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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溪镇精准扶贫:江西省萍乡市芦溪镇关于全面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方案

来源:芦溪县政府网2016-05-23 15:10:47

芦溪县位于江西省萍乡市东部,面积960平方公里,人口30万。江西省一直处于全国精准扶贫的前列,芦溪镇政府为早日实现奔小康的总体目标,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芦溪镇《关于全面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全文如下:

关于全面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方案

镇属各党(总)支部,各村、管理处: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一个希望、三个着力”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振兴发展苏区,早日让老区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这个总目标,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力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的决定》(赣发〔2015〕10号)、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芦发[2015]2号)的部署和要求,切实组织实施好我镇精准扶贫工作,推进我镇扶贫工作取得新成效,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要求,结合“三严三实”等专题教育活动,改善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自力更生、开发扶贫”的方针,坚持“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工作格局,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创新扶贫开发思路,以实现共同富裕和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贫困村、贫困户、贫困人口为工作对象,以增加贫困农户的收入和改善贫困村发展环境为目的,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实施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责任制,着力改善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改善发展环境,加快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

二、工作原则

为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注重把握“五个结合”和“四个统一”的原则:即帮扶规划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相结合,短期扶持与稳定脱贫相结合,开发扶贫与保障扶贫相结合,扶持发展与提高素质相结合,政府引导与全社会参与相结合;统一领导、统一思想、统一部署、统一行动。全镇干部要把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计划,按照统一步骤,统一帮扶行动,完成规定动作,确保精准扶贫工作协调有序开展。

三、目标任务

2014年底我镇按国家标准精准识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651户1656人,其中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432户,1291人;无劳动能力219户365人。根据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和部署,从2015年起实施精准扶贫,用2年时间,对上述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规划到户、措施到户、责任到人”精准帮扶。采取“一村一策、一户一法”等精准扶贫措施,为我镇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打下坚实基础。到2016年稳定实现贫困对象“两不愁、三保障”,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

通过精准扶贫帮扶到户的实施,使被帮扶的贫困户有自我发展和稳定收入的主业,并实现稳定脱贫;在全镇达到“七个确保”目标:一确保贫困户家庭危房完成改造;二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家庭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三确保贫困户家庭能参与当地的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四确保贫困户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不辍学;五确保考上大中专院校的贫困家庭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六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劳动力能参加免费职业技术培训;七确保每一贫困户学会一至二门种养技术或者手工加工技术,提高种养劳动技能。

四、工作内容

(一)精准识别

1、扎实做好建档立卡

(1)核准底数,精准识别。按照国家制定的统一的扶贫对象识别办法,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根据致贫原因和发展需求,科学划分“扶贫开发户、扶贫低保户、纯低保户、五保户”四种贫困户类型。完善规模控制、精准识别、动态管理机制,采取按收入倒排、公示公告的方式,逐村逐户开展拉网式摸底排查和精确复核,以收入为依据,设置排除指标,对2014年建档扶贫对象进行再次摸底识别,并纳入扶贫信息网络管理系统。严格审核各村上报的帮扶贫困户名单,确保建档立卡户是真贫困,确保做到扶真贫。

(2)完善系统,建档立卡。按照国家统一的贫困识别标准,完善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资料,建立互联互通扶贫信息系统平台,做到“一户一网页、一户一对策、一户一帮扶、一年一结果、一年一核查”,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3)动态监测,分级管理。按照脱贫出、返贫进的原则,以年度为节点,以脱贫目标为依据,逐村逐户建立贫困帮扶档案,及时进行数据更新,做到有进有出、逐年更新、分级管理、动态监测。

2、建立帮扶制度。对家庭没有劳动能力的农村生活困难户,给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扶持,根据有关政策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对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低收入户,要明确具体的到户帮扶措施和年度目标,采取各种扶贫开发方式和方法,扎实开展针对性的帮扶。

3、建立帮扶台账。各村(处)要建立本村(处)的结对帮扶台账,帮扶台帐要有帮扶责任人、帮扶措施、年度目标、帮扶投入、实施过程、实施结果和扶贫对象户收入变动等内容和指标。

