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察右后旗财政局2016-09-07 09:04:59
察右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察右后旗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后政办发﹝2016﹞65号
各苏木乡镇、旗直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做好全旗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增强农业“三项补贴”的指向性、精准性、实效性。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察右后旗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察右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10日
察右后旗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指导意见》(财农〔2015〕31号)和《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财农〔2016〕26号)精神,根据乌兰察布市财政局、农牧业局《关于做好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乌财农[2016]394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旗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农业“三项补贴”政策改革的重要性
农作物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和种粮农民直接补贴为农业三项补贴。农业“三项补贴”政策实施以来,对降低粮食生产成本、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稳产增产、增加农民收入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农业农村形势的发展变化,农业“三项补贴”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出现补贴脱离种粮对象、补贴精准度变弱、补贴效益递减、补贴发放成本高等问题,迫切需要进行调整完善。
一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目前由于农业发展方式粗放,经营规模小,造成农产品质量不高,生产效益低下,市场竞争能力不强。因此,必须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大对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的支持力度,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这就需要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
二是农业“三项补贴”政策对调动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的作用大大降低。在部分地方,农业“三项补贴”演变成农民的收入补贴,一些农民即使不种粮或不种地,也能得到补贴。而真正从事粮食生产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却很难得到除自己承包耕地之外的补贴支持。因此,必须增强农业“三项补贴”的指向性、精准性、实效性。
三是制约农村土地流转。由于农业“三项补贴”惠农政策的落实,部分农民对土地流转积极性不高,或有后顾之忧,不愿意将土地流转出去,从而制约了规模经营。
二、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思路
从 2016年起,在全旗范围内将农业“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其中:农资综合补贴中调整20%的资金和农业“三项补贴”增量资金,统筹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重点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倾斜,支持完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
(二)基本原则
1.积极稳妥,稳步推进。保持农业补贴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注重政策衔接,平稳有序推进。
2.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将农业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保护耕地地力,降低补贴实施成本,提高补贴资金发放效能。
3.严格监管,提高绩效。依法依规开展,规范农业补贴政策实施,严格补贴资金监管,确保顺利推进。
4.严格管理规范程序。逐级申报审核,严格把关,强化管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发生,确保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落到实处。
5.政策引导,促进土地流转。
三、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的对象和内容
一是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补贴资金,其补贴对象原则是拥有耕地承包经营权的种地农民。对已作为畜牧养殖使用的耕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已改变用途的耕地、长年撂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等不再给予补贴。补贴的依据是以2003年计税土地面积剔除退耕还林、通道绿化等用地的面积为依据。各苏木乡镇应组织开展对2016年粮食种植情况进行核实,掌握农户种植的面积、农作物品种,完善农户信息档案。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方式 直接发放到农户。
二是用于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的补贴资金支持对象重点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倾斜,支持完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不对新型经营主体采取现金直补,对新型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可按照不超过贷款利息的50%给予补贴。鼓励多种形式的粮食适度经营规模,有利于推动农业生产加快进入规模化、产业化、社会化发展新阶段,有利于推动农村金融加快发展。
四、主要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由旗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财政、农牧业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各苏木乡镇尽快查清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种植的基础数据并进行汇总。各苏木乡镇在工作过程中,要实事求是,严守组织纪律,进一步规范土地流转程序和合同,并建档立卡,同时进行公示,对提供的资料和数据的真实性负责。不得骗取、套取、以权谋私,决不允许出现类似上访事件的发生。
2.加强政策宣传。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要求高,事关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今年是实施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的第一年,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一定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以赢得广大农民的理解、拥护和支持。
3.坚持公开公示制。各苏木乡镇、村要严格落实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公开公示制度,着力抓好耕地经营者的种植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的公示,接受农民的监督,确保公示内容与实际补贴发放一致。
4.坚持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旗纪委、监察局和苏木乡镇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督查有关部门和所属单位及村委会责任的落实,及时处理有关问题,特别是对骗取、套取、挪用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的人和事,要依纪依规严肃查处。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及乌兰察布市的有关政策精神,成立察右后旗对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各苏木乡镇、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深刻理解“农业三项”补贴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扎实推进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的各项工作。
转自:http://czj.cyhq.gov.cn/information/cyhqczj11362/msg1903856811793.html
右所镇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核定...
科左后旗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已...
杭锦后旗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近...
堰坪镇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
丰县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
2016年乌抛乡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
苏州市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
常州市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
江苏省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
丰利镇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
丹阳市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
东海县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
龙泉驿区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
根思乡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
浦口区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
复制成功
微信号: bieshu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