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资综合补贴
农资综合补贴是指政府对农民购买农业生产资料(包括化肥、柴油、种子、农机)实行的一种直接补贴制度。粮食直补全称粮食直接补贴,是为进一步促进粮食生产、保护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和增加农民收入,国家财政按一定的补贴标准和粮食实际种植面积,对农户直接给予的补贴。
2022农资综合补贴最新消息:具体补贴多少钱?补贴对象有哪些?
农资综合补贴是指政府对农民购买农业生产资料(包括化肥、柴油、种子、农机)实行的一种直接补贴制度。那么根据2022农资综合补贴最新消息,具体补贴多少钱?补贴对象有哪些?
一、2022农资综合补贴最新消息:具体补贴多少钱
近日,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考虑农资市场价格走势和农业生产形势,中央财政下达资金100亿元,再次向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农资补贴,统筹支持秋收秋种,缓解农资价格上涨带来的种粮增支影响,进一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至此,2022年中央财政已分三批累计下达补贴资金400亿元。秋收具体能拿到多少目前还未确定,以下是春耕时各地拿到的具体补贴金额:
土地确权面积变多了,国家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会相应增加吗?
新一轮确权登记后,农村承包土地面积可能会超过现有统计面积,那么“多出来的面积”怎么办?国家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会相应增加吗?
当前的农业补贴是根据1998年二轮承包时的面积来定的,当时由于要交农业税,各地在测量时放得都比较松,而现在国家新一轮确权登记要求通过专业队伍来测量,其结果和原来的统计肯定会有出入,现在2亩的田有可能会测出3亩甚至4亩,而多出来的面积就需要增加农业补贴。
上海市青浦区2016年水稻直补与农资综合补贴标准是多少?
根据上海市《关于下达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和农业生态专项资金的通知》(沪农委【2016】232号)文件精神,对上海市青浦区2016年种植水稻的农户进行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补贴标准是多少?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现代农业园区:
根据市农委、市财政《关于下达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和农业生态专项资金的通知》(沪农委【2016】232号)文件精神,对2016年种植水稻的农户进行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
农村土地确权后,农作物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怎么发放?
土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有很多农民不知道在土地确权后,国家对农作物良种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怎么发放的,现在具体了解下。
财政部、农业部近日印发通知,将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将重点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去年财政部、农业部启动了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试点,将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一项。中国农业大学的第三方评估显示,“三补合一”后,耕地撂荒现象减少,94%的受访农户接受“三项补贴”改革,补贴资金一次性发放,政策满意度提高。在试点取得显著成效的情况下,今年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全面推开。
80%的农资综合补贴存量资金,加上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将用于耕地地力保护。这部分资金的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再给予补贴。
原州区关于兑付2016年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的的说明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宁财村指标〔2016〕513号)要求,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分三次将2016年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兑付到位并予以公示。
关于公示兑付2016年农资综合补贴(第一批)资金的说明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宁财村指标〔2016〕513号)要求,现将原州区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第一批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并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沙县2016年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和农作物良种补贴发放工作实施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制定的《沙县2016年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和农作物良种补贴发放工作的实施方案》(沙财农〔2016〕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6年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15〕212号)、《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厅关于提前下达2016年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15〕206号)及《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资综合补贴和农作良种补贴资金管理的补充通知》(闽财(农)〔2016〕3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补贴资金兑付
2016年湖北恩施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政策进展
在州委、州纪委统一领导下,全州运用大数据开展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得到有序开展,目前已进入整改问责阶段。为督导县市财政部门认真履职尽责,积极配合县市党委、纪委做好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整改问责工作,8月2日,州财政局组织召开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整改问责工作督办会议。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洪主持会议并对此项工作作进一步部署和安排,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敏作重要讲话,县市财政局分管财政企业工作局长、企业科(股)长参加会议。
会议期间,传达了省、州运用大数据开展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座谈会议精神,认真学习领会州委书记王海涛同志在向省第三巡查组汇报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州委副书记刘建平同志对惠民政策整改问责阶段的具体工作部署和要求。县市财政局汇报和交流了运用大数据开展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落实监督检查工作的开展情况。前阶段,各级财政部门在党委、纪委领导下,主动配合、积极开展工作,及时提供补贴发放数据信息、依据比对信息参与逐户信息核实、收集整理核实线索,监督检查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县市结合整改问责阶段的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深入探讨和研究。
会议要求,县市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整改问责工作,在县市党委、纪委领导下,财政部门应切实履职尽责,主动积极开展工作。工作中既要严格把握政策,又尊重县市实际,针对查实线索,区分具体情形,合理分类处理。对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解决突出矛盾,以及涉及面广、金额很小的违规线索,应调整相关政策和完善相关制度,及时组织整改和纠正;对党员干部截留挪用、虚报冒领、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贪污浸占及失职渎职等问题,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规处理,涉及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工作不负责任导致数据信息出现较多错误、资金发放审核把关不严且造成严重后果、未按规定组织政策落实情况公示公开且造成负面影响和隐瞒不报、压案不查、查而不力等问题,严格依纪依规追责问责。财政部门要充分利用此次运用大数据开展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工作成果,认真总结补贴政策落实工作,全面分析和查找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针对性整改措施,知错就改,立行立改,完善补贴政策和改进监管工作,真正把保护农民群众利益的事放在心上,拿到手上,把党的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黄敏强调,全州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运用大数据开展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一把手要负总责,切实把各项工作抓紧抓好抓落实。一是党的惠农政策关系农民群众利益,政策落实工作我们必须看重一些,抓紧一些,应放在日常工作的重中之重来考虑和安排;二是要保证工作质量,对标、赶趟、抓落实,不拖全局工作后腿;三是对查实线索问责处理要查清事实,对准政策,处理结果经得起历史检验;四是大数据监督检查工作任务完成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财政系统履职尽责活动的开展,大家要高度重视,严格要求,用最高的工作标准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2015年北京市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政策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2015年中央1号文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及《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调结构转方式发展高效节水农业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提高本市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的导向性和效能,现就2015年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政策提出如下意见。
一、补贴原则
1.坚持惠农原则。粮食生产补贴政策是国家一项重要的强农富农惠农政策,要继续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确保种粮农民受益。
2015年北京市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政策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2015年中央1号文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及《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调结构转方式发展高效节水农业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提高本市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的导向性和效能,现就2015年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政策提出如下意见。
一、补贴原则
1.坚持惠农原则。粮食生产补贴政策是国家一项重要的强农富农惠农政策,要继续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确保种粮农民受益。
2.坚持透明原则。粮食生产补贴工作要实现全程公开、透明,严格工作程序,确保政策执行程序规范,补贴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农户手中。
福建漳浦县关于下达2016年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的通知(浦政文〔2016〕1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国有农林盐茶场:
为进一步促进稳粮增收、农民春耕生产,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6年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15〕212号)的精神,经研究,现将2016年农资综合补贴资金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补贴资金应全部兑付给种粮农民(含国有农林茶场种粮职工)。
二、分配依据。本年度对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资金以县统计局2015年报表数据及省下达的补贴资金为测算分配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