(二)精准施策

1、精心组织实施产业扶贫。

(1)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镇民政所和农办要指导各村(处)参照《芦溪县产业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和要求,坚持宜农则农、宜游则游、宜商则商,大力发展果业、油茶、苗木、茶叶、黑山羊等特色优势产业和养殖业,培育主导产品,提高特色产业开发效益。

(2)促进扶持政策落实到户。对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扶贫对象,申报实施产业扶贫项目的农业产业化组织要因地制宜,因户施策,采取以奖代补、提供种苗,以及提供信息、技术、服务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引导和帮助贫困户发展产业。同时,县下达的产业扶贫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扶持贫困户能直接参与、直接受益、稳定增收的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服务项目和其他产业项目,加大对贫困村产业基地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发挥产业基地对贫困户的辐射带动作用。

(3)探索建立产业发展带动机制。积极引导承包土地向专业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流转,增加贫困户财产性收入。推行“公司十合作社(基地)+贫困户”等模式,提高贫困户的组织化水平,让贫困户从产业发展中获得更多利益。①扶贫龙头企业在贫困村建立特色种养业基地、带动贫困户增加50户以上,人均纯收入年增加2000元以上; 扶持期内在贫困地区和贫困村发展农业产业化成绩突出,在企业场所、设备购置等方面年度总投资50万元以上可以申报产业扶贫资金项目扶持;②农业企业在扶持期内带动贫困户增加30户以上,人均纯收入年增加2000元以上,在贫困地区和贫困村年度总投资30万元以上可以申报产业扶贫资金项目;③农业合作社要入社农户30户以上且贫困户占比40%以上; 扶持期内带动贫困户增加10户以上,人均纯收入年增加2000元以上,在贫困村年度总投资20万元以上可以申报产业扶贫资金项目。④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在扶持期内带动贫困户增加不少于10户或带动农户增加不少于30户,且人均纯收入年增加2000元以上可以申报产业扶贫资金项目。

2、大力实施搬迁移民扶贫。

(1)科学制定规划。对地处深山区、库区、地质灾害频发区,就地脱贫难度大、成本高的贫困群众,按照群众自愿、规模适度、梯度安置的原则,扎实推进移民搬迁扶贫,有序引导贫困人口向市区、工业园区、中心镇或中心村搬迁转移。根据摸底调查申报,2016年—2020年我镇每年计划向上级申报搬迁移民100人,5年共计搬迁500人,其中搬迁贫困人口150人。

(2)强化到户扶持。搬迁移民户可享受搬迁移民扶贫补助,对贫困搬迁户可以叠加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补助,对特别困难的贫困搬迁户,进一步提高建房补助。劳动保障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技能培训,引导搬迁户到工业园就业,动员和引导社会力量“一对一”帮扶,帮助解决后续发展问题,实现稳得住、逐步能致富。

3、扎实推进教育扶贫。

(1)优先支持贫困村教育发展事业。加强贫困村学校规划,优先支持建设贫困村义务教育学校,同步实现标准化和现代远程教育,让贫困村群众子女能就近享受公平优质教育资源。支持贫困村利用闲置校舍改建公办幼儿园、村小增设附属幼儿班,扶持民办幼儿园建设,使每个贫困村都建有一所普惠性、低收费幼儿园。

(2)加大贫困生资助力度。对建档立卡的贫困生要直接落实享受现有国家济困助学政策,逐步提高贫困生资助标准。落实好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对考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贫困生进行资助,为当年被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录取的贫困家庭大学生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争取国家倾斜支持,引导社会各界捐资,多渠道筹集贫困生资助资金,积极推动社会力量开展“一对一”帮扶贫困学生,减少因学返贫现象。

(3)开展贫困生职业学历教育。通过定向委培特困生等方式,帮助贫困生完成中专以上职业学历教育。

4、积极开展就业扶贫

(1)实施“订单”培训。大力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根据企业用工需求,县就业局将开展订单式免费技能培训,并将拿出部分资金对企业开展扶贫对象培训的给予适当的培训补贴

(2)提升就业技能。大力实施“雨露计划”,对参加转移就业技能培训的扶贫对象给予每人每证1000元培训补助,提升贫困家庭劳动力创业就业技能;对贫困户家庭未能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参加职业教育实行免费学习,并连续两年每年补助2000元(其中中职补助一、二年级,高职补助一、二、三年级)。

