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钟了解土流网是干什么的?
点击播放

土地流转专业平台

正在收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有期限限制吗?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有期限限制吗?

来源:互联网2016-04-19 15:16:54

土地承包经营权实际上是物权的一种,在我国农村的土地都是属于集体土地,农户通过承包的方式从发包方处得到土地的使用权,并没有获得土地的拥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有时间限制的,一旦超过了存在的期限,如果不能延长,则土地承包经营权就会消失,发包方会依据法律的规定收回土地。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是在土地承包权存在的基础上进行流转的,因此,流转也必然会有期限,而且该期限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剩余期限。

根据我国关于土地方面的法律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为30年,如果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已经使用了土地10年,那么他的土地在进行流转的时候,所签订的期限就不得超过20年。流转期限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剩余期限的,超过部分无效。土地承包经营权的30年期限是对于耕地来说的,其他如草地的承包期限是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限则会更长,30年至70年。不论是什么性质的土地流转,流转的期限都不得超过剩余的承包期限。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126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前款规定的承包期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承包。”

第128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0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显示全文
点击右上角分享
使用土流网APP,查看更多精彩资讯

优质土地推荐
耕地 林地 园地 商服用地 养殖用地
查看更多土地  >

土流网APP全新升级

政策补贴免费查,掌握农业最新动态!

立即下载
你可能感兴趣
加载中...
前往土流App查看全文,体验更佳
取消确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