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农业局2016-11-18 16:04:15
2016年起,福建省南平市政和县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现下达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那么,政和县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标准是多少?
政和县农业局 政和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
政农〔2016〕12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茶场:
根据省财政厅 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16年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方案的通知》(闽财农〔2016〕63号)及省财政厅 省农业厅《关于下达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16〕91号),2016年起,我县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即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现下达我县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详见附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一次性全额拨付到各乡镇、农茶场。各单位收到补贴资金后,必须在9月30日前将补贴资金全部兑付给农户。
二、2016年支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为每亩补贴67.08元,承包耕地5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给予每亩30元奖励。各乡(镇)、农茶场要严格按照政农〔2016〕124号文要求,认真做好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宣传和补贴资金发放等工作,切实将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落到实处。严格执行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每个农户的补贴面积、标准、金额必须张榜公示,公示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纠正重新公示,确保公示内容与实际补贴发放情况一致,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并将公示材料、农户补贴面积、补贴金额造册,由村主任签字、加盖公章后上报各乡镇存档、备查。
三、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全部使用中国农民补贴网统一的补贴管理软件发放和管理。请各乡镇、农茶场做好农民补贴网相关信息、粮食播种面积等相关内容的录入和补贴资金通过“一折通”发放工作,并将对各村(组)的农民补贴网录入数据进行审核,并经乡(镇)人民政府、农(茶)场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于2016年10月15日前将补贴发放资料打印、造册、签章后报送县农业局、财政局。
四、各乡镇、农茶场要专款专用,及时把补贴资金全额兑付到农户手中,杜绝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现象的发生。
政和县农业局 政和县财政局
2016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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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http://www.zhenghe.gov.cn/Web/xxgk/DirectoryView.aspx?id=15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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