(3)积极探索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就业方式。协调劳动就业部门加大就业推介力度,通过购买城市新增的城管、环卫、园林等政府公益性就业岗位,开发一批农村公路养护、保洁、服务业、治安巡逻等公益性岗位,用于扶持贫困人口就业。

5、大力实施保障扶贫

(1)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低保、“五保”补助标准,扩大低保覆盖面,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贫困群众做到“应保尽保”。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2)完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面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逐步将贫困人口纳入代缴范围,让贫困对象实现“老有所养”。

(3)健全医疗保障制度。逐步扩大新农合报销药品目录范围,对农村低保、五保对象参加新农合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补助,在县级医院住院新农合补偿取消起付线,在新农合补偿基础上,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推进“费用+病种”的医疗救助模式,将重性精神病、尿毒症血透等8种疾病实施免费救治;将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等17种重大疾病纳入农村居民重大疾病救治范围,增加慢性病病种,将高血压病、糖尿病等18种慢性病列入我县新农合门诊大病补偿范围,提高慢性病的封顶线和报账比例,封顶线由3000元/年提高到4000元/年,报账比例由40%提高到60%。减少因病致贫或返贫的发生。

(4)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积极推进“救急难”工作,落实临时救助配套资金,对因病、因灾、因残等支出型特殊原因致贫的困难家庭实施临时特别救助,并引导社会力量加大帮扶救助力度,帮助渡过难关。逐步建立完善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制度。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保障力度。

(5)加快农村危房改造。将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纳入农村住房保障体系,优先安排危旧房改造指标,对特困扶贫对象住房救助要政策叠加,实行“交钥匙”工程。

6、实行精准结对帮扶扶贫

(1)实行部门驻村帮扶贫困村制度。一是继续抓好 “十二五”重点贫困村帮扶工作。2015年是“十二五”收官之年,也是“十二五”重点贫困村脱贫的关键之年,县委县政府将成立14个重点贫困村帮扶工作组,采取“1+2+3”的方式进行帮扶,即由1名县级领导,2名科级后备干部,3个帮扶单位组成工作组,对1个贫困村进行帮扶,其中2名科级后备干部作为长期驻村蹲点的工作人员,根据“一村一策”的原则,结合实际,帮扶贫困村发展优势产业,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带动贫困人口增收。我镇有一个村被列入重点帮扶,请加强衔接,不断完善基础设施,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2)实行科级领导干部(含后备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制度。坚持重点帮扶与联系帮扶相结合,除无劳动能力的联系帮扶对象外,对有劳动能力和意愿的贫困户实行重点帮扶,做到责任到人。根据县委、县政府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工作要求,采取“1+1+1”(即1名科级以上干部(含科级后备干部)、1名乡镇驻村干部、1名村干部)方式对贫困户进行帮扶,我镇共计188户。科级(含科级后备干部)干部重点帮扶1户扶贫开发户和联系帮扶2户扶贫低保户。全镇扶贫开发户实行科级以上干部帮扶全覆盖。结对帮扶干部每月要不少于1次上户帮扶,要根据所结对的贫困户实际情况,制定出具有针对性、操作性的脱贫路子(即“一户一法”),充分解决好贫困户的教育、就业,力争帮助每户贫困户推荐1名以上劳动力就业。本轮科级以上(含后备干部)干部结对帮扶仅对扶贫开发户筹集配套产业帮扶资金。科级以上(含后备干部)干部重点帮扶扶贫开发户按照每年每户帮扶2000元的标准筹措产业帮扶资金,其中1000元由政府从专项资金中支出,另外1000元由科级以上干部(含科级后备干部)通过各种渠道筹集,帮助扶贫开发户发展生产。帮扶资金不得用于生活开支。

7、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

一是开展村企结对共建活动。按照“自主自愿、互惠互赢”原则,积极引导非公企业主动与贫困村结对共建,利用资本、技术、信息等优势,帮助贫困村发展村级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二是开展“学雷锋扶贫济困月”活动。每年3月由民政所、妇联、团委、教育助理室等有关部门组织社会各界开展助困、助医、助学、助残、助老、助孤等主题活动,争做好人好事,帮助贫困户等解决实际困难。三是开展“国家扶贫日”活动。每年10月17日在全镇范围开展扶贫募捐活动,广泛动员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各界爱心人士捐款捐物。四是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自主设立扶贫公益基金,拓展社会扶贫筹资渠道。

