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歙县国土资源局2016-05-30 10:08:16
一、计划的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1、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的目的
为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优化土地供应机制,有效调控宏观经济,促进当地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有效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科学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特编制歙县201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2、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的意义
规范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工作,有利于更客观、更准确地了解实际用地需求,提高供地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科学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保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的有效实施,促进土地供应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土地参与国家宏观调控的作用。
3、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的的依据
(1)、法律法规等依据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④《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
⑤《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9〕38号)
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
⑦《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
⑧《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
⑨《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
⑩《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国土资发〔2012〕98号)
11《国土资源部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强土地供应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36号)
12《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34号)
13《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
(2)、有关规范与标准
①《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
②《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国土资发〔2006〕114号)
③《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国土资发〔2006〕307号)
④《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2008〕24号)
⑤《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国土资发〔2009〕56号)
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
(3)、地方规划、国民经济等资料
①歙县“十二五”规划;
②歙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③歙县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④歙县住房建设规划与计划;
⑤歙县年度土地储备计划;
⑥统计年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
《歙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适用于全县各乡镇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编制。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是计划年度内县政府对本县行政辖区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数量、用途结构、空间布局和执行的具体安排。年度供应计划指标是指在划拨或出让国有建设土地使用权时使用的指标。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服务工业兴区战略;以提高城市综合实力为目标,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紧密结合县委、县政府对县功能定位的总体要求,确保本县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城乡统筹、合理布局、优化发展,合理配置建设用地,盘活存量,控制增量。
基本原则:
1、控制国有建设用地总量。
通过控制建设用地总量的供应,进一步促进各乡镇落实科学发展观,节约、集约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2、严格保护耕地,控制新增建设用地,优先利用存量土地。
3、优化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紧密结合本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按照“适当控制总量、加快调整结构、着力挖潜改造”的原则,优先保证基础设施、危旧房改造和开发区产业用地需求,加大商业设施、物流中心等项目用地的空间布局调整力度。
4、调整用地布局
结合歙县“十二五”规划、歙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优化中心城区功能,拓展城市发展新空间,加快城乡统筹发展。
5、严格土地供应方式,对经营性用地实行公开交易。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控制划拨用地范围:鼓励自来水、燃气、热力、污水处理、收费公路等合理收益和投资回收能力的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以有偿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充分发挥市场对土地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项目用地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
三、主要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16年度歙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277.4475公顷以内。
(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根据需求分析,2016年歙县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供应量为25.589公顷,占总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9.22%。
优先确保本县2016年重点市政设施等重点项目建设用地供应;支持郊区和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设施、医疗卫生设施、文化服务及通讯设施项目建设用地的供应;确保2016年本县重点项目及政府正常办公所需的项目建设用地供应。
(三)工矿仓储用地
2016年歙县工业仓储产业发展用地173.4346公顷,占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62.51%。
保证2016年本县重点产业项目建设用地供应;鼓励和支持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制造业、现代物流业项目建设用地供应;支持高端、高效、高辐射力、低耗能、低污染产业项目建设用地供应;严禁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的产业项目建设用地供应。
(四)住宅用地总量
2016年歙县住宅用地供应量为51.8013公顷。
鼓励节能节地型住宅项目建设用地供应;合理调控不同档次住宅商品房项目建设用地供应;禁止供应高档别墅项目建设用地。
(五)住宅用地结构
在歙县、县政府的工作要求和全县城镇居民住房、收入情况的基础上,根据需求分析确定各类保障性住房和其他商品房住宅用地的面积。
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住宅用地比例占18.67%。
(六)商服用地
2016年歙县商服用地的供应量为22.1572公顷,占总用地比列的7.99%。
优先支持商务中心区建设用地供应;支持区域性的购物中心、艺术馆设施项目建设用地供应;鼓励大型综合超市、专业超市、便利店等商业设施向郊区、社区延伸服务网络的建设用地供应。
(七)交通运输用地
2016年歙县交通运输的供应量为4.0092公顷。占总用地比列的1.45%。
优先支持城市市政道路项目建设用地供应;支持区域性的客货运服务项目建设用地供应。
(八)特殊用地
2016年特殊用地中宗教用地供应量为0.4562公顷,占总用地比例的0.16%。
四、政策导向
(一)优化空间布局
