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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农业“两区”土壤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

来源:海盐县人民政府网2017-02-04 14:00:08

为认真贯彻省委生态文明建设和嘉兴市委“两美”嘉兴的战略部署,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两区”土壤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92号)的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县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防治工作,切实改善提升粮食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简称农业“两区”,下同)土壤质量,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改善提升农业“两区”土壤质量为目标,以“谁污染、谁治理”、预防为主、用养结合、制定落实切实有效的防治措施为原则;以土壤污染源头控制为支撑,着力建立健全土壤污染监测预警体系;以“预防、控制、治理”为路径,构建农业“两区”土壤污染防治的长效机制。2015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县农业“两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成因分析,到2017年,基本掌握全县永久基本农田土壤污染状况及其发展趋势,基本扭转农业“两区”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基本消除农业“两区”重大土壤环境安全隐患。

——到2017年,深化污染源头防治。全县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明显下降,重点企业工业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5%;污染严重矿山得到基本治理;实现农业“两区”氮肥、化学农药施用总量比2014年分别减少4%、6%,全县存栏50头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综合治理率达到100%。

——建立监测预警体系。在全县建立12个农田土壤污染常规监测点和10个农田土壤污染综合监测点,在土壤污染敏感区域开展农田土壤污染成因研究和跟踪监测,全面摸清农业“两区”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探索建立土壤环境质量定期报告制度。

——实施土壤污染综合治理。按照边调查、边规划、边试点的要求,制定农业“两区”污染土壤治理规划,引进推广一批农田土壤污染治理新模式,形成一批农田土壤污染治理模式,使农业“两区”内土壤清洁和尚清洁率达到90%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农业“两区”优化调整。

1.优化农业“两区”布局。结合全县永久基本农田及其示范区划定,进一步优化农业“两区”空间布局。严格遵循土壤质量优先原则,严禁将重度、中度污染区域规划为农业“两区”。对已建或在建的农业“两区”中存在的重度污染区域,要及时进行调整。

2.推进种植结构调整。土壤污染较重区域要建立食用农产品种植准入制度,严格控制对污染物敏感食用农产品的种植。充分利用不同作物对污染物的耐受性和抗逆性,因地制宜推广应用一批对污染物耐受且低富集或不富集作物品种,降低食用农产品的污染风险。

(二)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

1.加强工业源污染防治。一是深化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贯彻落实《浙江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控“十三五”规划》,基本实现涉重行业“圈区生产”。推广先进适用的重金属污染物源头削减和综合治理技术装备,推动涉重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全面落实重点和非重点防控区长效监管措施,探索优化重金属信息公开、风险评估与损害鉴定、污染责任追究、污染源自行监测、公众监督、企业周边人群健康风险控制等制度设计,进一步落实企业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二是实行最严格的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措施。加强源头精细化管理,基本完成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皮革鞣制加工、塑料人造革和钢压延加工等6个行业危险废物专项核查,从严执行产生危险废物和污泥建设项目的环境准入。推进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到2017年,基本形成与危险废物排放量相匹配的利用处置能力。三是加大工业企业环境执法力度。围绕打击工业企业向基本农田直排、偷倒行为,深入开展各类环保专项行动,集中力量查处、起诉和判决一批环境违法犯罪案件。

2.加强矿产污染源防治。基本摸清矿山环境质量状况。2016底前,对农业“两区”附近矿区周边土壤进行调查分析,建立环境质量档案。并对存在较大环境安全隐患的矿厂,要限期落实淘汰、治理和防控措施。

3.加强污水处理厂污泥和河道淤泥污染防治。按照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的原则,加快建设与本地污泥产生量匹配的处置设施。2017年底前,建成覆盖全县的所有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和造纸、制革、印染等行业的污泥处置设施,全县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5%。防止不符合农用标准的污泥进入基本农田,禁止工业污水处理厂和造纸、制革、印染等行业的污泥用于农业生产。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和河道的淤泥经无毒无害化处理,符合国家和省相关标准规定要求,用于农业生产的,必须建立淤泥使用台账。

4.加强农田灌溉水水质监管。开展农业“两区”灌溉水质监测,防止不达标的废水进入农田灌溉系统。到2017年,农业“两区”基本实现农田灌溉水稳定达标。

5.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一是深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行动。按照“调减过载、适度保有”要求,围绕农业“两区”布局,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型畜牧业,实现畜禽养殖排泄物的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开展饲料添加剂和兽药使用专项整治,严防饲料和兽药重金属污染。二是推进农田化肥减量增效行动。合理推广商品有机肥应用,实现农业“两区”测土配方施肥全覆盖,加快以脲铵、专用配方肥、缓控释肥等为主的新型肥料试验推广,减少氮肥用量。到2017年,肥料利用率比2014年提高1%,肥料施用比例更趋合理。加强有机肥中重金属等污染物监控,严格执行《有机肥料》(NY525-2012)国家标准,指导商品有机肥科学合理使用。三是推进农药减量控害增效行动。加强病虫监测,开展整建制统防统治试点,推广一批高效环保农药和新型施药器械,加快农药减量控害增效集成技术应用。到2017年,全县农业“两区”高效环保农药推广使用面积达80%以上。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高毒、高残留农药使用的管理规定,建立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制度。四是实施土壤环境改良工程。以农业“两区”地力培育为重点,大力开展以调节农田土壤酸碱度为核心的土壤环境改良工程,通过施用钙镁磷肥以及生石灰、白云石粉等土壤调理剂,改善酸化土壤pH值。采取种植绿肥、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等措施,增加土壤有机质,降低重金属等污染物在土壤中的活性和危害程度,改善农田土壤环境,提升土壤环境容量和抗风险能力。

