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湖区人民政府网2017-02-06 09:36:02
为认真贯彻生态文明建设和“两美”嘉兴、“两美”南湖战略部署,按照《浙江省农业“两区”土壤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和《嘉兴市清洁土壤行动方案》总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区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防治工作,切实改善提升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简称农业“两区”,下同)土壤质量,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保障粮食等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质量安全,以改善和提升农业“两区”土壤质量为目标,以“预防、控制、治理”为路径,以土壤污染源头控制为支撑,按照属地管理、预防为主、谁污染谁治理、用养结合为原则,建立健全土壤污染监测预警体系,构建农业“两区”土壤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到2017年,基本掌握全区永久基本农田土壤污染状况及其发展趋势,基本扭转农业“两区”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基本消除农业“两区”重大土壤环境安全隐患。
——深化污染源头防治。全区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明显下降,重点企业工业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5%;实现农业“两区”氮肥、化学农药施用总量比2014年分别减少4%、6%,全区存栏50头以上规模化畜禽养猪场综合治理率达到100%。
——建立监测预警体系。建立11个农田土壤污染常规监测点和7个农田土壤污染综合监测点,在土壤污染敏感区域开展农田土壤污染成因研究和跟踪监测,摸清农业“两区”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探索建立土壤环境质量定期报告制度。
——实施土壤污染综合治理。按照边调查、边规划、边试点要求,制定农业“两区”污染土壤治理规划,开展农业“两区”污染土壤治理试点工作,探索农田土壤污染治理模式,农业“两区”内土壤清洁和尚清洁率达到90%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农业“两区”优化调整
结合全区永久基本农田及其示范区划定,严格遵循土壤质量优先原则,严禁将重度、中度污染区域规划为农业“两区”。对已建或在建的农业“两区”中存在的重度污染区域,及时调整。选育一批低富集或不富集作物品种进行推广种植,降低食用农产品的污染风险。
(二)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
1.加强工业源污染防治。一是深化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贯彻落实《浙江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控“十三五”规划》,基本实现涉重行业“圈区生产”。推广先进适用的重金属污染物源头削减和综合治理技术装备,推动涉重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全面落实重点防控区域长效监管措施,探索优化重金属信息公开、风险评估与损害鉴定、污染责任追究、污染源自行监测、公众监督、企业周边人群健康风险控制等制度设计,进一步落实企业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二是实行最严格的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措施。加强源头精细化管理,基本完成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皮革鞣制加工、塑料人造革和钢压延加工等6个行业危险废物专项核查,从严执行产生危险废物和污泥建设项目的环境准入。推进危险废物处置场所三防措施、规范处置。三是加大工业企业环境监管执法力度。围绕打击工业企业向基本农田直排、偷倒污染物等行为,深入推进环保、公安、农经部门环境监管执法联动,集中力量查处一批环境违法犯罪典型案件。
2.加强污泥淤泥污染防治。按照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的原则,加快建设与当地污泥产生量匹配的处置设施。2017年底前,建成覆盖全区的所有造纸、制革、印染等行业的污泥无害化处置转移平台,处置率达到95%。防止不符合农用标准的污泥进入基本农田,禁止工业污水处理厂和造纸、制革、印染等行业的污泥用于农业生产。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和河道的淤泥经无毒无害化处理,符合国家和省相关标准规定要求,才可用于农业生产,并建立使用台账。
3.加强农业“两区”农田灌溉用水监管。开展农业“两区”灌溉水质监测,防止不达标的废水进入农田灌溉系统。到2017年,农业“两区”基本实现农田灌溉水稳定达标。
4.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一是深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行动。调整优化畜牧业布局,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型畜牧业,实现畜禽养殖排泄物的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开展饲料添加剂和兽药使用专项整治,严防饲料和兽药重金属污染。二是推进农田化肥减量增效行动。合理推广商品有机肥应用,实现农业“两区”测土配方施肥全覆盖,加快以脲铵、专用配方肥、缓控释肥等为主的新型肥料试验推广,减少氮肥用量。到2017年,肥料利用率比2014年提高1%,肥料施用比例更趋合理。加强有机肥中重金属等污染物监控,严格执行《有机肥料》(NY525-2012)国家标准,指导商品有机肥科学合理使用。三是推进农药减量控害增效行动。加强病虫监测,开展整建制统防统治,推广一批高效环保农药和新型施药器械,加快农药减量控害增效集成技术应用。到2017年,农业“两区”高效环保农药推广使用面积达80%以上。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高毒、高残留农药使用的管理规定,探索建立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建立和完善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制度。四是实施土壤环境改良工程。开展以调节农田土壤酸碱度为核心的土壤环境改良工程,通过施用钙镁磷肥以及生石灰、白云石粉等土壤调理剂,改善酸化土壤pH值。采取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等措施,增加土壤有机质,降低重金属等污染物在土壤中的活性和危害程度,改善农田土壤环境,提升土壤环境容量和抗风险能力。