依据“保护整治古城区,建设发展新城区,提升拓展开发区”的总体思路,拉开城市框架,完善城市功能,突出城市特色,提升城市品位,逐步扩张城市规模,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坚持项目带动,完善城市功能,重点实施城建“八大工程”:一是古城保护与利用工程,主要实施府前街文化旅游综合体建设、“西街1号”休闲娱乐综合园区等项目建设。坚持“古城要古”、“修旧如旧”原则,古城内不再新建现代建筑,逐步拆除已有的不协调建筑,启动古城申遗工作。二是园区续建基础设施工程,包括县开发区二期基础设施建设及绿化、亮化、景观工程。三是滨水景观建设工程,包括丰乐河综合治理、布射二桥、练江滨水慢行系统等。四是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包括二环路、城东片基础设施、二水厂扩建和水质提标等。五是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包括市民体育中心,法院搬迁、建成人社、司法服务中心等。六是现代服务业长廊打造工程,包括新开工徽文化创意产业园、新安江徽文化旅游度假区、非遗产业园等项目。七是住房建设工程,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老城区按照保护整治原则,加快徽州古城文化旅游与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建设。新城区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要求管理。启动新安路改造工程,增设新老城区交通通道。在城市发展方向上,坚持实施“西进东扩、南延北拓”战略,“西进”:以紫阳路为中心轴,建设旅游休闲和政务办公集中区;“东扩”:以县经济开发区一桥到桂林金山角为区段,沿慈张沿线两侧,建设工业商贸物流集中区;“南延”:以新安江徽文化旅游度假区项目建设和“百村千幢”古民居保护利用工程实施为重点,建成南部休闲度假基地;“北拓”:以歙县北站为中心,建设现代工业物流区。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1、优先和适度超前安排基础设施用地,引导、保障和支撑城市健康有序发展。优先保证公路、公共交通等项目用地供应;优先支持能源和水资源设施项目用地供应,缓解经济社会发展的资源瓶颈制约;重点保障公路、城市路网和静态交通设施等项目用地供应,构建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支持环卫、城市绿化等项目用地供应,提高城市环境质量;适度超前安排新城水、电、气、热、交通、环卫等基础设施项目用地供应,引导城市总体格局的调整和优化。
2、大力支持符合城市功能定位的产业用地供应,构建合理、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结构。优先确保高新技术产业和高端、高效、高辐射力的现代制造业土地供应;优先支持金融服务、信息服务、物流服务、商务服务及教育培训等生产性服务业土地供应,支持基础服务业用地供应;保障文化创意产业土地供应。
3、适度加大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的供应,提升公共服务的水平。优先确保重点项目土地供应;适度超前供应新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4、保持住宅用地的平稳供应,加大政府住房保障力度。调整和优化住宅用地供应结构,加大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的土地供应,其供应量不低于住宅用地供应总量的70%,稳定房地产市场。
(三)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围绕保障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严格土地供应总规模,科学配置商服用地,整合工矿仓储用地,保障必要住宅用地,优化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及水域水利设施用地的结构和布局,促进建设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
1、严格控制土地供应总量
严格控制土地供应总规模,到2017年全县土地供应总规模控制在200公顷以内。严格执行各类建设项目用地定格标准,防止浪费土地。加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项目选址应按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进行多方面比较,优先采用占地少的选址方案,保障重要的能源产业及交通、水利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2、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效率
积极盘活存量用地,加大建设用地内部挖潜能力;积极推行节地型城、镇、村更新改造,推广各类建设节地技术和模式,促进各项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提高现有建设用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提高建设用地的利用效率,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3、积极拓展建设用地新空间
深化建设用地节约集约用地,推广建设的节地技术和模式,科学安排各项基础设施用地项目,合理规划中心城区、重点乡镇等建设用地空间布局,积极引导城乡建设向地上、地下发展,以新技术、新模式拓展建设用地空间。同时,注重开源节流,加强对可建设未利用地开发的引导,拓展建设用地新空间,缓解建设用地需求压力。
(四)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
1、推进市场配置资源,有利于完善土地供应体制、转变政府职能。
通过资源配置市场化, 可以最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同时,可以使政府从具体的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腾出更多的时间组织市场、规范市场、管理市场,将职能真正转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从而实现从"万能政府"到"有限政府"、"服务政府"的转变。
2、推进市场配置资源,有利于防止权力滥用、加强源头治腐。
近年来腐败现象的发生规律,其症结有三:一是权力过分集中,二是掌握稀缺资源,三是自由裁量权过大。要有效防止腐败,就要抓住权力这个关键,从源头上压缩政府配置资源的空间,切实加大资源配置市场化力度,尽可能地让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来配置资源,形成"要资源,找市场"的氛围,防止掌握资源的部门和人员利用手中的权力以权谋私,从根本上铲除权力"寻租"的土壤和条件,最大限度地降低腐败现象的发生率。
3、推进市场配置资源,有利于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和谐。
当前,影响和谐社会建设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土地资源的垄断性导致资源配置的不公开、不公平、不公正,甚至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市场是天生的平等派,阳光是最好的消毒剂。只有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办事,以市场主导资源配置,从而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发生,维护公平正义,减少社会矛盾,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五、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1、凡是被列为市、县政府重点项目的,优先安排用地指标。
2、加大政府的引导性作用
加大政府在土地储备开发和土地供应中的主导性作用。加强基础工作,县发展改革、规划和国土资源等部门要会同下级政府,尽快做好实施土地供应中期计划涉及的产业政策、空间区域、实施时序和规划条件等基础工作,加强协同配合,简化审批程序,提高服务效率。
3、完善土地运作模式
完善土地储备开发运作模式,加强政府储备力度,提高对房地产市场调控能力。加强县政府对土地储备开发的监督、指导力度,适度加大政府投入,逐步实现年度保障性住房用地全部通过政府储备开发供应、年度经营性用地计划按一定比例通过政府储备开发实现供应。
4、各部门相互协调,提高办事效率。
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作,提高办事效率,提高服务态度,对符合用地计划的项目加快审批,推进计划实施。县政府和县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主动做好土地供应中期计划实施工作。
5、建立计划执行沟通协调机制。
应切实加强与县政府相关委办局和乡(镇)政府的沟通、协调,及时听取和采纳各方面对计划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妥善解决好土地供应计划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6、建立计划监督和奖惩制度。
县政府以及各乡(镇)政府应从自身的职责出发,全面落实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对于严格执行土地供应政策、土地利用集约程度高、土地利用效益好的乡镇,在下一年度计划指标的分配使用中予以优先支持。对于不严格执行土地供应政策、土地利用集约程度不高、土地利用效益不好的乡镇、甚至出现违法违纪批地、用地的乡镇,要依法进行查处并在下一年度指标分配上予以配减。
本计划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歙县人民政府
二○一六年三月
山西省左权县201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
辽阳市(市本级)2016年度国有建设...
荆州市201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
长沙市201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
惠东县201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
德庆县201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
达日县201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
新疆克拉玛依市2016年度国有建设用...
舒城县201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
霍邱县201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
来安县201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
灵璧县201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
萧县201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天台县201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
三门县201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
复制成功
微信号: bieshu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