体签约事宜由禾山街道办办理。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应积极配合做好房屋征收工作,在规定的签约期限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并按期完成搬迁。
八、最后搬迁期限:2018年5月31日。
九、房屋征收组织协调单位应当将被征收房屋的土地房屋权属证书统一收回并向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十、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十一、请有意参与本征收项目评估的评估机构,于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到征收工作点报名。
十二、被征收人如不服本公告相关内容,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十三、征收工作点地址(咨询点):BRT双十中学站东侧房屋一楼征迁工作点。
联系电话:18965828593
特此公告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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