(三)加强土壤污染监测监控
1.建立土壤污染监测预警体系。根据《浙江省永久基本农田土壤污染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开展土壤和农产品重金属、有机污染物等指标的监测;在土壤污染敏感区域开展污染源跟踪巡查,开展农田土壤污染的环境监测预警工作。
2.提升土壤污染防治监控能力。参与全省基本农田土壤环境质量信息决策管理与支持服务系统建设,形成独立的分系统。探索建立农业“两区”土壤环境质量定期报告制度。
3.划定土壤环境质量安全等级。结合现有各种土壤环境质量调查成果资料,开展农业“两区”土壤质量安全等级划区定界,对农业“两区”种植适宜性进行评估,建立土壤质量档案。
4.制定土壤污染治理规划和措施。根据前期农田土壤重金属污染调查结果,对污染严重难以治理且确实无法调整的“两区”,依法将其划定为食用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调整种植结构。对开展治理的,明确责任主体、工作进度、技术路线和资金渠道;尚不具备治理条件的,明确土壤污染监管措施和责任单位。将农业“两区”作为环境保护的优先区域,禁止在优先区域内新建有色金属、皮革制品、石油煤炭、化工医药、铅蓄电池等项目。
5.开展土壤污染治理试点和效果评价。以生物治理为主线,以调整种植品种、改变栽培措施和改良土壤为主要手段。开展农业“两区”以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为重点的试点工作。开展相关田间试验,形成一套适合平原地区的农田土壤污染治理技术模式。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区农经局(区农办)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区发改局、区经信商务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环保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农经局(区农办)、区统计局、区国土分局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业“两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经局(区农办)。同时,将农业“两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生态建设考核体系、耕地保护责任制、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
(二)明确落实责任。农业部门负责做好以农业“两区”为重点的永久基本农田土壤污染情况调查分析,组织实施土壤污染监测预警、农药化肥减量化使用、畜牧业和渔业生产投入品的监管及污染治理等农业污染源控制,组织开展农业“两区”土壤污染治理试点,污染区域结构调整后苗木种植的指导等。发改部门负责制订和实施有利于土壤环境保护、治理与修复产业发展的宏观经济政策和项目管理措施,对符合条件的土壤环境保护工程重点项目进行审批立项,会同经信、环保部门负责推进涉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企业循环经济工作。经信商务部门负责加大企业技术改造力度,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会同环保部门共同负责推进涉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企业的清洁生产工作。科技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农田土壤污染修复治理技术攻关,加强对农田土壤环境保护基础研究、农田土壤污染修复治理关键技术研发与示范的支持。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的财政政策和资金保障。国土部门负责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及农业“两区”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监测和评价,污染区块土地利用功能调整管理等工作。环保部门负责制订土壤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承担工业污染源头防治监管,负责查处工业企业污染农业“两区”的环境违法行为,做好农业“两区”周边建设项目的环境准入监管。住建部门负责指导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设施的建设和管护。水利部门负责加强农田水利设施管护。
(三)统筹资金保障。要安排专项资金,切实加大农业“两区”土壤污染防治资金投入,重点支持土壤监测预警体系建设、调查评估、科研试点、治理示范等工作。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并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土壤污染防治。
(四)强化技术支撑。加强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联系与合作,开展农田土壤污染综合治理技术攻关。重点抓好重金属等污染物与农作物污染相关性研究及污染物钝化、生物治理、去除等关键技术的研究、引进与推广。引进培养土壤环境管理、监测评估和治理专业人才,建立农田土壤污染防治队伍。
(五)扩大宣传引导。大力宣传农田土壤环境保护的法规政策和科学知识,提高公众农田土壤环境保护意识,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田土壤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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