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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温州《关于加快农业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来源:互联网2015-08-28 11:37:21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农业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了加快推进农业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国发〔2015〕24号)、《浙江省农村电子商务工作实施方案》(浙政办发〔2014〕117号)精神和市委“五化战略”总体部署,结合当前我市农村农业经济社会发展和电子商务实际情况,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准确把握农业电子商务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市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以信息化战略为引领,按照“企业主体、市场主导、政策引导”的原则,大力推进政策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加快建立开放、规范、诚信、安全的农业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全力推进农业电子商务经济发展,加快形成应用广泛、特色鲜明、保障有力、服务完善的农业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体系。到2017年,全市建成10个农业电子商务集聚发展示范区,培育10个农业电子商务示范村、100家农业网络旗舰店、3万家农村青年网店,培养农业电子商务创业人员队伍4万人,农业电子商务年销售额50亿元。

  二、大力培育农业电子商务市场主体

  (一)培育农业电子商务营销旗舰店。鼓励农业龙头企业、示范性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工商业主等经营主体在全国知名第三方销售平台开设网络旗舰店,或自建门户网络销售平台。到2017年全市农业经营主体在天猫、京东商城、1号店等国内知名网站开设100家旗舰店铺,年销售额10亿元。

  (二)鼓励农村青年网店创业。引导具有实践经验的电子商务从业者回乡创业,鼓励电子商务职业经理人到农村发展。实施农村青年网店创业工程和大学生创业工程,支持农村青年、大学生开办网店。支持中国邮政“邮掌柜”、“掌上供销”等系统推广应用,推动地方特色农产品销售,实现农村青年创业创收和农产品增值增效。到2017年,农村青年和大学生网店农产品网络年销售额10亿元。

  (三)培养农村电子商务人才。支持电子商务教育科研单位、电子商务企业建设农业电子商务培训和研究中心,开展技能培训,培养一批电子商务运营、应用创新、项目策划等中高级人才和实用人才。鼓励高等院校设置农业电子商务专业,培养农业电子商务专业人才。各地要把电子商务知识培训作为农民实用技术培训的重点内容,开展针对知识农民的电子商务实用知识培训,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培养一批创业大军。

  三、积极构建“互联网+农业”电子商务平台

  (四)对接大平台。借力阿里巴巴、淘宝、京东、苏宁云商等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设“特色温州馆”,开展网络零售、网上订货和洽谈签约等业务,使之成为宣传、推广、销售我市名特优产品、休闲农业乡村旅游产品和乡村特色文化产品的综合平台。

  (五)创办区域平台。支持各类组织或企业立足温州农业创办农产品区域性商务网。重点支持创办以温州居民为主要对象,以销售生态生鲜农产品为主要商品,以O2O为主要模式的本土农业平台,实现生鲜农产品线上线下同步销售。

  (六)搭建门户平台。鼓励国家级、省级农业龙头企业和工商业主以自主品牌为支撑,创建特色鲜明、产业链完整、服务链完善、线上线下相互融合的门户商务网,培育特色农产品线上品牌。

  四、创新商业模式开拓农业电子商务新渠道

  (七)拓展特色农产品网络销售市场。积极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品牌农产品经营企业进行商业模式创新,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全力拓展网络营销。积极鼓励农业小微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通过自设、托管、代销等方式开展网络零售业务。积极引导农产品交易市场和生产基地发展网络分销业务,推动农产品网上大宗商品交易、网上批发、产销对接等业务,支持综合性农产品大市场建设网上交易平台。

  (八)发展农产品网上直销。引导我市现代农业园区、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开展“网上农产品直销”和“时令农产品预订”。鼓励生产基地与电子商务企业、社区便利店对接合作,发展“网订店取”业务,提升网上销售的客户体验度和服务水平。市、县联动办好温州早茶、枇杷、杨梅、猕猴桃、葡萄、柑桔、铁皮石斛、花卉、紫菜等网络产品节,拓展温州农产品线上销售渠道。到2017年在全市建成10个农产品网络直销基地,推动优势特色产业基地和农村专业合作社转型升级。

  五、加快推进农业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发展

  (九)积极推进农业电子商务创业园建设。优先安排电子商务产业用地。鼓励利用闲置土地发展农业电子商务,支持企业通过租赁方式解决办公、仓储用房,加快农业电子商务创业园、创业大楼等农业电子商务园区建设。鼓励农村集体留用地建设农业电子商务园、农业产业基地和仓储物流。建设市农业电子商务园区,加大发挥示范孵化引领集聚效应。

  (十)加快推进农业电子商务产业基地建设。围绕温州市十大优势特色农产品,通过线下产业发展平台和线上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的结合,构建城乡商品电子流通网络,打造一批立足农村、面向全国及全球市场的电子商务产业基地。

