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双鸭山市农业委员会2017-05-17 13:39:42
为贯彻落实省委和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切实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加强源头治理、整顿规范农资市场经营行为,依法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等违法行为为重点,加大监管力度,严格农资市场准入,严查大案要案,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行为,稳步推进诚信经营,推动农资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确保农业增产、农民增收。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严防假劣农资进村入户,减少农资投诉和假劣农资事故,提高农资产品市场抽检合格率、农资经营网点服务能力和农民群众满意度。使我市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不发生因假劣农资引发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农资打假重大案件执法查处率达到100%。
三、工作重点
重点对全市的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和县乡农资集散地、农资问题突出、反复发生的区域及假劣农资重大案件多发地区进行检查,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小作坊和黑加工点。
(一)严格准入制度。对农资企业严格按照准入制度审核,严禁降低门槛。
(二)严格质量监管。在质量抽样工作中,种子力争进入市场的全部抽样;农药重点抽查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种衣剂。各抽样24个。其中:市级各抽6个;饶河、宝清、集贤县各抽查5个;友谊3个(杀虫剂抽检工作6月中旬前完成,杀菌剂6月末前完成,除草剂抽检工作5月中旬前完成,种衣剂抽检工作3月末前完成);肥料重点以复合肥、多混肥、液面肥、肥药混合为主全年各抽样20个;继续开展种、肥、药标签抽查工作,全市计划抽查种子标签100个,肥料标签100个,农药标签100个。
(三)严格规范市场。
1、种子管理。重点检查农作物品种真实性、种子质量和种子生产经营情况;种子经营集散地、重点种子生产基地、种子大市场(种子一条街)、农村和城市结合部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秩序混乱的市场、乡镇村屯种子销售网点;在质量监督抽查中种子质量指标连续两年不合格的企业、连续两年抽不到样品的企业、近两年市场检查中发现问题需要整改的企业、受到社会公众举报的企业和在种子生产经营中出现问题的企业;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套牌假冒”种子、未审先推品种、退出审定品种、转基因品种、越区种植品种、无证生产经营、包装标签不规范等违法行为。
2、农药管理。重点打击生产经营违禁添加高毒农药等未登记成分、有效成分不足等假劣农药和无证生产、一证多用、套用或冒用证件、扩大使用范围、超期农药等违法行为;加大高毒农药定点实施工作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和使用甲胺磷等5种禁用高毒有机磷农药,特丁硫磷、克百威、甲拌磷、水胺硫磷等仍在使用的高毒农药,三氯杀螨醇、百草枯、多菌灵、毒死蜱等风险较大的农药以及国农明令禁止经营的禁限用农药(自2013年10月31日后禁止销售的农药产品)。
3、肥料管理。以叶面肥、复混肥为重点,严查复混肥、水溶肥料、微生物肥料等产品中有效成分不足、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以及包装标识不规范,夸大使用效果,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氯化钾冒充硫酸钾,普通肥料冒充测土配方肥料的行为。要加强对配方肥定点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的监测,建立完善配方肥质量追溯管理制度,加强对肥料登记产品的登记、备案和登记后管理。
(四)及时信息公布。按照农业部《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各县农业局对符合《办法》规定的执法案件要及时进行公开曝光,维护市场的公平、公正。
(五)妥善处理纠纷。各县农业局对农民反映的农资纠纷问题要认真对待,在保证农民利益不受损失的前提下妥善处理农资纠纷。
四、工作措施
(一)开展质量抽检,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对生产中出现问题比较多、农民投诉比较集中、和可能存在质量问题的以及可能危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重点抽样检测,特别对可能混有禁用高毒农药的产品,要加大抽检力度。继续抓好“毒鼠强”的清查收缴和防范工作,克服麻痹思想,进一步巩固扩大“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成果。
(二)开展执法检查,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围绕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对象,组织力量开展拉网式大检查,按照“五不放过”的原则,追根溯源,一查到底,构成犯罪的,按照农业部、公安部《关于在农资打假中做好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的意见》,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畅通监督渠道,及时发现线索,发现案情及时调查处理,确保农资打假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三)开展资质审查,严格市场准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对农资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的资质审查,同时加强行政许可的后续监管,特别是要深入贯彻落实2016年农业部新颁布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按照《办法》要求对本辖区内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开展清查工作,对符合《办法》规定条件的及时组织申报、公示,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吊销其生产经营许可证,并函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部门协作,形成打假合力。各县农业局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明确职责分工,及时沟通信息,形成各尽其职、各负其责、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农资打假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多部门整体联动优势,形成农资打假工作合力。
(二)认真受理投诉举报,维护农民权益。各县农业局、委属相关单位要设立、公布农资监管举报电话,认真受理群众投诉和举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时调查并依法查处群众投诉和举报案件,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三)强势宣传,营造打假氛围。以“3.15”消费者维权日和农业部组织开展的“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月”活动为契机,积极组织开展今年的“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月”活动(3月15日—4月15日),迅速掀起农资专项治理行动的宣传高潮。
(四)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工作情况。各县农业局、委属相关单位要确定专人及时报送本部门、本单位的农资打假工作情况,并于3月31日前上报《2017年农资打假工作实施方案》。同时,自3月份开始,每月22日前将农业执法案件统计表、农资打假进展情况报市农委法规科,重大案件要随时上报。
2017年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资打假...
2017年鄂尔多斯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
2017年福州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2017年惠州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2017年三明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2017年兴宾区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2017年四川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2017年毕节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2017年湖南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2017年屏南县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2017年南京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2017年无锡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2017年福建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2017年济南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2017年巴东县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复制成功
微信号: bieshu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