8、积极探索推动金融扶贫。

利用原中央苏区产业扶贫资金,在产业扶贫担保贷款试点的基础上,积极推动产业扶贫担保贷款工作,建立“产业扶贫信贷通”。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支持贫困乡村发展现代农业。大力发展果园、林权抵押、仓单、保单和应收账款质押等信贷业务,重点加大对管理规范、操作合规的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贫困村扶贫互助社和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等经营组织的支持力度。健全“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户”、“企业+家庭农场”、“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农业产业链金融服务模式,提高农业金融服务集约化水平。

9、引导行业扶贫。

按照“统一规划、各司其职、捆绑使用、用途不变、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整合农业、林业、交通、水利、教育、卫生以及文广等部门的涉农资金,集中投入实施水、电、路、宽带、环境改善等工程,推进农村地区的物流发展,从根本上改变贫困村落后面貌,改善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10、深入推进科技扶贫。

建立健全收益分成、技术入股、股权激励等分配政策,鼓励和吸引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科技人员通过兼职、技术开发、项目引进、科技咨询等方式,为我镇产业升级提供技术服务,推动老区苏区经济发展。农技站要根据各地自然、生态条件和产业发展特点,重点推广种植、养殖、林果、食用菌、中药材等5个方面,良种繁育与栽培、品种改良与养殖、食用菌栽培、中药材种植、温室栽培养殖等5类技术。通过一批先进实用技术的推广应用,较大幅度地提高产量、品质和市场竞争力,增加贫困户收入,增强贫困村可持续发展能力。文化站要有计划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一方面加强科技培训,普及推广先进适用、农民易学易懂易用的技术;另一方面,要从实际出发,让贫困农民参加具体的科技扶贫项目,从实践中接受锻炼,增长致富本领。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镇党委、政府成立全面推进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韩伟强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林江同志任第一副组长,王春妍、易培勇、易绍斌、王雄、易志鹏、丁春艳、冯芳贵、吴彬、罗伟章、王俭、胡菲等同志任副组长,镇机关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各村(处)要把精准扶贫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坚持抓好扶贫开发重大问题的研究、难点问题的协调,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推动精准扶贫取得更大成效。

(二)建强队伍,竭力帮扶。加强扶贫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健全扶贫工作保障机制,切实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帮扶干部拿到名单后,要携带帮扶联系卡及时与村(处)以及帮扶对象取得联系,摸清底数,找准“贫”因,尽早进入角色,开展帮扶工作。要严明纪律,帮扶期间需自带伙食费,不得加重村上负担。

(三)密切配合,强化协作。镇机关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发挥行业和职能优势,衔接县直部门从人才、资金、技术、项目、信息等方面为贫困村、贫困户提供扶持,确保帮扶措施和任务的落实。要切实加强沟通协作,镇民政所要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精准扶贫工作顺利开展、全面推进。

(四)加强班子,夯实组织。村级基层组织要切实发挥主力军作用,利用这次几十个县直部门挂点机遇,多向上争取政策、资金支持。鼓励和支持发展村集体经济,加强农村致富带头人队伍建设,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干部在精准扶贫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五)科学评价,强化考核。科学制定考核细则和扶贫开发考评办法,将扶贫开发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评体系,实行一季一调度,半年一小结,一年一考核;落实督查问效制度。对在扶贫开发中工作突出、减贫效果明显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扶贫工作重视不够、推进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进行责任倒查,视其情况给予警示提醒、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六)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广泛动员全社会积极行动起来,弘扬关爱文化,关心贫困群众。要加大对精准扶贫的宣传力度,特别是要注重选树典型,注重宣传励志脱贫,加大能人致富宣传力度,营造浓厚工作氛围。镇党委、政府每年将评选10名“先进帮扶干部”,予以表彰。

中共芦溪镇委员会  芦溪镇人民政府 

201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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