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丹阳市地税局2015-11-23 11:00:38
日前,丹阳市政府出台《关于保持房地产市场平衡发展的意见》(丹政发〔2015〕71号),自2015年9月10日至2016年9月9日止,对个人购买首套普通住房,给予应缴契税房价1%的政府性补贴;购买90平方米以上(不含90平方米)首套成品普通住房的,可再享受应缴契税房价0.5%的政府性购房补贴(以合同备案日期为准)。
购房补贴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商品房买卖合同、契税完税凭证、购房发票、婚姻状况证明向丹阳地税部门申请购房补贴。业务受理需经补贴申请、房产认定、补贴兑现三个流程并于15日内完成补贴发放。
据统计,自11月2日设置购房补贴受理窗口以来,15个工作日内已受理补贴申请87户,其中,普通住宅84户、商业办公用房3户,减免金额达4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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