  (十一)培育发展农业电子商务村。充分发挥区域优势和产业特色,支持培育一批电子商务示范村。重点推动一批具有特色产品和电子商务从业人员等条件的乡村开展电子商务,进一步鼓励当地村民进行网络创业,促进网商在农村的集聚发展。

  六、夯实农业电子商务发展基础

  (十二)推进农村物流冷链体系建设。整合物流资源,合理规划和布局农村物流基础设施。推进农村电子商务物流渠道建设,搭建城乡仓储物流平台。支持快递企业的经营网点向乡镇和农村延伸,发展农村代理网点,为农业电子商务发展提供快捷、准确、安全、方便的快递支撑服务。支持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电子商务、物流企业发展产地预冷、冷冻运输、冷库仓储、定制配送等全冷链物流,构建适应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物流配送体系。

  (十三)加强农村通讯设施建设和金融配套服务。加快农村地区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光纤进村入户到基地,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园区提升带宽。鼓励农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农村建设银行卡助农服务点,推广网上支付、手机支付等支付方式,为各类农村电子商务经营主体提供全程电子支付服务。

  (十四)同步推进农业物联网建设。大力推进农业物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和关键技术攻关,强化技术对产业的支撑引领作用。开展“农业物联网+农业电子商务”示范工程建设,支持温州科研院所在农产品生产、加工、仓储、包装、运输、销售等环节加大物联网技术研究,促进物联网技术在农业电子商务中的集成应用。

  七、全面提升农业电子商务产业水平

  (十五)加强信息资源整合。整合优化提升现有公共管理信息服务平台,充分发挥浙江农民信箱信息服务和产销对接功能。鼓励金融、邮政、物流、商贸、新闻等各类网络平台参与农村电子商务建设,开展农产品网销活动。优化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查询平台,建立电子商务模式下可追溯的温州农产品质量保障体系,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十六)强化区域品牌建设。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加工和流通等全程质量管控,完善检测、监控设施建设,依托农产品电子商务溯源体系,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强诚信教育、强化市场监管,推进农村电子商务诚信建设。支持通过微视频、微电影、微信、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介加大农产品推介力度,提高农产品区域品牌知名度,到2017年把温州早茶、温州杨梅、温州瓯柑、温州石斛、温州鸭舌、温州鱼饼、温州休闲水产品、温州特色林产品打造成全国区域性知名品牌。

  (十七)强化技术支撑。继续实施院地合作,着力开展农产品标准化安全生产、产品保鲜、加工与流通质量控制、冷链物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等技术的研究与应用,开发适合电子商务网购产品,探索建立网购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包装、储运标准体系,加快建设一批农产品电子商务科技示范工程项目。

  八、强化保障措施

  (十八)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温州市农业电子商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解决农业电子商务发展的跨部门、跨区域的事项,提出需市委、市政府研究解决的重大事项。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委农办(市农业局),负责具体工作。各地要建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推动温州农业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

  (十九)加大扶持力度。各级财政要统筹安排资金支持涉农电子商务平台、农业电子商务园区及农村信息通信基础设施的发展和建设。市财政要加大农业电子商务发展资金扶持,重点支持区域品牌创建、农业电子商务园区建设、示范工程建设和中、高端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国资管理部门要指导国有公司发展农业电子商务,支持创办农业电子商务园区。国资公司应当根据租赁有关规范意见,对列入市政府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市级招商引资项目的资产租赁,按照“一事一议”议事规则,制定招商引资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各金融机构要大力扶持农业电子商务的发展,切实加大对农业电子商务企业的信贷扶持力度,根据实际需求开发有利于农业电子商务发展的信贷产品,并在利率、办理手续等方面给予优惠和方便。

  (二十)明确部门职责。市发改委负责农业电子商务规划指导工作,支持建设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平台。市商务局(网络经济局)负责指导农业电子商务发展工作,加快推进“电子商务进万村”工程步伐。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粮食局、市供销社等农口单位负责主管产业的农业电子商务发展,构建农业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体系。市财政局负责建立农业电子商务投融资模式,落实财政扶持政策。市国税局负责研究完善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制度,促进农业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网络涉农商品交易监管,构建诚信交易环境。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农业电子商务企业项目建设用地保障。温州海关负责研究农产品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便利化措施。市质监局负责指导农业电子商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及配合做好农产品品牌推介。市公安局负责根据农业部门提供的需求,研究农业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专用车辆配置和便利快速通行措施。新闻部门负责农业电子商务发展的宣传工作,为我市农业电子商务发展营造浓厚氛围。市电子商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围绕农业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

  (二十一)强化工作考核。把促进农业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纳入工作考核范围,分解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职责,强化监督检查,奖励先进典型,形成工作合力。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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