(三)加强土壤污染监测监控。

1.建立土壤污染监测预警体系。根据《浙江省永久基本农田土壤污染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开展土壤和农产品重金属、有机污染物等指标的监测。建立12个农田土壤污染常规监测点,开展土壤重金属、有机污染等土壤环境质量指标监测;建立10个农田土壤污染综合监测点,对灌溉用水、土壤、农产品开展土壤地力、重金属、有机污染物等指标的监测;在土壤污染敏感区域开展污染源跟踪巡查,开展农田土壤污染的环境监测预警工作。

2.提升土壤污染防治监控能力。参与全省基本农田土壤环境质量信息决策管理与支持服务系统的建设工作,形成本县基本农田土壤环境质量信息决策管理与支持服务独立的分系统。建立全县农业“两区”土壤环境质量定期报告制度。

3.划定土壤环境质量安全等级。结合现有各种土壤环境质量调查成果资料,开展全县农业“两区”土壤质量安全等级划区定界,对农业“两区”种植适宜性进行评估,建立土壤质量档案。

(四)制定土壤污染治理规划和措施。

将农业“两区”作为我县环境保护的优先区域,禁止在优先区域内新建有色金属、皮革制品、石油煤炭、化工医药、铅蓄电池等项目。根据前期农田土壤重金属污染调查结果,制定切合我县实际的土壤污染治理规划方案。对污染严重难以治理且确实无法调整的“两区”,依法将其划定为食用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调整种植结构;对即将开展治理的,要明确责任主体、工作进度、技术路线和资金渠道;尚不具备治理条件的,要明确土壤污染监管措施和责任单位。

(五)开展土壤污染治理效果评价。

邀请省市土壤污染防治专家来我县指导土壤治理工作,进一步探索污染土壤治理技术,并开展治理技术可行性及科学性评价,选择推广适合我县的农田土壤污染治理技术模式。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土壤污染防治的组织、协调和指导。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自身职能,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各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相应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内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健全工作机制,将农业“两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生态建设考核体系、耕地保护责任制、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并与建设生态县等工作挂钩。

(二)明确落实责任。农业部门负责做好以农业“两区”为重点的永久基本农田土壤污染情况调查分析,组织实施永久基本农田土壤污染监测预警、农药化肥减量化使用、畜牧业和渔业生产投入品的监管及污染治理等农业污染源控制,组织开展农业“两区”土壤污染治理试点,污染区域结构调整后苗木种植的指导等;发改部门负责制订和实施有利于土壤环境保护、治理与修复产业发展的宏观经济政策和项目管理措施,对符合条件的土壤环境保护工程重点项目审批立项;经信部门负责推进涉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企业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加大企业技术改造力度,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科技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农田土壤污染修复治理技术攻关,加强对农田土壤环境保护基础研究、农田土壤污染修复治理关键技术研发与示范的支持;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的财政政策和资金保障;国土部门负责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及农业“两区”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监测和评价,污染区块土地利用功能调整管理,农业“两区”周边重点矿山开采、矿山生态治理等工作;环保部门负责制订全县土壤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承担工业污染源头防治监管,负责查处工业企业污染农业“两区”的环境违法行为,做好农业“两区”周边建设项目的环境准入监管;建设部门负责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配套的污泥处置设施的建设、运行和管理;水利部门负责加强农业用水管理和农田水利设施管护。

(三)加强政策支持。县财政要统筹安排专项资金,逐步加大农业“两区”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的投入力度,保障土壤监测预警体系建设、调查评估、检测分析、治理示范等工作的资金需求。建立健全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对接中央、省、市土壤污染治理资金扶持政策,建立土壤污染治理项目库;坚持“谁污染、谁治理”原则,督促企业落实土壤污染治理资金;按照“谁投资、谁受益”原则,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土壤环境保护和土壤污染综合治理。

(四)强化技术支撑。引导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开展本地农田土壤污染综合治理技术攻关。重点抓好重金属等污染物与农作物污染相关性研究及污染物钝化、生物治理、去除等关键技术的研究、引进与推广。加强农田土壤污染防治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引进和培养一批土壤环境管理、监测评估和治理专业人才。

(五)扩大宣传引导。结合“世界环境日”、“土地日”等活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农田土壤环境保护的法规政策和科学知识,提高公众农田土壤环境保护意识,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田土壤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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