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农牧厅农业产业化办公室2016-06-30 14:34:22
自治区农牧厅 自治区扶贫办
培育特色产业精准扶贫实施意见
宁农(产)发[2016]2号
各市、县(区)农牧局、扶贫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力争提前两年实现“两个确保”脱贫目标的意见》(宁党发[2016]9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创新财政支农方式加快发展农业特色优势产业的意见》(宁政发[2016]27号),扎实推进我区农业产业精准扶贫,促进贫困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群众脱贫致富,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中央扶贫工作会议和自治区脱贫攻坚誓师大会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增加贫困群众收入为核心,以培育特色产业、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提升发展能力为抓手,围绕“一特三高”现代农业发展,强化农业科技支撑,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大力发展“一县一业”“一乡一品”“一村一特色”。推广吴忠市产业扶贫“九大模式”和金融扶贫“盐池模式”,把产业链建立在金融链上,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创新扶贫工作机制,定准产业,精准扶贫,提高贫困群众、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群众脱贫致富能力,为实现“两个确保”脱贫目标奠定基础。
二、主要目标
整合项目资金,优先支持贫困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依托自然资源和产业特点,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种养业,重点发展草畜、蔬菜、马铃薯、枸杞、酿酒葡萄、中药材、苗木、特色经果林、小杂粮等产业,确保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户每户有1-2个稳定增收的产业项目。扶持建设一批贫困人口参与度高的特色农业基地,培育多种形式的合作组织,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增加贫困户财产性、经营性收入。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加大农业招商、选商工作力度,推动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支持农业企业向规划的优势产业带集中,带动贫困地区调整产业结构,形成产业优势。通过产业发展实现30万人脱贫。
2016年,修建牛羊棚圈3万座,青贮池1.4万座,基础母牛、母羊补栏5万头、20万只;春秋覆膜15万亩,种植马铃薯21万亩、枸杞18万亩、经果林6000亩、冬小麦9万亩。
三、推进措施
(一)培育特色产业。充分运用自治区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扶持政策和到村到户扶贫政策,整合项目资金,坚持政策驱动、项目带动,优先支持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户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种养业。
1、马铃薯产业
推广马铃薯脱毒种薯“农户自繁自用”模式,政府每年采购原原种,按种植面积,免费向农户发放,实现自繁自用。原原种每粒补贴0.4元。
2、优质粮食产业
试点开展冬小麦供种补贴,提高山区小麦良种化水平和种植效益。中南部各县区农牧部门选择一个乡镇开展试点,重点向脱贫销号村倾斜。亩均用种20公斤,每公斤种子约4元,亩均补贴约80元。
3、草畜产业
牛羊棚圈补贴。自治区切块到县的扶贫资金,可以用于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修建牛羊棚圈,发展“5·30”养殖业。
肉牛补贴。支持贫困地区加快基础母牛扩繁,对饲养基础母牛3头以上的养殖户,每繁育1头犊牛一次性补贴500元。
4、蔬菜产业
支持贫困地区新建生产设施,发展蔬菜产业。考虑到日光温室和全钢架大拱棚建设费用较大,重点对新建拱棚给予支持,每亩补贴2000元。
(二)落实惠农补贴政策
1、农机购置补贴
继续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农机购置补贴方式,支持贫困户购买农业机械发展农业生产,对马铃薯种植收获机械、TMR全混合日粮机、植保机械等生产急需机械,在国家农机购置补贴基础上,自治区再累加补贴20%。脱贫销号村购置铡草机等农用机械补贴资金足额予以保障。
2、覆膜补贴
整合中央覆膜补助资金和自治区扶贫资金,支持贫困地区推广覆膜保墒旱作节水农业技术,开展春秋覆膜及农用残膜回收利用工作。扶贫资金用于脱贫销号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的项目扶持。
3、“阳光沐浴”工程补贴
实施“阳光沐浴”民生工程,支持贫困户使用清洁能源,改善生产生活条件。2016年,盐池县、同心县和249个脱贫销号村全部安装太阳能热水器,每台补助1000元。
(三)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扶持建设一批贫困人口参与度高的特色农业基地,鼓励各类经营主体与与贫困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工作力度,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使贫困户分享农业全产业链和全价值链增值收益。通过贷款担保、贷款风险补偿、贴息等方式,扶持农业企业向规划的优势产业带集中,带动贫困地区发展优质粮食、清真牛羊肉、蔬菜等特色农产品加工业,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产业层次,延长产业链条,带动贫困农户增收。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惠民项目,支持贫困村果蔬、马铃薯、枸杞等特色农产品贮藏、保鲜、烘干、分级、包装等初加工设施建设,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四)强化农业科技支撑。继续实施国家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项目,培训任务重点向贫困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倾斜,与自治区科协联合,组织农业专家对贫困户免费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加快先进实用技术在贫困地区的转化。实施国家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改善县、乡两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服务条件,开展农业科技人员素质提升工程,提升农技推广服务能力。组织农业技术人员驻村包户,通过一对一、点对点的方式,大力推广旱作节水、草畜节本增效、蔬菜标准化生产、病虫害防控等一批适用技术。鼓励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开展科技扶贫行动,对表现优秀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农业系列职称评聘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在贫困村建设农民田间学校,培育一批既懂理论、又懂操作的乡土人才,力争让每一位农民能掌握1-2项实用技术,增强自身脱贫致富能力。加快贫困县区农村信息化进程,构建区、市、县、乡、村农业信息网络服务体系,为农民提供政策、市场、科技、价格、保险、电子商务等生产生活信息服务。支持贫困村建立电商平台,发展“互联网+”农业经营,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提高农民收入。每个贫困村建设1个电商平台,建成运营并促农增收发挥作用的电商平台,每个补助3万元。
