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的实施意见
来源:湘潭市人民政府2016-03-23 10:06:06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市属和驻市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以下简称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服务,创新农业生产经营模式,更好地规范和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优化农业生产要素配置,实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湘办发〔2009〕15号)要求,经湘潭市人民政府同意,结合实际,现就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健全工作机构
市本级依托市农经处挂牌成立市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服务办公室,各县市区依托县级农经部门挂牌成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乡镇依托乡镇经济发展办挂牌成立乡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村设立农村土地流转信息员。县、乡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要明确2—3名工作人员,依托政务大厅或便民服务中心设置服务窗口,利用电子显示屏等办公设备,将农村土地流转的相关规章制度、办事流程等上墙公布,做到“有服务人员、有服务窗口、有服务设施、有管理服务”。力争到2014年底前,确保市、县、乡、村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信息实现全覆盖。
二、构建服务平台
市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服务办公室负责建立全市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各县市区要按照“统一标准、分级实施”原则,依托市级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和县市区“阳光三农网”或农经网,建立统分结合、四级联动、信息共享、互联互通的市、县、乡、村四级联网的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服务平台主要承担政策宣传、信息发布、招商引资、电子流转合同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调解仲裁、数据统计、搜索查询、电子档案管理、权证管理、动态监管等服务功能。
三、完善运行机制
制定农村土地流转合同标准文本,并抓紧规范操作流程,努力实现标准化流转。建立合同鉴证制度,加强对土地流转行为、土地流转合同的审查,规范土地流转合同签订。建立土地流转信息发布制度,明确发布内容、搜集方法、发布程序、责任追究等环节的具体要求,确保所发布的土地流转信息量大,内容真实全面、及时有效。建立土地流转备案管理制度,加强土地流转工作台账、流转合同等档案资料的管理。健全土地流转纠纷调解机制,落实矛盾纠纷调解责任,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建立风险预警制度,加强土地流入方资格审查,对农村土地流转用途、履行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等情况予以监管,维护农村土地流转双方正当合法权益。
四、强化管理服务
市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服务办公室要切实做好全市农村土地流转的政策指导、监督管理、宣传培训、信息发布等工作。县、乡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要认真做好农村土地流转供求信息的收集与发布、法律政策咨询、供求双方对接洽谈、合同签订指导、合同鉴证、台账登记、档案管理、矛盾纠纷调解等服务工作。农村土地流转工作主要由乡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负责办理,涉及跨乡镇的农村土地流转,由县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协调办理。要积极做好项目推介,引导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农业规模经营主体承租经营,有效防止农村土地闲置、抛荒或改变用途。要加强土地流转合同管理,流转双方签订的农村土地流转合同须提供给乡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进行鉴证和备案。村农村土地流转信息员要扎实做好政策入户宣传、土地流转供求信息收集、审查、报送、矛盾纠纷调解等服务工作。
五、加大资金支持
2014年,市财政从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项资金中安排资金,用于市本级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和全市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训工作,对县市区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建设给予适当补助。县市区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县市区和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建设。市、县市区财政要将土地承包仲裁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全市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工作正常开展。各乡镇也要安排专项经费,保障乡镇和村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工作正常开展。
六、加强部门配合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尤其是各级农办、农经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协调、督查和培训工作。财政、国土资源、农业、林业、畜牧兽医水产、法制、工商、档案等部门要全力支持配合做好工作。要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等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农村土地流转法律法规和政策,营造支持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体系建设的良好氛围。
七、严格督查考核
各县市区要将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体系建设作为2014年农村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纳入年度目标管理,严格考核奖惩,并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机构,研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落实好各项工作保障措施。市人民政府将适时对全市农村土地流转规范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对在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体系建设中成效明显、带动作用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作法,努力探索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体系建设长效机制。
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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