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2017-08-23 08:37:52
8月22日,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正式发布了《合肥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17年底前将全面启动住房租赁交易服务政府监管平台建设;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开发企业,在新建商品房项目中长期持有部分房源,用于向市场租赁。目前合肥市已要求涉及相关部门和各区(开发区)尽快出台配套细则,以引导市民逐步树立“先租后买”住房消费观念,倡导理性、梯度消费。
合肥出台住房租赁出新规:单次租赁年限...
2017年南京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住...
合肥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
关于印发《石楼县2018年度住房保障...
关于印发泾县2016年公共租赁住房保...
四川泸州市主城区住房租赁试点工作实施...
2018年沈阳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
2017年广东肇庆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
郑州市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
2017成都市开展住房租赁试点工作的...
宜宾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7年浙江省关于开展省级住房租赁...
江苏省关于开展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杭州《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合肥非住宅可改建为租赁住房!具体怎么...
复制成功
微信号: bieshu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