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土流网整理2017-07-04 10:18:35
身处在大城市,想买一套房不容易,很多困难家庭都瞄准了公租房和廉租房,缓解了部分人员的住房问题。那么2017年涪陵公租房和廉租房申请条件是怎样的?房源有哪些?
2017年涪陵公租房和廉租房分别有哪些?
公租房
涪陵龙桥园区、李渡新城区均有多种户型公租房可供申请,江南主城仅有江东大华公寓单间配套公租房可申请;
廉租房
龙桥园区、李渡新城区和部分乡镇均有廉租房,江南主城杨树新村、巨柳新村廉租房已基本完工。
申请公租房和廉租房应具备什么条件?
1、公租房申请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申请人系年满18周岁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常住人口;
②在本区无私有产权住房或住房困难的城镇居民、进城及外来务工人员,在本区就业或创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和复退转军人;
③具有租金支付能力;
④在本区建立社会保障关系;
⑤能提供保证人。
2、廉租房申请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家庭成员具有我区非农业户口(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实际共同居住的子女、父母,其他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的人员);
②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460元(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家庭称“最低收入家庭”即“低保家庭”;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低保标准但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460元的家庭称“城市低收入家庭”;低收入标准按市政府规定适时调整);
③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低于10平方米(建筑面积13平方米)。
怎样申请公租房?
申请原则
公租房申请应按就近就地原则申请,工作地在城区的申请人可向区住房保障中心提交申请;工作地在工业园区的申请人可向其所属工业园区管委会确定的住房保障机构提交申请;工作地在乡镇的申请人可向其所属乡镇人民政府确定的住房保障机构提交申请。
提交资料
①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②身份证明和户籍证明;
③婚姻状况证明;
④住房情况证明;
⑤社会养老保险缴交证明;
⑥保证人的担保材料;
⑦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审核配租程序
①受理: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齐全的,相应的住房保障机构应予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②初审:住房保障机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复审人员进行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③复审:复审人员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审意见。复审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④公示:经复审合格的申请人由住房保障机构在申请地或区房管局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向住房保障机构或区房管局进行举报。
⑤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轮候期间,申请人工作、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及时、主动向住房保障机构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
⑥配租:区住房保障中心根据公共租赁住房房源情况适时在区房管局网站发布相关信息。区住房保障中心、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申请的时间段、选择的公共租赁住房地点和相对应的户型编制配租方案报区房管局批准后实施。
城区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由区住房保障中心采取摇号或抽签配租;各工业园区、乡镇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由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采取摇号或抽签配租,并将配租结果报区住房保障中心备案。
怎样申请廉租房?
申请原则
廉租房申请人只能向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提出申请。
提交资料
①廉租住房申请表和申请书;
②家庭成员身份证明;
③家庭成员户籍证明;
④家庭成员婚姻状况证明;
⑤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低收入家庭收入证明;
⑥家庭成员的住房情况证明:
⑦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
审核配租程序
①受理:申请人提供申请材料齐全的,李渡新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住房保障机构应予以受理。
②初审和公示:李渡新区管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及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在户籍所在地张榜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初审意见、申请材料和公示情况一并报相应住房保障机构进行复审。
③复审和公示:住房保障机构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人家庭住房和家庭收入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复审意见。经复审,家庭住房、家庭收入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在户籍所在地或房管局网站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经复审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区房管局申诉。
④轮候:对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申请人由住房保障机构将其登记在轮候库中按区域等候配租。
⑤配租:城区的廉租住房由区住房保障中心采取摇号或抽签方式配租。各园区、乡镇的廉租住房分别由各园区、乡镇人民政府采取摇号或者抽签方式配租并将配租结果报区住房保障中心备案。
涪陵公租房的租金是怎样计算的?
租金按建筑面积计收
租金标准实行动态调整,按区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标准执行。
租金按季度缴纳
实行预缴方式,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计租,申请人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按目前执行租金标准预缴本季度租金,并在预交期满后10日前缴纳下季度租金。
租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租金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缴入财政专户,租金收入专项用于偿还公共租赁住房贷款利息和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及维护,确保房屋住用安全。
租赁5年后能否购买?
续租需要提供哪些资料?续租流程是怎么样的?
根据《重庆市涪陵区保障性住房管理实施办法(暂行)》中“第三十七条,承租人租住公共租赁住房5年后,在政府保障性住房房源有富余的情况下可选择购买承租的住房。”
目前我区保障房房源无富余,因此不能购买。
租赁期满,申请人如需继续租住,应在租赁期满前3个月向房屋出租方提出书面续租申请。续租申请时需提交承租合同、户籍证明、身份证明、收入证明、房产证明,如婚姻信息发生变更同时提交婚姻信息等相关资料。经审查符合保障条件的,原合同继续履行。
涪陵城区公租房什么时候可以开始申请?
江东大华公寓单间配套公租房申请日期暂未确定,确定后涪陵区房管局将在主流媒体(如涪陵在线)进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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