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青海省政府办公厅2016-03-24 14:26:30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野生黑果枸杞资源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青政办〔2015〕224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加强我省野生黑果枸杞资源管理,切实保护草原和森林生态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产区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野生黑果枸杞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我省野生黑果枸杞主要分布于柴达木盆地,属多年生多棘刺灌木,在防风固沙、保持生态平衡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已列入《青海省第二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野生黑果枸杞迅猛进入保健品开发领域,经济价值不断提升。特别是2012年以来,随着野生黑果枸杞市场价格不断攀升,无序采摘野生黑果枸杞行为频发,非法开垦栽植黑果枸杞等现象不断发生,种苗、植株交易、移栽、移植规模不断扩大,引发了故意滋事闹事、破坏林地和草原基础设施、损毁公私财物等违法犯罪现象,严重影响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加强野生黑果枸杞资源管理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完善管理措施,把加强野生黑果枸杞资源管理工作作为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加强野生黑果枸杞资源保护利用
(一)认真开展资源调查。省农牧厅、省林业厅组织开展全省野生黑果枸杞资源调查工作,详细掌握各地野生黑果枸杞资源分布区、蕴藏量、采集量及市场变化等基本情况,绘制资源分布图,建立资源数据库。强化资源监测和预警,及时掌握野生黑果枸杞资源动态变化。产区州、县(市、行委)统计部门建立调查统计制度,定期评估野生黑果枸杞采挖对草原生态环境和农牧民收入的影响,为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野生黑果枸杞提供可靠依据。
(二)严格落实草原林场确权登记制度。各产区县(市、行委)要按照国家关于草原林场确权登记的有关要求,对分布有野生黑果枸杞的草场、林场,落实明确草场、林场承包面积、四至界限、承包者、承包年限等确权登记相关内容,明确草场、林场管护责任和权利义务,依法维护承包者合法权益,禁止草原、林场非法流转。
(三)合理规划资源利用区域。各产区要根据野生黑果枸杞资源条件及草场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划分出禁采区、控制区和采摘区,实行分类管理。选择野生黑果枸杞资源分布典型的生态区域,探索建立原生环境保护区。加强产区环境保护与监管,保护和改善野生黑果枸杞生长环境,提高资源再生能力。
(四)科学制定年度采摘计划。产区各级政府要科学制定野生黑果枸杞资源年度采摘计划,合理确定野生黑果枸杞采摘区域、采摘面积、计划采摘量、适宜采摘量、采摘人员数量、采摘期限及相关保障措施。产区以县为单位,根据草原、林场管理范围划分,逐级向省农牧厅、省林业厅上报下一年度采集计划。
三、切实加强野生黑果枸杞资源采摘管理
(五)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实行州、县(市、行委)、乡分级负责、分片管理,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主要责任人,自上而下分级负责。产区州、县领导要实行联点包县、包乡、包村和包片制度,逐级落实责任制,统筹抓好野生黑果枸杞采摘管理。州政府负责本辖区监管职责,监督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县级政府是属地化管理的主体,承担落实省、州工作部署及具体工作职责,搞好野生黑果枸杞采摘管理和服务工作。
(六)健全采摘管理制度。产区各级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的野生黑果枸杞采摘管理办法,加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要协调处理好采摘人员与草场承包经营者的利益关系,明确双方保护草原的责任和义务,推进野生黑果枸杞资源保护与管理制度化、法治化。各级农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规范采摘行为,强化采摘人员培训,合理确定采摘区域、数量及期限,坚决杜绝掠夺式采摘。
(七)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采摘期间,产区各级政府要建立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机制,强化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查处打架斗恶、聚众赌博、乱采滥挖、破坏林区草原生态环境和基础设施、制假售假、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加强野生黑果枸杞采摘、收购、加工、销售等环节的监督管理,规范野生黑果枸杞市场经营秩序。对重点村户、重点单位要建立“一对一”巡查制度。公安、交通等部门准确研判形势,必要时按程序在重点路段、站场设立临时交通安全检查站,严查非法采摘人员进入产区,并做好采摘人员撤离疏导工作。加大采摘人员清查、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并遣返非法采摘人员。设立投诉电话、信箱,广泛动员群众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打击非法采挖行为。
(八)加强产区社会治安管理。产区各级政府要加强野生黑果枸杞采挖期间社会治安管理,严守“三条底线”,即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聚集事件、不因野生黑果枸杞采挖发生伤亡事件、不发生重大治安案件和经济纠纷。建立健全州、县、乡三级矛盾排查工作机制和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防范公共安全等突发性事件的发生。加强对采摘人员和流动人口的日常管理,严防群体性事件发生,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四、规范野生黑果枸杞市场管理
(九)规范交易行为。工商部门牵头并会同农牧、林业、质监、食药、旅游部门研究制定相关法规规章和配套制度,强化对野生黑果枸杞市场主体资格、产品质量和市场交易行为的监督管理,维护野生黑果枸杞市场交易秩序。
(十)强化市场管理。各级商务、工商、质监部门要建立野生黑果枸杞生产经营单位信用档案,推行和落实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账和质量承诺制度。严厉打击野生黑果枸杞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加快建设区域专业市场,强化市场行为监管,促进市场公平竞争,规范市场交易秩序,营造良好市场交易环境。建立健全野生黑果枸杞市场交易及质量安全投诉举报机制,为消费者和经营者提供快速、便捷的维权服务。
五、保障措施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农牧厅、省林业厅是野生黑果枸杞资源保护与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做好指导、监督、检查、协调等工作,并于每年采摘季前由省林业厅牵头,会同省农牧厅、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等部门和单位深入主产区开展一次联合巡查行动,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产区各级政府要成立野生黑果枸杞保护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解决野生黑果枸杞资源保护与管理、产业发展和市场交易等重大问题,明确工作职责,落实野生黑果枸杞资源的保护与管理措施。产区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野生黑果枸杞资源保护与管理责任考核机制,把野生黑果枸杞资源保护与管理工作作为生态保护的重要任务,明确目标责任,层层签订保护与管理责任书。
(十二)实行严格问责。州辖区县与县以及县内各乡镇之间因采摘黑果枸杞引发的纠纷、聚集等事件,均由所在地政府全权负责处理。对发生重大问题,特别是突破“三条底线”发生规模性聚集事件、流血事件、重大治安案件和经济纠纷的,要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发生人员伤亡的,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和职责划分,视情节严重程度,依照有关领导干部问责的管理规定进行处理。涉及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十三)强化舆论宣传。产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强野生黑果枸杞采摘管理、生态资源保护等方面的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采取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增强采摘人员的法治观念。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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