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互联网2015-12-23 17:33:36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应遵循“主体平等”和“村民自治”的原则,按照乡(镇)、村和村民小组农民集体三类所有权主体,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
即凡是村民小组(原生产队)土地权属界线存在(清楚无争议)的,土地应确认给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发证到村民小组农民集体。
对于村民小组(原生产队)土地权属界线不存在、并得到绝大多数村民认可的,应本着尊重历史、承认现实的原则,对这部分土地承认现状,明确由村农民集体所有,发证到村农民集体。
对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所有权应依法确认给乡(镇)农民集体。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三类土地所有权主体...
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有哪些?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都...
土地所有权有哪些形式?哪些属于农村集...
我国农村土地所有权的主体资格怎么确定...
2016土地法律法规知识:我国土地所...
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房...
张掖市农村集体土地(含宅基地)使用权...
2017重庆土地新政策:落实农村土地...
中国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应该如何如何实...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到底发给谁?
关于印发《天堂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
农村土地确权常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
如何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认到每个具...
洛阳农村集体土地将统统有证年底前发所...
复制成功
微信号: bieshu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