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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红河州农村集体土地使用税政策:需要征收土地增值税吗?

来源:土流网2024-08-13 09:32:09

2024年8月12日,红河州财政局发布了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土地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3号文件通知。下面带来2024红河州农村集体土地使用税政策,需要征收土地增值税吗?

一、2024红河州农村集体土地使用税政策

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按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求,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转移、变更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名下的,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本公告所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按规定在农业农村部门办理注册登记,被赋予以字母“N”开头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并取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

本公告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二、农村集体土地使用税

集体土地不要交土地使用税,只有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集体土地不在征税范围内,但集体土地进行流转用于建设的需要由使用人缴纳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集体土地由于其使用类型是属于农村集体,所以不存在交纳土地使用税的情况,具体情况下土地使用税的交纳,需要严格基于实际的土地使用情况来进行办理,还需要根据土地在批准开发的过程中,相关政策规定的事项来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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