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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地使用范围及使用期限最新规定

来源:土流网2024-08-27 16:17:59

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下面带来临时用地使用范围及使用期限最新规定。

(一)临时用地使用范围

临时用地是指符合自然资规〔2021〕2号文规定,直接服务于建设项目施工、地质勘查等临时使用,不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使用后可恢复的土地(通过复垦可恢复原地类或者达到可供利用状态)。与建设项目施工、地质勘查等无关的用地,使用后无法恢复到原地类或者复垦达不到可供利用状态的用地,不得使用临时用地。《自然资源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中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的指导意见》(自然资发〔2021〕41号)规定,考古和文物保护工地建设临时性文物保护设施、工地安全设施、后勤设施的,可按临时用地规范管理。(临时用地使用范围详见附件1)。

(二)临时用地使用期限

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建设周期较长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的临时用地,期限不超过四年。能源基础设施建设中,油气探采合一开发涉及的钻井及配套设施依据自然资规〔2021〕2号文审批的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不超过四年。油气企业在勘探结束转入开采的,应及时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

总得来说,临时用地是指工程建设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在施工或者勘查完毕后不再需要使用的国有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因临时建筑或其他设施而使用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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