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土流网2024-05-07 09:07:02
近日,自然资源部印发了《关于做好2024年住宅用地供应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那2024年住宅用地供应有什么政策?库存超3年将暂停住宅用地供应!
一、2024年住宅用地供应有什么政策?
要求严格落实对应去化周期的住宅用地供应机制,遏制部分城市住宅用地供应不合理增长,商品住宅去化周期超过36个月的城市,将被暂停新增商品住宅用地出让。
1、做好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与住房发展年度计划的衔接
各地要立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市场实际需求以及资源、环境、人口等约束条件,以人定房,以房定地,统筹“市场+保障”的住宅用地供应安排。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在本级党委政府领导下,积极配合做好住房发展年度计划的编制和实施,要依据住房发展年度计划确定的住房建设需求,编制2024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以下简称供地计划)。
2、合理控制新增商品住宅用地供应
各地要根据市场需求及时优化商业办公用地和住宅用地的规模、布局和结构,完善对应商品住宅去化周期、住宅用地存量的住宅用地供应调节机制。商品住宅去化周期超过36个月的,应暂停新增商品住宅用地出让,同时下大力气盘活存量,直至商品住宅去化周期降至36个月以下;商品住宅去化周期在18个月(不含)-36个月之间的城市,要按照“盘活多少、供应多少”的原则,根据本年度内盘活的存量商品住宅用地面积(包括竣工和收回)动态确定其新出让的商品住宅用地面积上限。
各地商品住宅去化周期、盘活存量商品住宅用地数据按季度动态更新。
3、继续大力支持保障性住房用地的供应
各地要根据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在供地计划中优先安排、应保尽保。要多措并举,统筹盘活各类存量土地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
对于纳入城中村改造计划的项目涉及的住宅用地,其中确实用于安置房建设的要优先保障土地供应;以市场化方式出让用于建设可售商品住宅的,应按照本通知要求实行供地调控。
4、严格执行住宅用地收回的有关要求
各地要依托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掌握超期未动工两年以上住宅用地底数,持续动态更新,拟订分类型、分步骤的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对于超期未动工两年以上的闲置住宅用地,该收回的要依法收回。
当下,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已发生重大变化,只有各地、各部门协同落实相关举措,压实自身责任,才能更好地促进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更好地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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