(五)深化农业农村改革。支持各贫困县(市、区)加快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积极培育和发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林权、“四荒”使用权、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农业生产设施设备、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依法可以流转交易的农户房屋所有权和使用权等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支持贫困村开展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对于完成资产股权量化并以合作社或公司运营的,给予一定奖补。采取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引导支持贫困村农民自愿以土地经营权入股,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对每个土地股份合作社给予一定奖补,并将补助资金量化为农户股权,参与效益分红。支持在贫困村开展投改股试点,探索将财政扶贫资金、农业产业化资金等投入到设施农业、特色种养业、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具备条件的折股量化给贫困村、贫困户,参与分红;通过贷款贴息、实物租赁等方式优先支持贫困村农户发展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
(六)推进产融结合。推广金融扶贫“盐池模式”,坚持金融工具链支持产业链,以信用评级、财政引导、小额信贷、银行放大和保险参与为主要任务,发挥好区、市、县、乡、村五级联动功能,打好财政、银行、保险“组合拳”,注重支持利益联结机制完善、带动农户增收效果明显的新型经营主体,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最大限度地激发各方参与的积极性和内生动力,全面激活农村金融服务链条。信用评级,推广盐池县信用评级授信模式,合理制定评级授信标准,对获得信用评级的农户,实行无抵押、无担保授信贷款。财政引导,落实贷款风险补偿、贷款贴息、直接补贴、实物租赁、引导基金和农业保险等多种财政支农政策,推动支农资金由财政直接补贴向财政与金融信贷相结合、主要依靠信贷支持转变,撬动吸引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向农村,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小额信贷,支持县级设立风险补偿金,开展针对贫困户5万元以下、三年期以内、免抵押、免担保、基准利率贴息的小额扶贫信贷,支持贫困户发展产业。银行放大,推广盐池县将扶贫资金与互助资金、信贷资金捆绑使用的做法和经验,由银行放大10倍为贫困户贷款,满足农户产业发展的信贷需求。保险参与,把农业保险作为支持农业的主要手段,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提高风险保障水平,扩大蔬菜价格政策性保险范围,实现对所有品种应保尽保,探索农业商业性保险,推进贫困户特色产业与人身保险相结合的脱贫保险,防范贫困户农业生产经营风险。
四、保障措施
(一)创新工作机制。农业产业精准扶贫主体责任在各贫困县区,贫困县区农牧和扶贫部门要把农业产业精准扶贫作为“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加强沟通协作,进一步摸清贫困底子,认真谋划贫困村农业产业发展重点和配套措施,建立到村、到户的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台账,制定农业产业扶贫路线图,明确扶贫工作责任人,做到组织领导、工作部署、任务分解、责任落实、督促指导“五到位”,确保农业产业精准脱贫工作“三年见成效、五年上台阶”。要推广吴忠市龙头+基地+农户“龙头带动型”、合作社+协会+农户“协会拉动型”、支部+党员+农户“支部推动型”、金融+龙头+农户“金融撬动型”、产业+基础设施+农户“产业联动型”、技能培训+劳务公司+农户“技能助推型”、科技公司+带头人+农户“科技驱动型”、资产+平台+农户“资产收益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农户“四化融合型”9大产业扶贫模式,促进贫困户与龙头企业、新型经营主体结成利益共同体,带动贫困群众增收。建立自治区产业精准扶贫联席会议制度,农牧厅产业办、扶贫办开发指导处具体负责全区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考核等工作。
(二)加大项目政策扶持。认真落实国家及自治区一系列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不断加大对贫困村的投入。从2016年起,自治区分三年建立10亿元扶贫产业担保基金,加大产业扶贫开发,增强自我“造血”能力。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创新财政支农方式加快发展农业特色优势产业的意见》(宁政发[2016]27号)及自治区农牧厅、财政厅《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特色优势产业的扶持政策暨实施办法》(宁农产发[2016]1号)确定的产业扶持政策和其他农业项目资金,重点向贫困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倾斜;自治区扶贫办加大对贫困地区、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农业产业发展的项目和资金支持力度。确保扶持政策连续稳定,项目资金落实到位。
(三)加强完善绩效考核。建立健全农业产业精准扶贫考核评价体系,将农业产业精准扶贫纳入自治区对各地年度目标绩效考评重要内容,对各地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实施综合考评,对推进速度快、实施效果好的贫困县区在政策、项目、资金上给予重点倾斜,对落实不好的贫困县区进行通报。加强日常工作督促检查和情况互通,做到年初有安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考核,及时掌握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推进产业扶贫工作取得实效。
各市、县(区)农牧、扶贫部门依据本实施意见,研究制定具体办法,细化年度任务,狠抓工作落实,按季度将贯彻落实情况报自治区农牧厅、扶贫办。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牧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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